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28 17:00
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第四節 加強城市和建筑風貌管控
營造特色城市風貌。加強城市總體特色風貌塑造,依據自然環境特征和城市發展脈絡,對全域全要素特色資源進行識別和評估,明確區域整體特色定位,妥善處理城市建設與自然山水、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的關系,構建“錯落有致、疏密有度、顯山露水、通風透氣”城市總體空間格局。科學劃定城市景觀風貌分區,合理規劃城市開敞空間系統、生物遷徙等重要廊道以及天際輪廓線,保護和展示城市的山脊線、水岸線,明確城市標志節點、建筑風格、城市色彩、街道界面等導控要求。嚴禁削山填湖、斷流改河、亂占耕地挖湖造景等破壞自然生態系統行為。
全面開展城市設計。建立完善管控機制,將城市設計主要指標納入空間規劃管控內容,落實城市設計備案制度,控制開發強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風格。加強城市中心區、主要街道、重要廣場、濱水空間、城市出入口等重要地區、重要節點城市設計。選取一定規模的城市公共建筑集中區、中央商務區、城市綜合體等重點功能片區和地段,精心設計、精致建設、精雕細琢建設一批高品質亮點工程,打造具有高品質景觀環境、人氣活力和展示城市形象的“城市客廳”。
加強建筑風貌管理。堅持“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系統挖掘建筑文化特質和文化基因,研究梳理地域特色鮮明的建筑符號、建筑材料和建造工藝,管控重要建筑的形體、色彩、體量、高度,體現地域特點、文化特色和時代精神,提升建筑設計水平。注意建筑色調,依據城市地理環境、自然山水、文化內涵、城市功能需求等因素,把握自然美、素顏美、和諧美原則,確定城市主色譜、配色譜,做好色彩控制指引,規范用色行為,避免大紅大紫、色彩飽和度太高,塑造和諧有序、特色鮮明的城市形象。探索建立城市總建筑師制度,對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進行指導監督,擁有專業話語權。落實建筑設計方案備案制度,加強大體量公共建筑、地標建筑、重點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管理,創新設計方案優選機制,吸引高水平設計單位和設計大師參與。嚴禁濫建巨型雕塑等“文化地標”和建筑抄襲、復制或山寨模仿,避免城市風貌雷同、千城一面。
第五節 保護利用歷史文化資源
建立完善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科學編制河南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體系規劃,全面開展全省歷史文化資源普查和認定,深入挖掘具有保護價值和紀念意義的歷史文化遺存,注重保護非物質文化,推進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申報認定工作,使具有明顯地域和歷史文化特色的傳統建筑、優秀近代建筑、歷史街區做到應保盡保,“十四五”末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掛牌保護率達到100%。完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管理機制,統籌全省各級各類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和利用,將歷史文化資源保護范圍延伸到歷史遺址、重要山水形勝、重要歷史事件發生地等。提高歷史文化保護信息化水平,構建分級分類保護名錄,創建一批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利用試點、示范項目和示范單位,基本形成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融入城鄉建設的良好格局。
加強歷史文化資源活化利用。堅持以用促保,豐富載體,創新業態,探索歷史文化資源與新技術新應用的跨界融合,開展整合化利用、活態化展示、具象化傳播,依托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等建設文化展示、特色商業、休閑體驗等功能區,積極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充分發揮歷史建筑的使用價值,不讓歷史建筑脫管失修、修而未用、隨意閑置,到2025年,城市歷史建筑的空置率不超過10%。采用微改造的“繡花”“織補”方式,以小規模、漸進式的節奏,維護整修歷史建筑,協調整治建筑景觀,推進歷史文化街區保護修繕及活化利用,到2025年,歷史文化街區建設保護修繕率達到60%以上。嚴禁在歷史文化名城和街區保護區內大拆大建、拆真建假。
第五章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樹立“全周期”城市管理理念,堅持依法治理、系統治理、數智賦能,提升城市治理精細化智能化水平,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一節 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
整治市容環境。建立完善城市精細化管理標準規范,積極推行“路長制”“網格化”等管理模式,合理劃分路段、網格層級和規模,統籌推進環衛管理、市政管理、社區管理等。以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鐵路沿線、背街小巷、農貿市場等區域為重點,持續深入開展城市清潔行動,營造干凈、整潔市容環境。優化公共空間秩序。推進街道“U型”空間治理,對空中、路面、地下管線系統、綜合桿、綜合箱以及“城市家具”等各類要素進行規范,完善提升街區功能和綜合環境。加大違規建筑拆除力度,規范戶外廣告牌匾設置,推進商業廣告下墻,營造安全整潔公共空間。
圖7 街道“U型”空間治理示意圖
推行垃圾分類。健全生活垃圾分類體制機制,建立法規政策體系,加快建設前端分類投放、中端定時定點收集運轉、末端機械化智能化分揀,通過高溫焚燒和再利用,形成減量化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的垃圾分類處理體系。統籌市域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規劃建設,“十四五”期間新建生活垃圾焚燒設施30座以上,全省生活垃圾焚燒日處理能力達到7萬噸,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規范生活垃圾填埋場運營管理,加強滲濾液處理,整治風險隱患。有序推進現有生活垃圾填埋場停用和封場,完成停用40座以上,開展生態治理封場20座以上。加快建立完善餐廚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到2023年年底,所有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和沿黃河流域縣(市)建成集中處置為主、分散處置為輔的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和相匹配的收運體系。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積極推進廚余垃圾無害化、資源化處置,因地制宜選擇適宜處理技術和工藝設備,建成一批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廚余垃圾單獨處置為主、“預處理+焚燒”處置為輔的處理模式,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以上。
編輯:趙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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