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11 14:20
來源:廣東省政府
中國固廢網獲悉,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廣東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城鎮人口密集區現有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就地改造達標、搬遷進入規范化工園區(指地方政府規劃專門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區域,包括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轉移園區、專業化工園區,下同)或關閉退出,企業安全和環境風險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2018年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業和特大型企業2020年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詳情如下: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搬遷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辦函〔2017〕754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安全監管局反映。
廣東省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9日
廣東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 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77號),切實做好我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結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7〕11號)和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5年,城鎮人口密集區現有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就地改造達標、搬遷進入規范化工園區(指地方政府規劃專門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區域,包括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轉移園區、專業化工園區,下同)或關閉退出,企業安全和環境風險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2018年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業和特大型企業2020年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二、重點任務
(一)開展摸底評估。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布局情況調查摸底,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掌握本地區所有危險化學品企業基本情況。準確把握搬遷改造的范圍要求,重點是城鎮人口密集區現有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科學、綜合評估企業安全生產和環保條件,經企業申辯和專家評審,分別提出就地改造、異地遷建或關閉退出的搬遷改造企業名單。其中,對安全和環境風險較低、經評估通過改造能達到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可實施就地改造;對安全和環境風險突出、經評估通過就地改造仍不能達到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實施異地遷建,對企業不愿異地遷建的,限期關閉退出。加大本地區化工園區摸底調查,對各化工園區現狀及發展前景逐一進行評估和論證,明確可以承接遷入企業的化工園區及承接產業類型,確保承接園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安全監管局、環境保護廳、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2月1日前完成)
(二)分企業編制搬遷改造實施方案。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三舊”改造規劃等,立足區域產業發展實際,充分考慮地區產業配套,在摸底評估的基礎上,按照“一企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明確實施范圍、工作目標、進度安排、組織方式、職責分工、資金籌措、承接園區、職工安置、保障措施等。實施方案要經科學周密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特別是要征求相關企業和承接園區及所在地政府意見,方案實施前要向社會公示。各搬遷企業要制定詳細周密的工作方案,明確具體落實措施。(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局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
(三)組織實施搬遷改造。加強組織協調,加快搬遷改造項目審批進程,積極協助企業解決搬遷改造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最大限度降低搬遷改造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對就地改造的,督促指導企業制定技術改造措施和進度計劃表,加快技術改造進程,確保達到預期效果;對異地遷建的,協助企業對接搬遷承接地,做好兩地間溝通協調工作;對關閉退出的,督促企業安全拆除關鍵設備并落實安全環保管理,防止恢復生產。對產能過剩的行業要實行等量或減量置換,不得借機擴大產能。要確保承接園區周邊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不受侵占擠壓,對因修改相關規劃對化工園區內企業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搬遷改造企業要落實好搬遷改造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提前做好企業職工思想穩定工作。(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安全監管局、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衛生計生委、有關部門按職責負責,按工作目標分步、分階段實施)
(四)積極協調企業和園區對接。鼓勵危險化學品企業向化工園區集聚,化工園區應優先安排危險化學品搬遷企業落地。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要抓緊公布有承載能力的化工園區名單,并積極指導協調需要異地搬遷的企業與園區所在地政府對接。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積極協助企業對接承接園區,為搬遷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溝通協調等服務工作。(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安全監管局、環境保護廳、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有關行業協會配合)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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