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21 16:14
來源:張掖市人民政府
(三)嚴格評估考核。將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標任務納入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部門單位環保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并進行嚴格考核。各縣(區)要建立重點任務管理臺賬,每季度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通報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對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區域土壤環境質量明顯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縣(區),將約談縣(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的,區分情節輕重,予以誡勉談話、責令公開道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開展宣傳教育。將土壤污染防治培訓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強化黨政機關、學校、企業、社區、農村等的環境宣傳和培訓工作。利用主要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結合世界環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糧食日、全國土地日等重大節點,開展主題宣傳活動,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知識,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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