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完善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體系。進一步規范報廢機動車拆解和廢輪胎、廢塑料等廢舊物資的再生利用活動,引導有關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加工工藝,集聚發展。加快完善多元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網絡體系,推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深度處理項目建設。全面整治固廢堆存場所,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實施。規范工業固廢源頭分類收集、貯存和處理處置活動,積極推進工業固廢源頭分類與環衛、環保等處理處置設施的無縫對接,加快推進老港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填埋場二期工程。開展污水與污泥、廢氣與廢渣協同治理試點。(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綠化市容局、市水務局、各區、縣政府等)
規范建筑垃圾收運處置。構建包括源頭申報、中途轉運、卸點處置、資源化利用等環節的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體系,嚴禁建筑垃圾違規傾倒,規范建筑垃圾收運和處置,開展利用建筑垃圾生產建材產品等資源化利用示范。(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各區、縣政府等)
以最嚴格的環境標準,大力推進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進一步優化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產業布局,調整位于水源保護區和技術水平落后的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企業。鼓勵區域和工業園區結合自身危廢處置需求,配套建設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設施。鼓勵企業利用危險廢物作為原材料安全利用。完善危險廢物收運體系,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應根據園區產業規劃和企業需求,做好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運設施的規劃、建設及運營。(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衛生計生委、各區、縣政府等)
(四)加強農業生產監管
1.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優化調整農作物種植結構和茬口布局,通過農業種植結構調整減少化肥農藥施用。鼓勵使用商品有機肥、農作物配方肥料和緩釋肥料等,推廣水肥一體化技術,優化肥料結構,降低化肥使用比例。推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技術,大力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環保型農藥以及生物農藥,加強病蟲害預測預報。大力推廣使用防蟲網、誘蟲板、殺蟲燈、性誘劑等綠色防控技術,減少病蟲害防治次數和化學農藥數量。推進實施檔案農業工程,建立農田農藥、化肥使用檔案,防止將重金屬等污染物帶入土壤。促進生態循環農業發展,推廣種養結合等生產模式,積極開展生態種植模式的應用示范,穩步發展種養結合家庭農場。到2019年,全市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到2020年,全市化肥、農藥使用量在2015年基礎上削減20%左右。(責任單位:市農委、市環保局、市供銷合作總社、光明集團、上實集團、地產集團、各區、縣政府等)
2.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貫徹實施本市養殖業布局規劃,削減養殖總量,優化養殖布局。開展畜禽養殖場標準化建設,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減排,按照要求完成規劃不保留畜禽養殖場退養工作。建立長效運行管理機制,嚴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防止過量使用,促進源頭減量。到2020年,全市畜禽養殖規模控制在200萬頭標準豬(出欄)以下,保留規模化養殖場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100%。(責任單位:市農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光明集團、各區、縣政府等)
3.加強農業廢棄物回收及資源化利用。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建立健全農業廢棄物回收貯運和綜合利用體系,到2018年,基本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網絡。推進農業清潔生產,結合標準園藝場建設,在崇明、青浦等地區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技術模式。(責任單位: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光明集團、各區、縣政府等)
4.推進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加強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規范、合理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開展專項整治。制定水產養殖清塘操作規程,減小清塘過程中底泥隨尾水排放的污染,實現池塘養殖水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市農委、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光明集團、各區、縣政府等)
編輯: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