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8-23 09:19
來源:E20研究院
作者:李少甫
8月19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2021年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發改能源〔2021〕1190號)的通知。明確2021 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資金總額為 25 億元,并對《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發改能源〔2020〕1421號)中提出的“央地分擔”、“競爭配置”等內容提出具體方案。昨日E20研究院對該方案進行了快評,今日對全文進行解讀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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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體來看,1190號文中對去年發布的1421號文中提到的“通過市場競爭的方式優先選擇補貼強度低、退坡幅度大、技術水平高的項目”提出了具體執行方案,形式方面也基本符合我們在對去年系列文件解讀中的判斷(相關閱讀:深度解讀丨生物質發電新增項目15億補貼方案出臺(附政策原文))。
2、中央補貼資金安排角度來看,2021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資金總額為25億元,較2020年的新增補貼總額15億元提高了67%,力度較大,但從實際情況來看,仍存在不足以全部覆蓋2021年內并網發電的項目補貼需求的可能。
3、“新增項目”再分類。申報2021年中央補貼的項目(新增項目)將被分為非競爭配置和競爭配置兩類。
未納入2020年補貼范圍的新增項目以及2020年底前開工且2021年底前并網發電的項目,為非競爭配置項目。非競爭配置項目雖然屬于“新增項目”,但國補的金額與“存量項目”以及2020年底前并網發電的新增項目基本無異,仍可按照0.65元/千瓦時的標桿電價結算。未納入2021年度中央補貼范圍的非競爭配置項目,結轉至次年依序納入。
2021年1月1日以后開工的項目為競爭配置項目。對需要國補的金額進行排序,“補貼強度小”的項目將優先納入2021年補貼范圍。也就是說,競爭配置項目將有極大可能按照低于0.65元/千瓦時的標桿電價結算上網電價。
2021年新增補貼總額25億元中有20億元為非競爭配置(與農林生物質、沼氣發電共同按并網時間排序,熱電聯產優先、裝機容量小優先);僅有5億元為競爭配置,其中垃圾焚燒類競爭配置(按補貼退坡幅度排序,熱電聯產優先、裝機容量小優先)中央補貼額度為2億元。
E20研究院測算顯示,2021年通過非競爭配置方式獲得補貼的垃圾焚燒項目規模約為8.9萬噸/日;通過競爭配置方式獲得補貼的垃圾焚燒項目規模將超過2.3萬噸/日。兩項合計最高可達到11.2萬噸/日。據E20研究院統計,2019年中標的垃圾焚燒項目合計規模約為12.7萬噸/日,以建設期兩年估算可近似為2021年實際投產規模預測。那么此次方案對2021年項目的覆蓋比例接近90%。
4、央地分擔規則明確。1421號文發布(2020年9月11日)前并網發電的項目補貼資金(國補部分)全部由中央承擔(中央承擔比例100%)。而在此日期之后并網發電的項目則需要進行央地分擔。西部和東北地區中央承擔比例為60%,中部地區40%,東部地區僅為20%。
經E20研究院測算,按照此次文件央地分擔規則,若以0.65元/千瓦時標桿電價計,各地方政府將承擔額外0.05~0.15元/千瓦時發電補貼,折合垃圾處理費約13~40元/噸。
5、明確建設期限。申請納入2021年的競爭配置項目,要求在2023年底前并網發電,逾期的降低電價補貼標準(0.03元/千瓦時每逾期一個季度)。非競爭配置項目須在2021年底前并網發電,逾期的取消非競爭補貼資格,后續可參加競爭配置。
前情提要
2020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等部委就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政策改革出臺文件:
4號文、5號文:一日兩文,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政策改革已上路
而后,主要針對“存量項目”的方案迅速跟進:
6號文:“第八批”!垃圾發電國補新解-18年1月前項目或入籃
而針對垃圾焚燒新增項目,則于4號文、5號文出臺后迅速發文,開展摸底工作:
中長期規劃:解讀丨發改委發文釋放利好背后,為垃圾焚燒新增項目規劃摸查
2020年4月,國家發改委分別就農林廢棄物及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的有關事項公開征求意見,明確新增項目進入補貼名單的具體要求:
征求意見稿:發改焚燒補貼文件詳解:系統性變革,新國補即將落地
2020年9月,三部委發布1421號文,明確2020年度新增生物質發電項目國補額度15億元,并提出了“央地分擔”、“競爭配置”等內容:
1421號文:深度解讀丨生物質發電新增項目15億補貼方案出臺(附政策原文)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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