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10 14:56
來源:湖南省政府
中國固廢網獲悉,日前,湖南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湖南省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湖南省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8〕22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4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77號)精神,平穩有序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石化化工產業轉型升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立足我省石化化工產業發展實際,以降低城鎮人口密集區安全和環境風險,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為出發點,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市場運作、政策引導的原則,分步分類、平穩有序推進我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和轉型升級,確保安全生產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城鎮人口密集區現有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就地改造達標、搬遷進入規范化工園區或關閉退出,企業安全和環境風險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2018年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業和特大型企業2020年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三、工作任務
(一)開展摸底評估。各市州人民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進一步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情況調查,對城鎮人口密集區現有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逐一登記造冊,科學評估企業安全生產和環保條件,經企業申辯和專家評審,分別提出就地改造、異地遷建、關閉退出的企業(以下統稱搬遷改造企業)名單。其中,對安全和環境風險較低、經評估通過改造能達到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企業,可實施就地改造;對安全和環境風險突出、經評估通過就地改造仍不能達到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企業,實施異地遷建,對不愿異地遷建的企業,限期關閉退出。同時,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內所有化工園區(含化工相對集中區)開展摸底調查,對各化工園區現狀及發展前景逐一進行評估和論證,明確可以承接遷入企業的化工園區(以下簡稱承接園區)及承接產業類型,確保承接園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省安監局牽頭,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2018年4月底前完成)
(二)制定實施方案。各市州人民政府要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立足區域產業發展實際,在組織開展摸底評估的基礎上,統籌制定本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明確實施范圍、工作目標、進度安排、組織方式、職責分工、資金籌措、承接園區、職工安置、保障措施等。方案要經科學周密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特別是要征求相關企業和承接園區及其所在地政府意見,方案實施前要向社會公示,并抄送省經信委和省安監局。各搬遷改造企業要制定周密細致的工作方案,明確具體落實措施,并主動向社會公開。(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三)實施搬遷改造。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協調,加快搬遷改造項目審批進程。對搬遷改造項目需依法辦理的有關手續,各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優化土地、規劃、環評、消防、水務、電力設施配套等環節的審批流程,為搬遷改造項目開辟“綠色通道”。積極協助企業解決搬遷改造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最大限度降低搬遷改造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對就地改造的,要督促指導企業制定技術改造措施,加快技術改造進程,確保達到預期效果;對異地遷建的,要協助企業對接搬遷承接地,做好兩地間溝通協調工作;對關閉退出的,要督促企業盡快拆除關鍵設備,防止恢復生產。要確保承接園區周邊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不受侵占擠壓,保護化工園區內企業的合法權益。通過開發就業崗位、加強職業培訓、提供就業服務、落實扶持政策等措施,妥善解決因搬遷改造帶來的職工分流安置問題。認真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及時向公眾公開搬遷改造項目相關信息,研究建立貫穿規劃、建設、運行全過程的風險防控機制,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強化安全生產和環保監管。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強項目審批、選址、安全、環保等管理,嚴禁搬遷改造企業在原址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項目。要督促企業依法開展搬遷改造項目安全和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污染防治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及時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建立并執行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環境風險評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備案工作,確保項目建成投產后滿足安全和環保要求。依法依規及時向就地改造、異地遷建后的企業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排污許可證。對正在實施搬遷改造的企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企業搬遷改造期間不出現安全和環保問題。搬遷改造企業拆除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構筑物和防污染設施,要事先制定廢棄危險化學品、殘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處置方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拆除活動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要加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嚴防丟失被盜;要加強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確保騰退土地符合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省安監局、省環保廳牽頭,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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