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11 10:32
來源:廣東省環保廳
日前,中國固廢網獲悉,廣東省環保廳印發《2017年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文件
粵環〔2017〕55號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2017年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順德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確保按期完成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各項任務和目標,我廳編制了《2017年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2017年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8月8日
2017年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6〕145號),制定本工作方案,并作為土壤重點工作進展評估的依據。
一、主要目標
土壤詳查:全面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建立土壤污染詳查工作協調機制,完成樣品流轉、采樣點位核實、技術人員和采樣設備配備等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點位布設和核查,完成部分農用地土壤樣品采集和制備以及重點行業企業地塊信息收集。
能力建設:土壤污染環境監管責任基本清晰,跨部門工作協調溝通機制基本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初步建立,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點位和省控監測點位布設。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機制基本建立,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等技術規范基本完善。建立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確定并公布100家左右土壤污染防治重點監管企業,并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
韶關先行區:省市共建韶關市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進一步加大涉重金屬行業環境整治力度,率先完成土壤污染詳查樣品采集和制備,有序推動6項土壤污染治理修復試點示范,啟動粵北韶關土壤環境污染修復技術研發、評估驗證與工程示范基地建設。
試點示范:廣州、珠海、佛山、中山市和汕頭市潮陽區、清遠市佛岡縣以及韶關市翁源、仁化縣等地于2017年底前各開展1項以上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工程。自2017年起,各地根據實際需要,適時開展工業污染地塊試點示范。二、重點任務
(一)編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粵府〔2016〕145號文件要求,及時制定并公布本地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確定重點任務和工作目標,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省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要按照職責分工,于2017年9月底前制定出臺相關專項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實,協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等參與)
(二)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2.編制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方案。按照國家要求編制3完成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方案,并報環境保護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備案。省農業廳負責編制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方案;省環境保護廳負責編制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實施方案,以及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總體方案的整合、報批、備案等工作。各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部門要在省級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方案正式發布后,3個月內編制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實施方案,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印發實施,并報省環境保護廳備案。(省環境保護廳、農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林業廳、衛生計生委、地質局、核工業地質局等參與)
3.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按照國家要求,有序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詳查點位布設和核查,建立土壤污染詳查工作協調機制,推進詳查樣品流轉中心、土壤樣品庫建設,全面啟動詳查采樣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部分農用地樣品的采集和制備工作。(省農業廳、環境保護廳牽頭,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林業廳、衛生計生委、地質局、核工業地質局等參與)
4.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在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空間位置遙感核實的基礎上,按照國家要求,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信息系統和采樣信息終端的測試、上線運行,收集重點行業企業基礎信息,有序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衛生計生委、地質局、核工業地質局等參與)
(三)加強土壤污染源頭控制。
5.嚴防工礦企業污染。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環境監管,2017年底前,根據區域特征、行業類型、企業規模以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等,確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重點監管企業名錄,有關地市人民政府要與重點監管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并向社會公開。要全面排查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企業應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實施。廣州、深圳市需至少開展1項污水與污泥、廢氣與廢渣協同治理試點工作。(省環境保護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
6.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管控。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并落實總量控制要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要依法責令其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依法責令停業、關閉,并將名單向社會公開。完善重金屬相關行業準入條件,禁止新建落后產能或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建設項目。(省環境保護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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