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3-28 13:20
來源:中國水網
加強土壤環境風險管控。制定和實施我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落實土壤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和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三個類別,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的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劃為嚴格管控類。2020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以耕地為重點,分別采取相應管理措施。出臺《海南省新增工業用地環境強制調查與備案制度》,規范新增工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加強土壤污染重點區域的生態風險管控,建立健全土壤環境監測網絡體系和監測制度,整合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2017年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布設。加強對化工、電鍍、油料存儲、礦業采選、規模化養殖、城鎮集中治污企業等重點行業的環境監管,建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錄,對重點監管企業開展監督性監測。
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嚴格環境準入,強化空間布局管控,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區、農產品產地等環境敏感區域建設對土壤環境有影響的工業項目。升級完善行政許可審批信息系統,加強涉及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新建項目的審批管理。強化對化工、電鍍、油料存儲、礦業采選、規模化養殖等重點行業新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要增加對土壤環境影響的評價內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體措施。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監管,對污泥產生、運輸、貯存、處理、處置實施全過程管理,建立污泥管理臺帳和轉移聯單制度并開展污泥監測工作,規范污泥處置利用。強化垃圾處理廠滲濾液處理系統的運營管理和監督管理,確保達標排放。
開展污染治理與修復。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造成土壤污染的單位或個人要承擔治理與修復的主體責任。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實施昌江黎族自治縣、樂東黎族自治縣以及東方市的廢棄采礦區周邊歷史遺留污染場地治理與修復示范,探索研究符合我省經濟、技術及社會發展特點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方法,保障農產品、地表水和地下水安全。
第四節 推動工業污染源達標管理
開展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改革。推進排污許可制度成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銜接、融合、優化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總量控制、排污交易、環境監察、環境監測、環保標準、環境統計等管理制度,建設排污許可證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實施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開展石油化工、火電和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試點工作,2017年在完成中國石化海南煉油化工有限公司、海南金海漿紙業有限公司華能海南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電廠、東方電廠、國電樂東發電有限公司等5家試點企業排污許可證的發證工作的基礎上,繼續推進試點改革,力爭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逐步向其他行業固定污染源全覆蓋。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有效運轉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
推動工業污染源自行監測。工業企業要全面開展自行監測或委托第三方監測,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臺賬制度,實施“陽光排污口”工程,編制年度排污狀況報告,向環保部門如實申報,向社會公開。完善重點排污單位污染排放自動監測與異常報警機制,逐步實現工業污染源排放監測數據統一采集、公開發布,強化社會監督。
實現工業污染源全達標排放。出臺海南省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全面排查工業污染源排放情況,加強工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定期檢查排放情況,對超標或超總量的排污企業限制生產或停產專項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標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一律停業關閉。到2017年底,鋼鐵、火電、水泥、煤炭、造紙、印染、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廠等8個行業達標計劃實施取得明顯成效;自2018年起,全省工業污染源達標率年度目標要逐年提高;到2020年末,工業污染源全部實現達標排放。
第五節 綜合整治農村環境
繼續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加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建立全覆蓋的農村垃圾收集處理機制,推廣使用適合農村的污水、垃圾處理技術。到2020年,力爭完成1000個美麗鄉村示范村以及生態保護紅線區、水源保護區、主要河流湖庫周邊、高速鐵路兩側村莊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5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90%以上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通過國家達標驗收。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加強對農村環境整治的監督管理。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長效運行管理機制,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成效年度評估。
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布局、防治結合、資源利用、生態環保”的總體要求,優化畜禽養殖業生產布局,開展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推進畜禽清潔生產和生態化養殖,科學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發展生態畜牧業。減少農村散養戶和小型養殖場,發展規模化生態養殖場。到2020年,全省規模化養殖率達到65%以上,建立統一糞便污水處理設施。加大規模化養殖業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推動畜禽養殖廢棄物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和生態化利用。到2020年,完成全省畜禽養殖區劃分、所有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糞污綜合治理,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全部關停、搬遷或轉產,限養區內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糞污利用率達到100%,適養區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糞污利用率達到80%。
降低農業面源污染影響。開展農藥和化肥減施行動,科學合理施用農藥和化肥,引導和鼓勵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建立農藥包裝容器等廢棄物回收制度,逐步禁止施用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肥料,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支持有機肥研發,大力推廣有機肥使用,積極推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劃定秸稈禁燒區,加強秸稈焚燒管理,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持續打擊隨意焚燒垃圾和秸稈的違法行為。到2020年,全省化肥和農藥施用量實現較大幅度下降,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農村地區工業危險廢棄物無害化利用處置率達到 9
第六章 健全風險防控體系,防范環境風險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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