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30 09:38
來源:河南省安陽市政府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財政局等單位參與。
3.實施土壤環境質量“一張圖”管理。
對接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構建工作。按照省有關部署,統籌整合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詳查、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污染源普查、農產品產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等土壤環境監測數據,對接完成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構建工作,形成統一的土壤環境監測數據庫和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共享權限明確的數據傳輸網絡。利用地理信息、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手段,拓寬數據獲取途徑,實現數據動態更新,逐步完善土壤環境數據庫。在此基礎上,積極推進土壤環境質量預警網絡建設,實現對土壤環境保護區、預警區、風險管控區和治理修復區的識別和監管,精準防范土壤環境風險。加強數據共享,實施土壤環境質量“一張圖”管理,發揮土壤環境大數據在污染防治、環境預警、農業生產、糧食收購、土地流轉、空間規劃、土地規劃、城鄉規劃中的作用。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局(畜牧局)、林業局、衛生計生委、城鄉規劃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綜合執法局)等單位參與。
(二)加強各類污染源監管,做好土壤污染防控工作。
1.加強工礦企業環境管理。
加強全市工礦企業環境監管。以我市現有國控重點監管企業為基礎,2017年年底前,確定全市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布。重點監管企業要自行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對其用地每年開展1次土壤環境監測,結果向所在地縣級環保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開。環保部門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每年至少開展1次土壤環境監測,監測數據及時上傳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作為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的重要依據;對重點監管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每年至少開展1次檢查,督促企業及時采取措施應對非正常運行情況。鼓勵全市化工、電鍍等行業企業采用易回收、易降解、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材料和先進適用加工工藝,減少有毒有害物質排放。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等單位參與。
規范企業拆除活動。重點行業企業和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等企業在拆除生產設施設備、污染治理設施時,要嚴格按照國家關于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的技術規定,事先進行認真排查、制定殘留物清理和安全處置方案,并報所在地縣級環保、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備案;在拆除上述建筑物、構筑物或發現其中含有毒有害廢物和垃圾時,要先進行環境風險評估,向備案部門報告,并由具備相應處置資質的單位或機構進行拆除、清理、運輸和無害化處理處置。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城市管理局(城市綜合執法局)等單位參與。
加強尾礦庫綜合整治。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歷史遺留尾礦庫的排查工作。優先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上游和永久基本農田周邊地區的、存在安全隱患的現役尾礦庫,通過采取覆膜、壓土、排洪、堤壩加固等隱患治理,以及提等改造、工藝升級和強化保障等措施,開展整治工作;對已封閉的尾礦庫,及時開展用地復墾或生態恢復;對存在安全風險隱患的尾礦庫,要采取相應綜合治理措施。2018年年底前,重點監管的尾礦庫所屬企業或責任人要完成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及時針對環境安全隱患實施綜合整改措施,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儲備應急物資,按規定編制、報備環境應急預案。加強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輻射安全監管,有關企業每年要對所在礦區土壤開展1次輻射環境監測,并將突發輻射事故應急納入企業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向監管部門備案。
責任單位:市安全監管局、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局、農業局(畜牧局)、林業局等單位參與。
加強全市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對涉重金屬行業新(改、擴)建項目,進一步嚴格環境準入條件和標準,實施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換、減量置換,對造成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上升的縣(市、區),采取約談、限批等措施。加強現有涉重金屬行業企業環境監管,持續開展以減排為主的工藝技術、污染防治設施技術改造措施,全面提升清潔生產水平,嚴格執行相關標準或規定排放限值,至少每年開展1次監督性監測,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進行停產治理或關閉。其中國家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區域龍安區要在實施國家重金屬污染防治控制類重點示范區域工作的基礎上,按照嚴格控制的總體要求,制定綜合防控規劃,提高有色金屬冶煉、鉛酸蓄電池等重點行業企業精細化管理水平,推廣采用先進、成熟、適用的清潔生產技術和裝備,督促有關工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全面提升涉重金屬企業的清潔生產水平,進一步降低重金屬污染物產排總量。全市城鎮、工業園區及產業集聚區等污水廠要積極開展污水、污泥重金屬污染物例行監測工作,嚴格執行排放、處置或利用等方面相關標準,嚴防重金屬含量較高的污泥進入農用地土壤,造成累積環境影響;對污泥中重金屬含量較高的區域,開展限制含重金屬工業廢水進入城鎮污水廠和集中污水處理設施試點工作。到2020年,全市重點行業的鉛、鎘、汞、砷、鉻等主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要比2013年下降12%。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局等單位參與。
2.加強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
積極開展大宗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開展煤矸石、粉煤灰、尾礦以及脫硫、脫硝、除塵等產生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的排查和責任主體確認工作。根據排查結果,對有責任主體的,督促責任方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完善防風、防塵、防雨、防滲等綜合整治措施,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完成綜合整治工作,并通過驗收;對責任主體滅失的,由所在地縣級政府負責制定整治方案并實施。推進龍安區、殷都區等縣(市、區)煤矸石、粉煤灰、脫硫石膏、冶煉廢渣、尾礦等大宗廢物資源化利用。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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