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19 14:06
來源:南通市政府
D為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法律變更或上級政府部門行為導致終止時,因項目公司投保不足,導致所獲保險賠款無法使項目設施恢復到出險前的正常狀態和價值的恢復性建設費用缺額部分(如有)。
E終止后項目公司應向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或其他機構移交運營維護所需的零部件、備品備件的合理評估值。
特別說明:
①若因項目公司違約導致本項目提前終止,按照對應公式計算終止補償金即“A4-B”的值為負數,則項目公司應向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支付本條所述負數的絕對值。
②若因項目公司違約導致提前終止并按以上公式計付提前終止補償金,則南通市城市管理局不應再就同一違約事項提取履約保函。
第六章監督架構
監督架構主要包括授權關系和監管方式。
第一節授權關系
南通市人民政府授權南通市城市管理局作為項目實施機構,同意南通城市建設集團園林建設管理有限公司作為政府出資人代表,履行出資義務。
第二節監管方式
一、監管主體
項目監管主體主要為相關政府機構。其中:
市城市管理作為本項目的實施機構,對項目合作期內的建設、運營、維護等進行監督管理。
市發改、財政、環保、審計、國土等部門,根據各自職權范圍發揮行業監管作用。各相關部門在市政府的統一協調下,建立固定的聯系機制,形成對項目公司全方位的監管。
二、監管內容
項目的監管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建設過程監管、經營狀況監管、運營成本監管、資產安全監管、信息披露監管等。
三、監管方式
1、加強對項目全生命周期的考核,考核過程中不僅關注短期的資金引進,更注重運營期服務質量標準的制定和落實,以檢驗服務效果。
2、建立定期評估機制,每3-5年組織一次中期評估,全面評估項目的技術、管理和財務狀況,督促項目公司持續改進項目管理水平,提升公共服務效率。
3、建立公眾參與監督機制,加強信息化平臺建設,推行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公布服務質量考核結果、成本監審報告等,同時進一步完善公眾咨詢、投訴、處理機制,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體系。
第七章采購方式選擇
第一節明確社會資本主體的采購方法
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由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政府采購流程。
第二節社會資本合作主體的一般要求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主要包括:
1、參與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已經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但不包括南通市本級政府所屬融資平臺公司及其他控股國有企業。
2、申請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申請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申請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申請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6、不同申請人之間不得存在下列情況之一:a、負責人為同一人,b、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
7、申請人具有從事餐廚廢棄物處理的專業技術力量,包括擁有技術人員和完整的技術管理體系。
8、申請人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完善,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過重大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主動防范的意識強、措施得力、合規性較好,能遵從合同合法、合規運營。
9、申請人承諾在項目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與政府出資人按出資比例將項目公司的注冊資本金的70%金額出資到位,項目公司的注冊資本金的30%金額在項目公司成立后6個月內出資到位。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第三節社會資本主體的招標程序
一、準備并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和資格預審文件
依據編制的PPP項目實施方案,確定社會資本主體合格的資格條件,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資格預審公告并發布,社會資本報名申請參與資格預審,驗證項目能否獲得社會資本響應和實現充分競爭,并將資格預審的評審報告提交財政部門備案。資格預審公告和資格預審文件在南通市政府采購網上發布。
資格預審公告和資格預審文件應包括項目實施機構和項目名稱、項目結構和核心邊界條件、是否允許未進行資格預審的社會資本參與采購活動,以及審查原則、項目產出說明、對社會資本提供的投標文件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的售價、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啟時間及地點。
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個工作日。項目有3家以上社會資本通過資格預審的,招標主體可以繼續開展招標文件準備工作;項目通過資格預審的社會資本不足3家的,招標主體應在實施方案調整后重新組織資格預審;項目經重新資格預審合格社會資本仍不夠3家的,可依法調整實施方案選擇的采購方式。
二、確定資格審查合格單位
資格預審公告和資格預審文件公告發布后,招標主體負責接待意向投資者,在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后,與意向投資者進行充分的溝通,并要求其按照發布的招標公告內容進行投標報名并按發布的資格預審文件要求準備遞交資格預審審查文件。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和采購代理機構成立資格預審評審小組,評審小組由南通市城市管理局代表和評審專家共5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評審小組成員總數的2/3。評審專家可以由南通市城市管理局自行選定。評審專家中至少包含1名財務專家和1名法律專家,南通市城市管理局代表不得以評審專家身份參加項目的評審。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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