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5-02-24 09:31
來源: 萬庫咨詢
作者: 劉敬霞
摘要
EOD模式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重要形式之一,模式的可持續性,取決于EOD項目落地實施的可行性、項目融資的可得性,尤其是項目全過程中對金融風險的防控。本文從法律制度視角,結合EOD項目合同的設計,通過對項目各方權利義務的分配,為項目的融資風險防控提供頂層設計的法律經濟學思考。
關鍵字
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EOD項目合同;政府債務;融資風險
EOD(Ecology-Oriented Development)模式,即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是以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為出發點,以關聯產業的開發運營收益為支撐,以公益性和經營性項目組合為載體,由同一主體對項目統一運作、一體化實施,從而將生態環境治理帶來的經濟價值內部化的一種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和創新性的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推動形成生態文明建設的創新模式。從政策文件到項目實踐,EOD模式自試點以來,已在國內推行4年,全國范圍內落地實施的EOD項目不少,對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具有重要的理論與現實意義。理論上可行的商業模式,在具體項目中需要兼顧交易各方的利益,既要符合EOD項目發起方解決環境保護資金來源的初衷,又能吸引社會資本方投資、金融機構給予貸款支持,識別并有效防控EOD項目中的風險至關重要。本文將從法律經濟學視角,分析當前環境下在謀劃EOD項目過程中防范融資風險的措施,保障EOD項目找到社會投資并獲得金融機構貸款支持。
一、制度完善為EOD項目融資提供了政策保障基礎
自2021年第一批試點開始,截至目前,近300個EOD項目經“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推送到金融機構。2024年1月生態環境部、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共同發布《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實施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導則》),對規范EOD項目的謀劃與實施具有里程碑意義。2024年3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開展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實施評估的通知》(環辦科財函〔2024〕102號,以下簡稱《實施評估》),進一步規范了EOD項目推進實施中的問題。10月人民銀行等四部門印發《關于發揮綠色金融作用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要求加強對EOD項目的金融支持,包括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優化項目貸款條件、提高項目融資效率,并鼓勵金融機構對項目給予整體授信;要求拓寬投融資渠道,可以EOD項目的資產、權益作為抵押為項目貸款?!吨泄仓醒雵鴦赵宏P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更是把EOD模式作為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創新模式給予肯定。至此,EOD模式在國家層面建立了基本完備的制度體系。隨后,浙江等省在國家層面規則基礎上,結合本省需求和實際,制定出臺了本省EOD項目管理的配套文件。隨著EOD模式制度體系的完善,EOD項目的融資將更加有據可循,為金融風險防范提供了制度性支撐,有利于發揮綠色金融支持重大項目的牽引作用,激發金融機構融資動力,增強社會投資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的信心。
二、EOD模式是創新型項目融資方式
不同于傳統的企業融資模式,EOD模式是一種創新型的項目融資,無論政府發起方還是項目實施主體參與EOD項目,都是針對特定EOD項目籌集資金,主要依賴項目自身的收益和資產作為還款來源。雖然項目組織主體選擇社會資本方、金融機構提供貸款依然十分看重社會資本方的企業整體信用,但不改變EOD模式的核心邏輯是項目融資的特點。正是因為主要依靠項目自身收益和資產作為還款來源,EOD項目謀劃過程中納入的資源和產業開發內容對項目可投性、可融性、可持續性就非常關鍵,決定著EOD項目能否吸引來社會資本方投資和金融機構給予貸款支持。從公開信息看,大連莊河市水環境綜合整治與漁業經濟區建設EOD項目已得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遼寧省分行12.6億元授信,柳州市香蘭河流域綜合治理EOD項目得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柳州分行15.5億元授信,江陰段環境治理及科創產業融合發展EOD項目得到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22億元授信,祁門縣生物多樣性保護及現代化發展EOD項目(一期)得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5.4億元授信,無錫大美陽山生態環境修復與農文旅融合開發項目是全國農發行系統首個國家庫正式入庫項目,審批僅14個工作日即得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江蘇省分行12億元授信,首筆投放1億元。
三、融資可得性決定EOD項目落地實施的可能性
項目組織申報主體謀劃的EOD項目是否適宜金融資金支持、是否能夠得到金融機構的融資支持,成為具體EOD項目能否落地實施的核心決定因素。通過采用市場機制,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和各類商業銀行,為大量的EOD項目的落地實施提供了強有力的融資支持。推行EOD模式的出發點之一即解決生態環境治理缺乏資金來源渠道,EOD模式將公益性強、收益性差的生態環境治理內容與收益較好的關聯產業有效融合,由項目實施主體(即EOD項目公司)一體化實施,從而將生態環境治理帶來的經濟價值內部化,使所治理的生態環境能夠為臨近空間內的關聯產業賦能、增益,從而實現將關聯產業可獲得的較高收益用于補貼生態環境治理所付出的投入成本,確保生態環境的治理效果可持續得到維護。正是基于上述的生態價值內化邏輯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保障EOD項目本身在整個生命周期都具有穩定、持續的現金流,具備可投性、可融性、落地實施可能性、還本付息保障性、運營維護持續性。金融機構基于具體EOD項目的特性,在對其是否具備EOD模式的符合性、項目目標的可達性、實施效益的實現情況等進行評估審查后,遵循獨立審貸/批的原則,進行放貸或投資審批。
四、EOD項目實施主體的資信和能力依然是融資風險防控的重要抓手
即使按照EOD模式的相關政策要求對項目整體立項,EOD項目融資依然極大地考驗著實施主體自身的信用和投融資能力,融資成為當下制約EOD模式發展的核心因素之一。當前產業收益下行情況下,項目現金流的波動性、收益實現的不確定性均較大,有能力解決項目資本金出資并能夠為項目爭取到金融機構貸款融資的實施主體并不多,需要謀劃EOD項目的政府和園區管理機構在謀劃策劃項目過程中廣泛接觸、多渠道選擇具有綜合實力的社會資本方和具有專業運營管理能力及成熟市場渠道的運營方,以便為項目落地實施擇優選擇承接主體。
編輯: 李丹
北京市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