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02 13:00
來源:廣西環保廳
廣西土壤類型分布有18個土類,34個亞類,109個土屬,327個土種,其中以赤紅壤、石灰性土、紅壤、磚紅壤為主,赤紅壤、紅壤、磚紅壤的成土母質主要為花崗巖、砂頁巖風化物、第四紀紅土等,石灰性土的成土母質為碳酸鹽巖風化物,大多呈酸性,且土壤養分含量較低。
根據“十一五”廣西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廣西土壤點位超標率較高,總體超過全國平均水平,超標類型以鎘、砷、汞等無機污染物為主。造成我區土壤超標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受地形地貌和成土母質的影響,土壤重金屬本底值普遍較高,導致我區非污染土壤的重金屬含量超標比例高;二是工業生產造成污染,特別是重點企業和礦區周邊的土壤污染情況較為嚴重,其中,無機物污染面積較大,以重金屬污染為主,超標的重金屬元素有鎘、砷、汞、錳、鉻、鎳、鉛、鋅、銅等,有機物污染面積相對較小,但污染程度非常嚴重;三是農業生產造成污染,農藥和化肥施用不當,造成大面積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但總體上污染程度不嚴重;四是危險廢物非法傾倒造成土壤污染,近年來廣西境內發生多起危險廢物非法傾倒事件,如來賓市、欽州市、賀州市等地發生的外來危險廢物非法傾倒事件,造成周邊土壤受到嚴重污染。
當前,我區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正在開展,目前對全區土壤污染現狀情況的掌握尚不全面,因此本規劃將隨著調查的深入逐步更新數據資料,對于新發現的污染地塊(農用地)進行風險評價,并及時補充到污染土壤治理與修復項目中,以保障規劃的時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進展
1.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成效顯著
“十二五”期間,為解決重金屬污染土壤問題,中央和自治區共投入9.26億元用于開展重金屬污染治理工作,清理含重金屬尾礦砂、廢砂石等249萬立方米,治理修復19個歷史遺留礦山和污染場地,安全處置重金屬工業廢渣28萬噸、受污染土壤2.8萬立方米,治理重金屬污染和酸化土壤9.2萬立方米,平整及填埋場地植被恢復面積近1.8萬平方米。廣西采取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加強涉重行業的嚴格管控、倒逼推動涉重產業轉型升級等多項舉措下,“十二五”期間全區五種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排放總量比2007年下降24.5%。
2.加強頂層設計,明確責任分工
為加強頂層設計,提高治污水平,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了《廣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作為實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體,以及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編制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三五”規劃》和《刁江流域重金屬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7年6月,環境保護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簽訂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了工作目標和要求,分解落實八大重點任務,為確保廣西土壤及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順利實施,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根據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印發的《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了《關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的通知》(桂環函〔2017〕967號),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同時,建立廣西土壤環境管理專家庫并制定了廣西土壤環境專家管理暫行辦法,通過專家的評審把關,科學指導項目實施,杜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中出現“資金下達不合理、項目技術路線不清楚、實施效果無法評估”等現象,為“十三五”時期順利實施廣西土壤環境質量保護工作奠定了基礎。
3.大力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
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是開展污染土壤治理與修復的基礎,按照《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總體方案》(環土壤〔2016〕188號)的要求,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農業廳、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聯合成立了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此前環保、國土、農業等部門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的結果,結合重點行業企業空間位置,梳理了土壤污染問題突出區域,編制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方案》。同時,根據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國土資源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點位核實工作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17〕1022號)的要求,在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詳查點位的布設與核實工作的基礎上,積極推進農用地土壤樣品采集工作。此外,柳州市作為國家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試點城市,于2017年8月起開展了基礎信息調查工作,按照國家《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信息采集技術規定(試行)》技術要求,調查企業覆蓋倉儲業、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紡織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等15個行業,收集了近70家企業的檔案資料,并進行了企業風險初步篩查,為今后開展治理與修復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4.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糧食安全是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關注的頭等大事。我區嚴格實行糧食安全市縣(區)長分級責任制和部門分工責任制,加大考核力度,保障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一是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二是守住糧食安全底線。必須守住糧食生產、流通和儲備安全底線,確保全區口糧絕對安全。三是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依法依規加強耕地“占補平衡”規范管理,全面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加強永久基本農田動態監測和管理。四是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整合和統籌使用涉農資金,按時完成國家下達的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任務。五是強化農田水利建設和管護。繼續加大重要旱片治理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設力度,重點落實抓好糧食主產區大中型灌區末級渠道建設,實施農業節水重大工程,解決好農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問題。六是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做好耕地質量調查和監測工作。組織開展新增耕地質量評定、水稻重金屬監測評價工作,實施污染土壤治理修復工程。
5.確定重點監管企業名單,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
2016年,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印發了廣西首批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確定114家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各地人民政府與重點監管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進一步加強對重點監管企業的監督管理。同時對從事過化工(含制藥、石油加工等)、印染、制革、電鍍、造紙、鉛蓄電池制造、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行業以及從事過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的用地開展疑似土壤污染地塊排查工作。按照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關于部署應用全國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要求,各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開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收集工作,通過為土地使用權人分配污染地塊信息系統賬號、監督土地使用權人完成污染地塊土壤環境初步調查、上報污染地塊信息等方式,建立其行政區域疑似污染地塊名單。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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