時間:2017-10-16 10:45
來源:江蘇省淮安市政府
日前,江蘇淮安市政府印發《淮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全市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的工作目標。具體全文如下:
江蘇省淮安市政府關于印發淮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發〔2017〕8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淮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八屆第七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淮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土壤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我市作為蘇北地區產糧大市,加強土壤環境保護對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有著特殊重要的意義。為切實加強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和《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16〕169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江蘇時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緊扣“兩聚一高”的新要求,深化“兩大目標”新內涵,結合我市特點,著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摸清土壤污染底數為基礎,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嚴防新增土壤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確保實現與全面小康相適宜的環境目標,為建設繁榮之城、安康之城、宜居之城、文明之城的新淮安奠定堅實基礎。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全市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主要指標: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完成1-2個污染場地修復。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一、努力形成較為完善的土壤污染調查監測體系
(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根據國家和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的統一要求,在現有環保、農業、國土等部門組織開展的土壤相關調查工作的基礎上,以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和農用地為重點,開展我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7年制定完成詳查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一輪詳查。根據國家和省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每10年開展1次調查。(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農委、市衛計委、市經信委等參與,各級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級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針對全市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以及農藥、鉛蓄電池、鋼鐵、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等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尚未再開發利用的已關閉搬遷企業遺留地塊,從2017年起開展詳查工作,2020年底前掌握土壤污染狀況、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建立污染地塊名錄,作為污染場地修復項目儲備庫。(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經信委等參與)
根據國家和省統一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以耕地為重點,針對已有調查發現的超標點位區域進行加密調查,進一步摸清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程度;在典型區域開展土壤與農產品協同調查。(市環保局、市農委牽頭,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衛計委等參與)
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嚴格管控類。根據國家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以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為依據,開展耕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評價,有序推進我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工作。在洪澤區等地開展試點,逐步開展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2020年底前建立分類清單,劃定結果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劃定結果上傳至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并根據土地利用變更和土壤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定期進行更新。(市環保局、市農委牽頭,市國土局等參與)
(二)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
統一規劃、整合優化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2017年底前,根據國家要求完成全市國控監測點位設置;2020年底前,結合土壤詳查情況,在糧(油)主產區、重金屬重點防控區、主要果蔬菜種植基地、主要畜禽養殖場、大型交通干線兩側、固廢集中處置場及周邊地區、重點信訪區域等重點區域,補充設置省控監測點位。各縣(區)可根據區域實際情況,補充布設其他重點區域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點位,逐步完善我市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區)全覆蓋。加強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動態優化管理,充分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用途管制分區變化情況,定期對點位進行動態優化調整,確保監測點位設置的科學性和代表性。(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土局、市農委等參與)
在已有土壤環境例行監測試點基礎上,全面開展我市土壤環境例行監測,每5年完成一次例行監測,重點監測土壤中鉻、鉛、鎘、汞、砷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石油烴等有機污染物,各縣(區)可根據區域特點增加特征污染物監測項目,提高監測頻次。在大宗農產品主產區、永久性“菜籃子”工程蔬菜基地等重要農產品基地同步監測土壤和農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含量。(市環保局、市農委牽頭,市國土局等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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