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22 09:32
來源:重慶生態環保局
近日,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重慶市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布局規劃(2018-2022年)》,其中提出,2020年實現全市危險廢物處置需求與能力基本匹配;2022年年底前,培育一批具有全國示范作用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優質企業。全文附錄還給出了2018~2022年期間重慶市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布局規劃的項目,共涉及二十大項目,總投資高達25億元。
全文如下:
重慶市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布局規劃(2018-2022年)
前 言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妥善處置危險廢物事關環境安全和經濟發展,是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加快推進綠色發展、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
為深入貫徹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全市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動員大會暨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的部署,進一步落實《重慶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的具體規定,結合《國家“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重慶市生態文明建設“十三五”規劃》《重慶市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等相關要求和我市實際,編制本規劃。
本規劃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出發點,以提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和管理水平為主要任務,對全市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的目標、布局、規模、任務等進行統籌規劃,構建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相適應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體系。
規劃期限為2018年—2022年(近期2018-2020年,遠期2021-2022年),規劃基準年為2017年。
一、處置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一)危險廢物產生與處置現狀
2017年,全市共產生工業危險廢物60.50萬噸,醫療廢物2.12萬噸。
1.危險廢物產生情況
(1)產生類別。全市產生的工業危險廢物類別涉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35大類、191個小類,產生量排前的5類危險廢物產生總量占全市總產生量的81.70%。
(2)產生單位。全市列入危險廢物監管重點源企業508家,其中年產生量100噸以上的企業126家。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排前5位的企業危險廢物產生總量占全市總產生量的72.55%。
(3)區域分布。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最多的區域是渝西片區,其次是主城片區。產生量排前5位的區縣(包括長壽區、潼南區、兩江新區、巴南區、北碚區)危險廢物產生總量占全市總產生量的83%。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在2萬噸以上的工業園區有2個(長壽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潼南工業園),年產生量在1萬噸以上2萬噸以下的工業園區有5個(永川鳳凰湖工業園、兩江新區水土工業園區、兩江新區魚復工業園、涪陵李渡工業園和沙坪壩西永微電園)。
2.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情況
(1)綜合利用情況。全市工業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量為30.08萬噸,綜合利用量排前的5類危險廢物(包括HW06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HW34廢酸、HW13有機樹脂類廢物、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HW17表面處理廢物)利用量占全市綜合利用總量的98.57%;綜合利用量最多的區域是渝西片區,其次是主城片區。
(2)處置情況。2017年,全市工業危險廢物處置量為23.69萬噸,其中集中處置量17.65萬噸,集中處置方式主要是焚燒、填埋和水泥窯協同處置。集中處置量排前的5類危險廢物(HW21含鉻廢物、HW18焚燒處置殘渣、HW17表面處理廢物、HW49其他廢物、HW06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處置總量占全市總集中處置量的78.87%;危險廢物自行處置量5.8萬噸,主要類別是HW21含鉻廢物中的鉻渣。全市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量2.12萬噸,已實現鎮級醫療廢物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全覆蓋,無害化處置率100%。
3.現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布局和運營情況
(1)全市現有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設施26個,經營能力101萬噸/年。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設施主要分布在渝西片區,占總利用能力的86.99%;其次是渝東北片區。
(2)全市現有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6個,其中渝西片區分布5個(輻射主城片區),渝東北片區分布有1個,處置能力15.29萬噸/年。焚燒和填埋集中處置能力6.69萬噸/年,水泥窯協同處置設施8.6萬噸/年。
(3)目前全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13個,處置能力2.79萬噸/年。萬州區、涪陵區、江津區的醫療廢物處置設施負荷率已接近80%,主城片區和開州區的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已超負荷運營。合川區、潼南區等18個區縣目前無處置設施,主要依托周邊區縣已建醫療廢物處置設施處置。
(二)主要工作進展
1.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大幅提升。目前我市共建有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設施45個,總經營規模119.08萬噸/年,較2010年增加155.7%,基本滿足全市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集中利用處置需求。
2.環境監管能力不斷增強。一是完善地方法規建設。新修訂實施的《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補充了危險廢物管理的相關規定。二是嚴格環境監管和執法。環保和公安部門先后查處多起非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案件,2010年以來共依法吊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3個。三是強化技術和管理培訓。每年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經營單位和區縣環保部門開展針對性培訓。
3.工作制度和機制不斷完善。一是環保、衛生、城管、農業、經信、交通等部門建立了協調機制,明確各方工作職責及協作方式和內容。二是嚴格執行轉移審批制度。落實簡政放權要求,取消“市內危險廢物跨區縣轉移審批”事項,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三是實行分級管理和重點源清單制度,定期更新發布全市危險廢物重點監管源企業名單。四是探索開展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試點工作,一定程度解決了小微企業及非工業源危險廢物收運難問題。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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