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30 09:38
來源:河南省安陽市政府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綜合執法局)、發展改革委(糧食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局、環保局、商務局、城鄉規劃局等單位參與。
加強垃圾安全處理處置。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在用、停用和已封場的生活垃圾填埋場排查,摸清其數量、分布及對土壤環境的影響,并按土壤環境調查相關技術規定對其周邊土壤環境狀況進行調查評估。嚴格規范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堅決查處滲濾液直排和超標排放行為,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場防滲漏、防揚散等措施。推進城市垃圾焚燒處理工程建設,逐步實現生活垃圾處理方式由填埋向焚燒轉變,力爭到2020年,全市規劃建設完成覆蓋半徑60公里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并配套完善焚燒污染物控制措施,使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焚燒處理比例達到30%以上。對占用農田、河渠及待開發建設用地等存量建筑垃圾,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治理計劃,有序實施整治。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在城鎮基礎設施和生態水系建設、海綿城市創建等方面,通過特許經營或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開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到2020年,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在各縣(市、區)全面覆蓋,資源化利用率不低于50%。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綜合執法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局等單位參與。
加強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處置。提高全市城鎮污水廠和集中污水處理設施污泥綜合利用配套能力建設,加大污泥去向檢查力度,規范污泥處置活動,支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開展污泥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鼓勵將處理達標后的污泥因地制宜地進行安全綜合利用。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局等單位參與。
(三)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安全利用。
1.建立農用地分類管理清單。
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建立分類管理清單和動態檔案。按照國家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根據土壤環境質量調查結果,綜合考慮農產品超標情況、土壤污染來源、污染途徑、農用地集中連片程度、農作物種類等,以耕地為重點,按照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嚴格管控類三個類別,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的劃定工作,建立農用地分類管理清單,并報省政府審定,數據上傳至全省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根據土地利用變更和土壤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各縣(市、區)、高新區每3年對各類耕地面積及分布等信息進行更新,逐步完善耕地土壤環境質量檔案信息。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畜牧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林業局等單位參與。
2.優先保護質量較好耕地。
探索建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預警制度。根據土壤環境質量預警網絡監測數據和省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預警技術指南要求,定期研判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對接近警戒線的區域,要禁止新(改、擴)建造成土壤污染物增加的項目,現有企業要嚴格執行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或地方標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對生產和污染防治設施進行提標升級改造,著力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對超出警戒線的區域,要對造成土壤污染物增加的企業依法有序實施搬遷或關閉。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局、農業局(畜牧局)等單位參與。
加大對農用地保護力度。各縣(市、區)、高新區要將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建立節約集約用地模式,嚴控非農業建設占用優先保護類耕地;確需占用的,從嚴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占補數量和質量并重等要求,在加強對占補耕地質量評價的基礎上,通過提高耕地開墾費標準等增加占用耕地成本的方式予以供給。在安陽縣、內黃縣、湯陰縣、林州市等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地區,優先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產糧大縣、蔬菜產業重點縣要結合基本農田劃定,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2018年年底前,完成本轄區土壤環境保護方案制定工作。對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減少或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縣(市、區),進行預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環評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禁止向耕地及農田溝渠中排放有毒有害工業、生活污水和未經處理的養殖場畜禽糞便;禁止占用耕地傾倒、堆放城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醫療垃圾、工業廢料及廢渣等廢棄物。
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財政局、環保局、農業局(畜牧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綜合執法局)等單位參與。
3.積極推進耕地安全利用。
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在全市劃定農用地環境質量類別、建立分類管理清單的基礎上,安全利用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要結合主要作物種植品種特點,制定實施本轄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增施安全有機肥、鈍化劑、阻隔劑、改良劑及種植綠肥等農藝調控和替代種植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確保耕地安全利用。自2017年起,組織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到2020年,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輕度和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畜牧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環保局等單位參與。
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專業化服務組織,加強技術指導和培訓。按照省有關部署,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專業化服務組織建設,針對受污染耕地實際情況,及時開展對農民、種植大戶和農民合作社的技術指導和培訓等專業化服務工作。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畜牧局)牽頭,市財政局等單位參與。
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強化安全利用類耕地產出可食用農產品質量檢測,根據農產品質量及時優化調整安全利用措施。逐步提高各縣(市、區)、高新區農產品質量檢測能力,建立健全市、縣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制定市和縣(市、區)、高新區超標農產品應急處置預案,對受污染耕地開展風險管控和治理期農產品臨田檢測,一旦發現農產品污染物超標,要對其實施專企收購、分倉貯存和集中處理,嚴禁污染物超標農產品進入流通市場。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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