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30 10:48
來源:浙江金華市政府
11.嚴格危險廢物處置監管措施。2020年底前,全市新增危險廢物年處置能力8萬噸以上,基本形成滿足實際需要的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實現全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規范收集和處置全覆蓋,將我市打造成危險廢物處置監管最嚴格區域。(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衛計委)
12.強化企業關停過程污染防治監管。結合淘汰和化解落后、過剩產能,2017年底前,將防治土壤污染的要求納入企業關停、轉產和拆除生產、治污設施的整體工作中,督促企業落實廢棄危險化學品和殘留污染物處理,防止對原址土地的進一步污染。(牽頭部門:市經信委、市安全監管局,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
13.提高大宗固廢和再生資源利用水平。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脫硫脫硝副產物等大宗固體廢棄物貯存和利用環節的污染風險排查,制訂并落實污染整治方案,實現大宗固體廢棄物無害化綜合利用。以廢舊金屬、廢舊塑料、廢舊紡織品等再生資源為重點,引導再生資源集聚化、規模化發展,逐步構建覆蓋全市的再生資源交易系統。(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責任部門:市經信委、市商務局)
14.實施礦山和尾礦庫綜合治理。全面整治歷史遺留尾礦庫,深化綠色礦山建設和長效管理,2020年底前,全市綠色礦山建成率和廢棄礦山治理率均達90%以上。(牽頭部門:市國土資源局,責任部門: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
15.扎實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到2020年,金華市區全面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處置,50%以上的縣級以上城市和縣城具備生活垃圾末端分類處置能力,全面完成鄉鎮、村莊的非正規垃圾填埋(堆放)場的整治和生態修復,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牽頭部門:市建設局、市農辦,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
16.推進生活污水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到2020年,建成覆蓋全市所有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處置設施。(牽頭部門:市建設局,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
(五)實施農業用地分類管控。
17.劃定土壤質量類別。2018年底前,按要求確定全市永久基本農田的等級評定以及各等級的分布和面積;2020年底前,劃定全市耕地土壤質量類別,劃定結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報省政府審定;完善全市耕地土壤質量檔案并上圖入庫,建立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土地質量(地球化學)檔案;2025年前,建立全市耕地土地質量(地球化學)檔案,并納入全市土地質量數據庫管理。(牽頭部門:市國土資源局,責任部門: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
18.采取分類管控措施。根據環境質量類別制訂實施全市受污染耕地利用和管制方案,到2020年,完成省政府下達的輕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重度污染耕地用途管控任務。(牽頭部門:市農業局,責任部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林業局)
(六)強化污染地塊風險管控。
19.建立調查評估制度。2017年底前,建立重點工業企業土地用途改變及流轉中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制度。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農用地轉為城鎮建設用地的,由所在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調查評估。調查評估結果報市國土資源、環保、建設、規劃部門備案。(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部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建設局)
20.加強開發利用監管。2018年底前,建立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環保等部門間信息溝通機制,實行聯動監管。到2020年,各縣(市、區)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牽頭部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設局、市規劃局,責任部門:市環保局、市統計局)
(七)有序開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復。
21.制訂治理修復規劃。2017年9月底前,整合國土資源、農業、環保部門土壤污染調查成果資料,查找耕地和污染地塊領域突出的污染問題,由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分別牽頭組織編制實施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塊治理修復規劃。(牽頭部門:市環保局、市農業局,責任部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設局、市規劃局)
22.實施受污染耕地治理。重點在安全利用類耕地相對集中的縣(市、區),開展農田土壤污染治理,到2020年,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任務。(牽頭部門:市農業局,責任部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23.推進重點污染地塊修復。到2018年,組織實施重點污染地塊修復工程,完善修復工程驗收制度,加強污染地塊修復工程環境監管,確保污染地塊修復安全。(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設局)
(八)嚴格環境執法監管。
24.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建設。研究制訂有利于防治土壤污染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到2018年,制定廢棄農膜回收利用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相關規定,出臺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等技術規范,到2025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相關制度基本健全。(牽頭部門:市法制辦,責任部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質監局)
25.加大執法力度。到2020年,將土壤污染防治納入環境執法的重要內容,加強土壤環境日常監管執法,對嚴重污染土壤已構成犯罪的行為,要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聯動,依法予以打擊。對污染土壤和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并造成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嚴重侵害的行為,支持依法提起公益訴訟。(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部門:市農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
(九)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責任。
26.強化地方政府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金華開發區管委會、金華山旅游經濟區管委會是實施本工作方案的責任主體,在2017年8月底前,要制訂并公布本地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報市政府備案;要逐年制訂并實施土壤污染防治的年度計劃,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并定期向市政府報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況。(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農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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