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0-11 10:49
來源:河南省永城市政府
建立土壤環境質量預警網絡。以土壤環境監測國控點位為基礎,結合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根據土壤環境質量評價結果,利用土壤環境信息化平臺,識別土壤環境保護區、預警區、風險管控區、治理修復區,實施全市土壤環境質量“一張圖”管理。(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市糧食局等參與)
(二)嚴格土壤環境執法監管。
1.強化工礦企業環境監管。根據工礦企業分布及污染排放情況,2017年年底前確定市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布。列入名單的企業要自行或者委托專業檢測機構,每年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結果向市環保局備案并向社會公開。永城市環境監測站每年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至少開展1次監測,數據及時上傳省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監測結果作為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的重要依據;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重點監管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檢查,督促企業及時采取措施保障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鼓勵化工、制革等行業企業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材料和先進適用加工工藝,減少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市發改委等參與)
規范企業拆除活動。有色金屬冶煉、化工、制革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等企業在拆除生產設施設備、污染治理設施時,要按照國家關于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的技術規定,事先制定殘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處置方案,并報市環保局、市工信委備案;在拆除建筑物、構筑物時,要先進行環境風險評估,如發現建筑物中含有毒有害廢物或垃圾,要向市環保局、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報告并由具備相應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市發改委、市安監局等參與)
加強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輻射安全監管,有關企業要將輻射事故應急納入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每年對本礦區土壤進行輻射環境監測。(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安監局等參與)
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實施重點行業重金屬排放“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加強涉重金屬行業企業的環境監管,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進行停產治理或者關閉。永城市圣龍制革公司要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清潔生產水平。2020年全市重金屬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2%。(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市發改委等參與)
2.加強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推進粉煤灰、煤矸石、脫硫石膏、冶煉廢渣等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市安監局等參與)
依法做好煤矸石、粉煤灰、冶煉渣、鉻渣以及脫硫、脫硝、除塵產生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管理工作,明確相關企業污染防治主體責任,督促其制定整治方案,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市安監局等參與)
加強危險廢物處置活動監管。建立健全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信息庫并及時進行動態更新,2018年年底前,全面摸清全市危險廢物產生種類、數量、流向等信息。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從環境影響評價、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規范企業臺賬資料記錄、加大涉危險廢物企業監督檢查力度等方面,構建全過程環境監管體系。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作為城市配套基礎設施納入“十三五”規劃。嚴厲打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違法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到2020年,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等參與)
規范拆解活動。清理整頓電子廢物、廢輪胎、廢塑料、廢舊機動車等回收、處理和再生利用活動,引導有關企業集聚發展。嚴厲打擊非法回收、拆解電子廢物、廢輪胎、廢舊機動車等違法行為,堅決取締非法從事電子廢物、廢輪胎、廢塑料、廢舊機動車等回收、處理場所,對違法從事電子廢物、廢輪胎、廢塑料、廢舊機動車等回收、處理活動并造成二次污染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從嚴懲處。(市商務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環保局等參與)
3.防治農業面源污染。控制農藥化肥污染。科學施用化肥,鼓勵農民減少化肥使用量。在農田基本設施配套齊全、能充分保障灌溉用水的地塊,重點推廣秸稈快速粉碎還田腐熟堆肥技術;推進化肥零增長行動,到2020年,全市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5%以上。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肥料。生產、銷售、使用的肥料等農業投入品應達到國家或者行業標準,用作肥料或者肥料原料使用的生活垃圾、污泥應當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標準。科學使用農藥,推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開展創建綠色防控技術示范縣活動,到2020年,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率、專業化統防統治覆蓋率均達到綠色防控技術示范縣標準要求,農藥使用量減少2%以上。推行農業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實名購買農藥制度,2018年年底前,建成農藥監管平臺。到2020年,全市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有機肥養分還田率達到60%。(市農業局牽頭,市供銷社、市環保局、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市園林局、市工商局等參與)
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和廢棄農膜回收處理。自2017年起,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建立農藥包裝容器等廢棄物回收體系,逐步健全貯運、回收加工網絡,創新回收及再利用機制,扶持回收網點和處理能力建設,到2020年,力爭實現廢棄農膜全面回收利用。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不合格農膜的行為,鼓勵使用加厚地膜,嚴禁生產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鼓勵農膜回收和綜合利用技術設備開發利用。(市農業局牽頭,市供銷社、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等參與)
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指導養殖戶科學使用獸藥、飼料,防止過量使用造成重金屬、抗生素等有害成分通過畜禽養殖廢棄物還田對土壤造成污染,促進源頭減量。加強畜禽糞便綜合利用,在生豬養殖大戶開展種養業有機結合、循環發展試點。鼓勵支持畜禽糞便處理利用設施建設,到2020年,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75%以上。(市畜牧局牽頭,市農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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