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31 14:37
來源:連云港市環保局
(三十一)加強土壤污染防治人才建設
健全用人機制,吸引省內外土壤環境保護領域的專業人才到連云港市工作,積極與市內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關系,打造高層次土壤環境管理、監測、調查評估和治理修復等專業的土壤污染防治人才隊伍。建立連云港市土壤污染防治人才庫和專家庫,發揮專家的決策支持作用。(市環保局牽頭,市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經信委、國土局、建設局、農委等參與)
(三十二)加大適用技術推廣力度
結合連云港市土壤污染類型、程度和區域代表性,選擇灌南縣、贛榆區和市開發區,針對化工、農藥、醫藥等典型受污染工業地塊、農用地分批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根據試點情況,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模式,力爭2020年底完成。(市環保局牽頭,市科技局、國土局、建設局、農委、林業局等參與)。
加快成果轉化應用。充分發揮連云港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環保企業的科研技術力量,構建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共享與轉化機制,推動技術成果共享與轉化,建成成果轉化平臺。開展國際國內合作研究與技術交流,鼓勵市屬科研機構與國內外高水平科研機構建立穩定的合作伙伴關系,引進消化土壤污染風險識別、土壤污染物快速檢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風險管控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市科技局、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經信委、國土局、建設局、教育局、農委等參與)
(三十三)推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產業發展
通過政策推動,加快完善包括土壤環境調查、分析測試、風險評估、治理與修復工程設計和施工等環節的成熟產業鏈。扶持土壤治理與修復環保產業發展,推進先進適用的治污、修復技術和裝備產業化發展。放開服務型監測市場,鼓勵社會機構參與土壤環境監測評估等活動。規范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從業單位和人員登記管理,加強信息公開,促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產業健康發展。(市發改委牽頭,市科技局、經信委、國土局、環保局、建設局、農委、商務局、工商局等參與)
九、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構建全民行動格局
(三十四)強化政府主導
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市及各縣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應統籌各類財政資金,加大整合力度,支持土壤環境調查與監測評估、治理與修復、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科技研發試點示范等工作。整合市級現有專項資金,將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測土配方施肥等涉農資金,更多用于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地區,對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增加的縣區予以適當獎勵。支持化工企業和涉重企業對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對符合條件的相關企業,優先幫助爭取國家和省級專項資金支持,優先給予產業發展基金和各類融資貸款業務支持。(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經信委、國土局、環保局、水利局、農委等參與)
完善激勵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勵社會資本和相關企業參與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制定扶持有機肥生產、廢棄農膜綜合利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等企業的激勵政策。在農藥、化肥等行業,開展環保領跑者制度試點。(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經信委、國土局、環保局、建設局、農委、國稅局、供銷合作社等參與)
建設綜合防治先行區。支持東海縣啟動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重點從土壤污染源頭預防、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進行探索。力爭到2020年先行區土壤環境質量得到改善,土壤環境監管能力得到明顯提升。東海縣編制先行區建設方案,報市政府備案。(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國土局、建設局、農委、林業局等參與)
(三十五)促進多元融資
大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支持東海縣垃圾焚燒等3個土壤污染治理項目進入2017年全市PPP項目清單,運用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貸款貼息等方式,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動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市發改委、環保局牽頭,市銀監局、經信委等參與)
(三十六)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
積極做好全市高風險企業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工作。督促保險企業定期對參保企業進行現場勘查和環境風險等級評估。推進重點行業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鼓勵其他排污企業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建立健全環境風險防范和污染事故理賠機制。對參保企業貸款授信、申報污染防治資金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逐步擴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覆蓋面。(市環保局、人行牽頭,連云港銀監分局、市經信委等參與)
(三十七)加強社會監督
推進信息公開。市政府定期公布各地土壤環境狀況。重點行業企業要依據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排放總量,以及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局、建設局、農委等參與)
健全有獎舉報制度,暢通違法舉報途徑,引導公眾通過“12345”等服務熱線、信函、電子郵件、政府網站、微信平臺等途徑,對污染土壤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有條件地區可根據需要聘請環保義務監督員。(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局、城管局、農委等參與)
鼓勵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以及民間環境保護機構參與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農委牽頭,市環保局參與)
(三十八)開展宣傳教育
制定連云港市土壤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方案。加強輿論引導,召開新聞發布會、通氣會,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公布連云港市土壤狀況和防治情況。制作掛圖、視頻,出版科普讀物,利用互聯網、數字化放映平臺等手段,結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糧食日、全國土地日等主題宣傳活動,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知識,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市環保局牽頭,市委宣傳部、教育局、國土局、建設局、農委、文廣新局、城管局、規劃局、糧食局、科協等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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