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1-19 17:18
來源:中國水網
五、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恢復使用功能
農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以影響農產品質量的土壤污染問題為重點,2017 年底前編制完成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方案,建立項目庫。根據土壤重金屬污染的特點,劃定優先修復重點區域,建立示范工程,2016 年底啟動建設河池市國家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示范區。針對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南丹縣、陽朔縣、大新縣、賀州市平桂區、岑溪市、蒙山縣、桂平市、富川瑤族自治縣、鐘山縣、平南縣、賓陽縣等典型地區,開展農田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與生態修復,實施綜合治理修復工程。2020 年,完成河池等典型地區土壤污染綜合治理示范區建設,開展受污染流域水陸一體化治理,促使受污染農田逐步恢復其生產功能,力爭河池市先行示范區土壤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工礦廢棄地和搬遷遺留地綜合治理。充分利用已有的工礦廢棄地分布調查成果,篩選出需要復墾的工礦廢棄地并開展廢棄地土壤污染調查;查明廢棄地土壤主要污染物類型、污染程度,評估土壤污染風險。開展高污染風險場地污染綜合治理與修復工作,建立污染場地治理優先名錄,制定污染土壤治理方案,實施土壤修復工程。對全區 20 個污染嚴重的廢棄砒霜遺留場地進行分類綜合治理,清除遺留危險廢物,安全處置污染場地廢渣。強化城市內工業遺留污染場地綜合治理和修復,確保下一步重新用作建設用地環境安全。加強工礦廢棄地的土地復墾,以待復墾地塊為評價單元,優先考慮將基本農田整備區、土地整治區內的工礦廢棄地劃為復墾區,允許建設區和有條件建設區內不得安排復墾區。工礦廢棄地復墾應堅持山、水、田、林、路綜合整治,優先復墾為耕地。
第六節 加強監管,確保人居環境安寧
優化、調整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功能區,在城市規劃和建設中落實聲環境功能區要求。強化交通運輸、社會生活、建筑施工和工業企業等各類噪聲源監管和治理,設立限制或禁止高噪聲的重型機動車輛進入城市時間及路線,加大對違規車輛的處罰力度;對城區道路敏感路段采取隔聲屏障、建筑物隔聲等防治措施;嚴格控制噪聲敏感區商業、文化娛樂等經營場所使用設備的音量及播放時間;在中高考、夜間和午間休息時間等敏感時段,嚴控施工、裝修等噪聲污染;加強工業園區噪聲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工業企業噪聲污染。及時受理和解決群眾的噪聲擾民投訴,及時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實現主要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和道路交通噪聲分別控制在 55 分貝和 70 分貝以內。
第七章 實施全程管控,防范重點領域環境風險
按照“源頭控制、過程防范、違法嚴懲”的基本思路,重點對涉重行業、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核與輻射加強風險防范,實行全程監管,實現對原料產地、生產區域、集中堆存點、廢棄場地的環境風險空間管控,保障環境安全。
第一節 完善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管理體系
一、加強風險防控基礎能力建設
建立健全環境風險源、敏感目標、環境應急能力及環境應急預案等數據庫。結合專業查污,全面摸清廣西環境風險源狀況,開展企業環境風險評估,繪制全區環境風險分布圖,實現環境風險精準防控。構建生產、運輸、儲存、處置環節的環境風險監測預警網絡,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建設自治區專業化環境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在南寧、梧州等市籌建自治區級環境應急物資庫,重點防范重金屬、油類、危化品、油類、高濃有機物等污染,同時,設區市、縣及工業園區、企業等要加強儲備必要的環境應急物資和裝備。編制和完善自治區、設區市、縣及工業園區、企業等各級環境應急預案,并開展應急預案備案工作,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十三五”期間,確保不發生重大及以上級別突發環境事件。
二、開展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和執法大檢查等活動
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風險和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定期開展環境保護執法大檢查,對各類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加大查處力度,綜合運用查封扣押、按日計罰、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停業關閉、行政拘留和追究刑事責任等“組合拳”,嚴厲打擊非法排放、傾倒、轉移、處置危險廢物行為,嚴厲打擊企業未批先建、超標排污、超總量排污、惡意偷排等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節 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
一、嚴格環境準入,優化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
加快調整、優化涉重金屬企業布局,提高行業準入門檻,以治舊控新、削減存量原則,開展重金屬污染防治,積極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削減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和淘汰落后產業,合理布局涉重產業園區,推進涉重企業入園集中處理污染物。嚴格環境準入,防止新增污染,堅持“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原則,對涉及重金屬排放的新建、改擴建項目嚴格把關,堅決不予受理不符合規劃或規劃環評的項目,以及未能明確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指標來源的項目,最大限度減少重金屬的排放。嚴格限制非重點防控區域涉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新建項目,控制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防止重點防控區的涉重項目向非重點防控區轉移。到 2020 年,全區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要比 2013 年下降 10%。加快礦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實施綠色和諧礦山建設工程,充分發揮綠色和諧礦山和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工程)的典型示范和輻射帶動作用,引領傳統礦業轉型升級。
二、推進涉重行業企業清潔生產
全面推進涉重行業清潔生產,按生態工業要求,以循環經濟和延長產業鏈為抓手,實施技術創新,發展共伴生礦和尾礦綜合利用技術,采用先進、成熟、適用的清潔生產技術和裝備,對有色金屬、皮革制品、鉛酸蓄電池、電鍍等重點涉重行業,開展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加快提升涉重行業清潔生產水平,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從源頭減少污染。
三、強化對涉重企業和尾礦庫的環境監管
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并落實總量控制指標,對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業、關閉,并向社會公開。開展廣西涉重行業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健全涉重企業數據庫和環境風險管控體系,有重點監管尾礦庫的企業要評估環境風險,對環境風險較大的尾礦庫,要求進行限期整治。加強涉重企業、尾礦庫的日常監管,開展風險排查,防范企業偷排,加強涉重企業環境信息公開,鼓勵公眾和媒體參與監督。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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