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28 17:23
來源:焦作市政府
(七)強化監管執法。嚴格落實各項法律法規,充分利用環境監管網格,加強土壤環境日常監管執法;加大對重金屬排放企業的監督檢查頻次和力度,對于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業、關閉,并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開;開展重點行業企業專項環境執法,對嚴重污染土壤環境、群眾反映強烈的企業進行掛牌督辦;嚴厲打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違法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
(八)嚴格獎懲問責。對各地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攻堅目標任務的情況,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嚴格按照《焦作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獎懲考核辦法(試行)》進行考核評估,并將考核結果予以通報;對在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表彰;對評估考核結果較差或未通過評估考核的縣(市)區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整改不到位的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責任;對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區域土壤環境質量明顯下降、群眾反映強烈的地方,對其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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