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9-19 14:32
來源:青海省發改委
基于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源利用上線,結合空間、總量,提出本次規劃項目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和環境管理要求。
同時,青海省規劃新增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標準應按照《生活垃圾焚燒廠評價標準》(CJJ/137-2019)AAA級標準建設,應滿足如下環保要求及技術要求:
建設水平:
(1) 卸料大廳必須封閉式、清洗、照明、安全設施齊全;垃圾池有獨立機械排風除臭系統;
(2) 具有自動燃燒控制系統(ACC),溫度測量點完善、助燃系統完善、一二次風供給系統合理;
(3) 爐膛設計有利于煙氣的擾動,滿足煙氣停留時間2s以上;
(4) 凈化設施設備配置齊全,設備參數計算資料齊全;
(5) 在線監測指標滿足標準要求,監測數據與監管部門聯網,且在廠區周邊顯著位置公示于眾;
(6) 滲濾液、生活污水、沖洗水、爐渣冷卻水等處理達標后回用;
(7) 焚燒廠建筑造型及綠化與周圍環境協調。
運行管理水平:
(1) 年垃圾處理量達到設計(額定)處理量,運行時間8000h以上,垃圾焚燒系統的設計服務年限不應低于25年;
(2) 爐渣月平均熱灼減率≤3%,最高值不大于5%;
(3) 全年每一正常運行日爐膛斷面平均溫度均在850℃以上;
(4) 全年所有正常運行日廠內監測指標全部達標,環保部門定期監測指標全部達標;
(5) 全年所有正常運行日活性炭實際噴射量均達到設計需要量,全年重金屬及二噁英監測值全部達標;
(6) 飛灰穩定化系統運行可靠,飛灰能得到完全穩定化處理,飛灰穩定化后的浸出毒性監測結果滿足進入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要求后填埋處理或采用環保部門批準的處理方式處理;
(7) 爐渣得到綜合利用或無害化處理;
(8) 滲濾液全年排放指標監測數據全部達標或噴爐焚燒;
(9) 生活污水、渣冷卻水與沖洗水全年排放監測數據指標全部達標或全部回用;
(10) 廠內臭味不明顯,廠界惡臭氣體能夠滿足環保標準要求;
(11) 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標識規范,工作制度完善,從未發生安全事故;
(12) 管理制度完善,廠內環境良好。
在線監測要求:
建立煙氣排放實時監測顯示制度,對外全過程公開發布:一氧化碳、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等5項污染物指標和爐膛焚燒溫度進行實時監控,且在廠區門口或便于公眾查看的顯著位置樹立顯示屏,向公眾公開實時監控數據;垃圾焚燒企業依法與環保部門聯網,并將實時監控數據傳輸至環保部門。
8 評價結論和建議
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規劃(2019-2025)符合國家“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生物質能發展“十三五”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等;符合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五年規劃綱要,與青海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青海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十三五”規劃等專項規劃相協調。雖然規劃在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對周圍大氣、水環境、生態、聲等產生一定影響,但只要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防范措施,規劃內的具體建設項目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其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都能得到有效保證。因此,本次規劃目標明確、規模和布局合理,與其他相關規劃協調一致,從環境保護角度評價,本次規劃是可行的。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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