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4-07 09:41
來源:清合
作者:浮梁一夢
“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不造假活不了”?任何一個領域,普遍性違法都說明這個領域的管理出了問題,在這種情況下,絕非是通過加大處罰力度可以解決的。針對該領域的問題,應該從根源去找原因,并通過制度設計和行業管理去解決問題。
01
每年的兩會,總會看到不少吸引眼球的建議、議案,或者一類雷人的發言。
以往這些雷人雷語,多是與我們生活相關的一些問題,如“票價過低致春運一票難求”、“提高農藥價格讓農民用不起”等等。
今年兩會,我們聽到了環保人的“雷人”語錄:“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不造假活不了”。
這是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總工程師路全忠在環境資源界別討論時的發言。
他建議加大對第三方造假的打擊力度,同時作為“得利方”的委托方也應受相應處罰。
這說出了環保中介服務機構的亂象。尤其在環境監測領域,毫不夸張地說,造假是普遍的,不造假是個別的。
這實在是一種悲哀。
任何一個領域,普遍性違法都說明這個領域的管理出了問題,在這種情況下,絕非是通過加大處罰力度可以解決的。
行政管理中,首先要引導、服務;一般違法行為靠幫扶、整改;嚴重違法、惡意違法才動用行政處罰。
相比較而言,執法人員的數量永遠都是有限的,不可能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精力只做一件事情。
但是,當行政處罰僅僅是完成了罰款,卻不能解決行業問題,說明處罰是無效處罰。
針對該領域的問題,應該從根源去找原因,通過制度設計和行業管理去解決問題。
02
中國的社會治理,總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亂”,這真是個神奇的現象。
其本質的原因是,我國是一個“大政府小社會”的結構。
國家的治理主要靠大包大攬,政府成為了保姆型的政府,幾乎所有的事情都靠政府解決。
民間組織、協會等的自治力、約束力很弱。所以一旦某些領域放開推向市場,總有些人想發設法動歪心思、鉆空子,市場逐漸就亂了。
最后導致政府又不得不出臺措施、加強管理,同時強化嚴懲重罰來規范市場。
在生態環境領域,最突出的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推向市場的,是環評領域、監測領域、竣工驗收等領域。
在這些領域還沒有放開,政府通過資質準入、審批制等管理的時候,會有那么多環保服務機構”不造假就活不了“的嗎?
答案顯而易見的了。
那時候大多數環保服務機構是系統內的自己人,俗稱“紅頂中介”,小部分才是“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
既然是紅頂中介,大家都是“自己人”,本身這些單位大多是事業單位,有財政撥款。
即便沒有財政撥款,憑借其“紅頂中介”的背景,創收也不會難事。
這種情況下單位沒有生存的壓力,造假的土壤、動力也就沒有了,自然就不會出現“不造假就活不了”的窘境。
但歷史告訴我們,單靠嚴刑峻法絕對是杜絕不了這些“造假”的,因為其本質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處罰永遠不是解決行業問題的手段。
03
大明王朝,朱元璋采取了嚴厲的措施來打擊貪污,例如制定嚴苛的貪污法令、使用剝皮實草等酷刑、鼓勵百姓告發官員等等。
但這些措施并未能有效杜絕貪污,其原因是什么呢?
重要的一方面是:這種方法未能根本上改善官員的經濟狀況或提高政府的透明度。
低俸祿制度使得官員生活艱難,許多人為了生計不得不冒險貪污。
所以,朱元璋不解決根本性的問題,單靠嚴刑峻法是杜絕不了貪污的。
相比貪污被發現受到的懲罰,不被發現帶來的收益更大。
回到環保服務領域,不解決最根本的問題,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造假也不可能杜絕 。
我們應該相信,沒有一個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成立的時候,就是為了造假的。
既然這樣,他們為什么又“造假”呢?
同時回過頭來想,那位政協委員說的是對的。
既然很多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說:“即便被處罰了,還是會造假”,那就要同時壓實建設單位的責任。
這就是所謂的“建設單位主體責任”。
04
大禹治水之所以成功,一個最重要的措施是:疏堵結合。
人的力量是渺小的。雖然我們常說“人定勝天”,但有時候人的力量是很有限的,人大多數時候是無法“勝天”的。
回到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造假”的問題,也是一樣的。
就拿環境監測領域舉例吧。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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