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05 17:20
來源:廊坊市環保局
日前,中國固廢網獲悉,《廊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已經印發。全文如下:
廊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專家論證稿)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以下簡稱《土十條》)和《河北省“凈土行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政發〔2017〕3號,以下簡稱《省實施方案》),深入推進廊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結合全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河北省、廊坊市關于生態文明建設與土壤環境保護要求,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目標,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安全利用,促進土壤與大氣、水污染協同治理,嚴控新增污染,減少污染存量,提升土壤環境承載力;突出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兩大重點,系統實施分類別、分階段、分用途管理,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強化技術、政策、法治和組織保障,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驅動、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的全市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切實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環境問題,促進土地資源永續利用。
(二)基本原則
夯實基礎、有限目標。由于全市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防治工作起步較晚、基礎薄弱。“十三五”期間,重點開展調查、摸清底數,完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強化監管,扎實推進土壤環境管理基礎工作。緊扣重點任務,設定有限目標指標,確保經過努力可以按期實現。
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針對廊坊市當前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土壤環境問題,結合實際情況,以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為重點,明確監管的重點污染物、行業和區域,對耕地和污染地塊提出管控要求,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
分類管控、綜合施策。提高全市土壤環境保護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按用地類型、污染程度等,提出分類管控措施。對農用地按照污染程度實施分類管理,對建設用地按不同用途實施準入管理,對未利用地重點提出污染預防措施。要綜合采取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和措施。既嚴控新增污染,也要逐步減少已有污染。
上下結合、部門聯動。因地制宜,細化土壤污染防治各項任務措施的具體要求和進度安排,將土壤污染防治目標逐級分解,將任務落實到具體部門、下一級人民政府和有關企業,明確各項任務的清單。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承擔土壤污染防治相關工作。
(三)工作目標
到2020年,土壤環境綜合監管能力得到顯著提升,重點區域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土壤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四)主要指標
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2%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二、開展土壤環境詳查,掌握土壤環境狀況
(五)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詳細調查
根據省統一部署,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土壤環境調查資料,以耕地為重點,兼顧園地、林地和草地,圍繞重點潛在土壤污染區域,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詳細調查。2018年底前,配合省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污染程度,構建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基礎數據庫。建立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每10年開展一次。(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衛生計生委等參與。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六)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
以有色金屬冶煉、黑色金屬冶煉、金屬加工、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電鍍、制革、制藥、鉛酸蓄電池行業(以下簡稱重點行業)和生活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和關閉搬遷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建立本行政區域疑似污染地塊名單,并及時上傳污染地塊信息系統。疑似污染地塊名單實行動態更新。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和關閉搬遷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狀況及污染地塊分布,初步掌握污染地塊環境風險情況,構建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和關閉搬遷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基礎數據庫。建立全市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和關閉搬遷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每10年開展一次。(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工信局參與)
對列入疑似污染地塊名單的地塊,所在地縣(市、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土地使用權人。土地使用權人應當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土壤環境初步調查,編制調查報告,及時上傳污染地塊信息系統。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土地使用權人提交的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報告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時上傳污染地塊信息系統,同時向社會公開,并通報各污染地塊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列入名錄的污染地塊,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標準和技術規范,確定該污染地塊的風險等級。污染地塊名錄實行動態更新。(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建設局等參與)
(七)建立土壤環境監測網絡
科學規劃和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2018年底前,配合省完成在產糧大縣、蔬菜產業重點縣、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和交通干線兩側等重點區域補充設置省控監測點位,將農用地、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及周邊納入監測范圍,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各縣(市、區)、廊坊開發區全覆蓋。加強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動態化管理,充分結合土地利用規劃和用途變化情況,定期對點位進行動態優化調整,確保監測點位的科學性和代表性。(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等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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