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30 10:48
來源:浙江金華市政府
日前,浙江金華市政府印發《金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金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發〔2017〕4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現將《金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金華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金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16〕4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分類管理,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公眾健康為出發點,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管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土壤污染防治機制,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為建設美麗金華、創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土壤環境供給。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
三、主要指標
(一)土地安全利用指標。
到2020年,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較2013年下降10%以上,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92%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95%以上。
(二)農業污染控制指標。
到2020年,全市主要農作物化學農藥、化肥使用量下降2%,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配套完善的糞污貯存設施達90%以上,全市規模養殖場排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98%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整治達標率達到100%。
四、主要任務
(一)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
1.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詳細調查。2018年底前,查明農用地(耕地為主)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構建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基礎數據庫。建立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牽頭部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責任部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市衛計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金華開發區管委會、金華山旅游經濟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工作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2019年底前,掌握8個重點行業關停企業潛在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到2020年底,掌握8個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建立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部門:市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3.促進土壤環境管理信息化。推進國土資源、農業和環保部門數據信息共享,到2020年,編制數據資源共享目錄,形成土壤環境管理信息化平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第三方運行維護等方式,提升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的專業化水平。(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部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糧食局)
(二)完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
4.建立耕地環境監測網絡。整合國土資源部門永久基本農田質量監測網、農業部門農田土壤污染監測預警體系和環保部門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到2018年,建成全市永久基本農田環境監測網絡;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全市耕地的環境監測網絡。(牽頭部門:市國土資源局,責任部門:市農業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
5.完善重點企業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到2018年,完成重點工業園區土壤環境風險監測點位布設;到2020年,風險監測點位基本覆蓋所有縣(市、區)的重點工業園區(集聚區)。(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
(三)加強農業農村面源污染防治。
6.深化化肥農藥減量、控害、增效工作。加快化肥農藥減量控害增效集成技術應用,制訂并落實病蟲害防治策略和操作規程,到2020年,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化肥農藥減量、控害、增效目標任務。(牽頭部門:市農業局)
7.加快農業廢棄物的回收體系建設。到2018年,全市農藥廢棄包裝物基本實現統一回收和集中處置;到2020年,初步建成重點地區廢棄農膜回收體系。(牽頭部門:市農業局,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質監局、市供銷社)
8.加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力度。推進畜禽養殖排泄物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利用,開展飼料添加劑和獸藥生產使用專項整治,到2020年,完成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整治目標任務。(牽頭部門:市農業局,責任部門:市環保局)
9.加強灌溉水水質管理。到2020年,5萬畝以上灌區實現灌溉水質監測及標準化管理,灌溉用水未達到農田灌溉用水水質標準的,各縣(市、區)應當采取措施予以改善,對因長期使用污水灌溉導致嚴重污染土壤、影響農產品質量的,要及時調整種植結構。(牽頭部門:市水利局、市環保局,責任部門:市農業局)
(四)狠抓工礦污染防治。
10.深化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進一步優化涉重金屬行業的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切實強化污染整治和排放量削減,到2020年,全市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較2013年下降10%以上。(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統計局)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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