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18 16:10
來源:威海市人民政府
三、全面強化監管執法
(一)明確監管重點。重點監測土壤中鎘、汞、砷、鉛、鉻、銅、鋅、鎳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石油烴等有機污染物,重點監管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化工、醫藥、電鍍、制革、鉛蓄電池制造等行業,以及乳山市、榮成市2個產糧大縣和城市建成區等區域。(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局等參與)
(二)加大執法力度。將土壤污染防治作為環境執法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環境監管網格,加強土壤環境日常監管執法。嚴厲打擊工礦企業在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過程中向土壤環境非法轉移污染物的行為。依法打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違法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開展重點行業企業專項環境執法,對嚴重污染土壤環境、群眾反映強烈的企業進行掛牌督辦。改善基層環境執法條件,各區市環保執法機構配備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檢測等現場執法裝備。(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局、林業局、安監局等參與)
(三)落實監管責任。規劃部門要結合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加強規劃論證和審批管理。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加強土地征收、收回、收購以及轉讓、改變用途等環節的監管。環保部門要加強對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狀況調查、風險評估和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活動的監管。建立規劃、國土資源、環保等部門間的信息溝通機制,實行聯動監管。(市國土資源局、環保局、規劃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參與)
四、創新治理體系
(一)強化政府主導。
1.完善管理體制。按照市縣落實原則,建立土壤環境管理體制,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屬地責任。(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局等參與)
2.完善激勵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激勵相關企業參與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研究制定扶持有機肥生產、廢棄農膜綜合利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等企業的激勵政策。在農藥、化肥等行業,開展環保領跑者制度試點。(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局、環保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局、地稅局、國稅局等參與)
3.加大財政投入。各級財政加大土壤污染防治項目支持力度。市級統籌相關財政資金,通過現有政策和資金渠道加大支持,將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測土配方施肥等涉農資金,更多用于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區市。(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水利局、農業局等參與)
(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按照“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動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發揮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引導作用,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項目提供支持。積極開展綠色信貸業務,加大對土壤污染防治項目的信貸投放。有序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建立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市發展改革委、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人民銀行、銀監分局等參與)
(三)加強社會監督。
1.推進信息公開。根據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和調查結果,適時公布土壤環境狀況。重點行業企業要依據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排放總量,以及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局等參與)
2.引導公眾參與。深入開展“污染隨手拍”“環保開放日”等宣教活動,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土壤環保的監督管理。實行有獎舉報,鼓勵公眾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信函、電子郵件、政府網站、微信平臺等途徑,對偷排廢水、廢氣、廢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完善環保微博工作體系,健全公眾投訴、信訪、輿情和環保執法聯動機制。鼓勵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以及民間環保機構參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局等參與)
3.積極推動公益訴訟。各區市政府(管委)和有關部門應自覺接受檢察機關以檢察建議或者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方式對環境行政違法行為進行法律監督,支持檢察機關作為原告對污染土壤等環境違法行為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鼓勵法律規定的其他機關或社會組織作為原告依法對污染土壤等環境違法行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院建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的相應審判指導協調機制。各區市政府(管委)和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配合法院的相關案件辦理工作。(市檢察院、法院牽頭,市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利局、農業局、林業局、環保局等參與)
4.開展宣傳教育。制定土壤環保宣傳教育工作方案。加大土壤資源、土壤環保等方面科普資源的開發建設,在主要新聞節目中加強土壤環境方面的報道,在報刊、網站等刊發相關評論文章引領社會輿論。把糧食質量安全與土壤污染防治宣傳有機結合,結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糧食日、全國土地日等主題宣傳活動,組織舉辦多種形式的環保培訓,對黨政機關、企業和相關單位、學校、社區及農民等進行培訓,普及土壤環境保護知識,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營造土壤環境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市環保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糧食局、日報社、廣播電視臺等參與)
五、加強目標考核
(一)明確政府主體責任。各級政府是實施本方案的主體,要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確定重點任務和工作目標,明確部門任務分工,實行定期調度督促。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創新投融資模式,強化監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實。各區市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計劃報市政府備案,抄送市環保局。(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局等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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