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26 14:27
來源:延安市政府
日前,陜西延安市政府印發《延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具體全文如下:
延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延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延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延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和《陜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陜政發〔2016〕52號)要求,為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保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土壤目標需求和土壤環境安全,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系列部署要求,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著眼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持久動力。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主要指標: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到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達標率不低于82%,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達標率不低于85%。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達標率不低于88%,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達標率不低于90%。
一、開展土壤污染監測和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
(一)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2017年底前,根據全省土壤監測方案和年度監測計劃,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建成我市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國控網絡。2020年底前,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全覆蓋。同時,根據工作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進行土壤環境監測技術人員培訓。(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國土局、市農業局等參與)
(二)深化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在現有土壤調查基礎和例行監測的基礎上,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制定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方案。2018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每10年開展1次。(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國土局、市衛計局等參與,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區政府落實,不再另外說明)
(三)提高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能力。利用環境保護、國土資源、住建、農業、工信等部門相關數據,建立市級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構建全市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力爭2020年底前建成并實現與省級平臺聯網共享。借助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拓寬數據獲取渠道,實現數據動態更新。加快數據共享,編制資源共享目錄,明確共享權限和方式,發揮土壤環境大數據在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農業生產等方面的作用。(市環保局牽頭,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國土局、市住建局、市規劃局、市農業局、市衛計局、市林業局等參與)
二、健全法制,嚴格土壤環境執法監管
(四)完善法規體系。貫徹落實陜西省關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研究制定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市法制辦牽頭,市環保局、市工信委、市國土局、市住建局、市規劃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等參與)
(五)明確監管重點。重點監測土壤中鎘、汞、砷、鉛、鉻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石油烴等有機污染物。重點監管石油開采、石油加工、煤化工等行業,吳起、志丹、安塞、子長、黃陵5個產油產煤大縣以及市中心城區建成區等區域。公布我市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國土局、市住建局、市規劃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等參與)
(六)強化執法力度。充分利用環境監管網格,加強土壤環境日常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違法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重點行業專項環境執法,對嚴重污染土壤環境、群眾反映強烈的企業進行掛牌督辦。改善基層環境執法條件,配備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檢測等執法裝備,增強突發土壤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能力。(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國土局、市住建局、市規劃局、市農業局、市安監局、市林業局等參與)
三、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
(七)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根據國家有關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要求,以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為依據,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三個類別,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的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劃為嚴格管控類。以耕地為重點,分別采取相應管理措施,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開展耕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以我市旱作高產玉米產業帶和高產高效馬鈴薯產業帶等糧食功能區為試點,有序推進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逐步建立分類清單,試點區域2019年底前完成,其他區域2020年底前完成。劃定結果由省政府審定,數據上傳土壤環境信息管理平臺。根據土地利用變更和土壤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定期對各類別耕地面積、分布等信息進行更新。逐步開展林地等其他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工作。(市農業局、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局、市林業局等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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