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15 16:38
來源: 上海市政府
中國固廢網獲悉,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公布了《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內容。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基本建成。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土地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具體內容如下:
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改善本市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明確總體要求、工作目標和主要指標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城市可持續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著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目標,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的原則,突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安全、持續利用,為上海實現“四個率先”,建成“四個中心”、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和卓越的全球城市提供必要保障和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基本建成。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土地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三)主要指標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左右。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8%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8%左右。
二、全面摸清土壤環境狀況
(一)深入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
根據國家總體部署,結合本市相關工作基礎,制訂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方案,以農用地、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和潛在污染場地為重點,深入開展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2017年底前,完成潛在污染場地排查,形成潛在污染場地清單,建立潛在污染場地優先管控名錄。2018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污染地塊的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每5年開展1次。(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綠化市容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各區、縣政府)
(二)建設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
水土聯動、統一規劃、優化整合本市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以耕地特別是農產品生產基地為重點,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網格化監測;以工業園區、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交通干道兩側和優先管控的潛在污染場地為重點,開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以淺層地下水為重點,加強重點區域土壤及地下水聯動監測,完善地下水監測網絡。充分發揮環保、規劃國土資源、農業、水務等行業監測網作用,統一監測布點、取樣、分析測試等技術規范,形成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每年至少開展1次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人員培訓。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優化整合工作。2019年底前,實現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鄉鎮、園區和重點監管企業全覆蓋。(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水務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各區、縣政府等)
(三)提升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整合環保、規劃國土資源、農業、工業和水務等部門相關數據資源,建立本市土壤、地下水、水文地質、污染源等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規范數據采集流程,構建全市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2018年底前,建成全市土壤環境質量、潛在污染場地、重點監管企業等數據庫。加強數據資源共建共享,拓寬數據獲取渠道,實現數據動態更新,建立跨部門的土壤環境信息共享機制,編制數據資源共享目錄,明確共享權限和方式,發揮土壤環境大數據在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市衛生計生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縣政府等)
三、嚴格控制和預防土壤污染
(一)強化空間布局管控
開展土壤及地下水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充分考慮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空間布局,劃定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功能區。加強建設項目布局論證,編制本市重點行業產業發展布局規劃。促進工業企業集聚發展,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持續推進“198”區域建設用地減量化,優先開展水源保護區、崇明生態島的低效工業用地減量化,優先調整工業園區周邊、市政設施周邊、河道兩側、交通干道兩側農用地用于生態林地建設。科學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畜禽養殖等設施和場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水務局、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各區、縣政府等)
(二)嚴控工業污染排放
1.加強重點監管企業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測。2017年底前,確定并公布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從2018年起,重點監管企業每年要對其用地進行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市、區兩級環保部門定期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開展監測,監測結果作為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各區、縣政府等)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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