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4-19 09:36
來源:福建省環保局
六、海陸統籌整治近岸海域污染
編制實施“十三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重點開展福州、漳州等市水產養殖污染物排放控制,推進九龍江-廈門灣等重點海灣總量控制試點。實施“藍色海灣”綜合整治,逐步開展閩江口、九龍江口、漳江、木蘭溪、萩蘆溪等河口的綜合治理和修復。開展入海排污口清理工作,2017 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嚴格禁漁休漁措施,合理規劃水產養殖布局和規模,控制近海養殖密度,推進生態健康養殖,加強養殖投入品管理。在重點海灣制定養殖規劃,2017 年底前完成羅源灣等海灣不符合規劃的網箱養殖清退工作。
七、整治城市內河黑臭水體
建立省級城市內河黑臭水體管理信息平臺,每半年在當地公告欄和主流媒體公布黑臭水體排查情況、治理清單、整治達標期限、責任人及整治進展。加大城市內河治理力度,強化城市內河水質監測,逐步建立城市水體監測體系,2017 年底前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2020 年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其中福州市、廈門市建成區于 2017 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八、實施流域水環境共治
建立應急協調和定期調度通報機制。建立健全閩江、九龍江等跨市界流域以及福莆寧、廈漳泉2個新型都市圈環境應急聯動機制,推進跨市界水質聯合監測,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合處置。加強環保、水利、海洋等部門會商,實現水庫型水源地、水產養殖庫區等敏感區域的監測數據共享。通報水環境治理重點項目實施進展、存在問題及工作建議,推進項目落實。
嚴格落實“河長制”。強化地方水環境保護屬地責任,實施 “一河一策”。健全完善省、市、縣、鎮(鄉)四級河長體系,落實河(段)長工作責任,督導下級河段長和相關部門履行職責,相關部門要負責協助河(段)長履行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定期開展日常巡查、執法與隱患排查,加強水質監測與分析。
第二節 繼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一、推進區域大氣聯防聯控
健全區域大氣聯防聯控機制,推進省界、省內重要區域大氣聯合監測,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合處置。深化福莆寧、廈漳泉城市圈內部環保合作,加快落實廈漳泉大都市區生態及環境保護合作規劃,加強城市間預警聯動,增強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和預警信息發布的及時性。建立省級響應處置指揮平臺,強化環保與公安、交通、消防、氣象等部門聯動合作,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建立健全覆蓋全省的大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網絡。
二、提升城市大氣環境質量
加強城市大氣污染治理,制定重點城市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整改清單,實時督促整改進度。到 2020 年,設區城市大氣環境質量全部達標,二氧化氮、細顆粒物、臭氧濃度保持穩定并力爭有所下降,設區城市優良天數比例控制在國家下達的指標內,福州、廈門在全國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力爭保十爭五。
福州:優化城市規劃布局,合理預留“城市風道”,促進大氣污染物有效擴散。強化轄區內國、省控企業污染治理,重點推進大型鋼鐵、火電企業污染治理,提高清潔能源使用比例。加快閩清建陶業煤改工程,提高除塵效率。加強道路和建筑施工工地揚塵管理,加大對露天焚燒垃圾等違法排污行為打擊力度。
廈門:落實《廈門市推進黃標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實現黃標車整治目標。加快瑞新、騰龍、新陽等熱電企業脫硫脫硝提標,大力推進島外四區集中供熱項目建設。啟動綠色海港和綠色空港建設,推進港口起重機油改電和船舶岸電試點工作。加強道路和建筑施工工地揚塵管理。
泉州:減少煤炭消耗,加快清潔能源替代,鞏固和提升“煤改氣”工程效果,確保用氣“不反彈”。加強重點石化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監管。加大機動車控制力度,加快淘汰黃標車。
寧德:嚴格控制油氣深加工、冶金、能源等產業發展規模,嚴格控制寧德主城片區北部靠近漳灣產業片區的金涵組團和后灣組團的人口和居住用地規模。加強鼎信實業污染治理,督促企業技改。加快完成福鼎、霞浦合成革集控區煤改工程。
莆田:合理控制環湄洲灣石化、能源等產業發展規模,加強大氣聯防聯控,防范潛在風險。督促太平洋電力進一步節能增效。
漳州:嚴格控制古雷石化合理規模,強化重點石化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監管,切實加強環境監管,防范環境風險。加強重點企業污染治理。
南平:提升南紙、煉石、邵武化工等 15 家國、省控重點污染源的治理水平,加快脫硫脫硝設施建設,提高除塵效率。嚴格控制大氣污染產業發展,加快市區工業企業的外遷或關閉工作。加強氟化工企業環境風險防范,確保環境安全。
三明:加快市區企業外遷或關閉工作,督促三鋼、三化等重點企業加強污染治理。加強水泥行業脫硝設施的運行管理。完成國道205線和省道306線的改線工程,大輻減少穿越市區的車輛。
龍巖:合理調整工業布局,啟動中心城區第二批污染企業的關閉搬遷工作。嚴格控制水泥產業發展規模,督促水泥行業脫硝設施穩定運行。優化中心城市路網建設,盡快將國、省道移出中心城區。加強古蛟工業區、漳平的環境風險企業監管,切實抓好風險防范工作。
平潭:理順環境執法機制,成立環境監察執法專門機構,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各項措施。嚴格禁止發展高耗能、高污染的產業,加強小型窯爐管理。
三、加強工業大氣污染防治
持續推進火電、鋼鐵、玻璃、水泥等污染行業脫硫脫硝。強化工業煙粉塵治理,推進鋼鐵和水泥企業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治理實施方案,安裝高效除塵設備,確保顆粒物達標排放。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統籌控制臭氧和細顆粒物,抓好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控制。
四、強化移動源污染治理
加快機動車燃油品質升級,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加強船舶油品質量監管,將工程機械、農業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污染納入監管范圍,加快非道路移動源油品升級。加大黃標車和老舊車輛淘汰力度,2017 年基本淘汰黃標車。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天然氣加氣站、充電站、充電樁配套設施建設,鼓勵發展加油、加氣、充電合建站,推動公交、環衛、出租等行業和政府機關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公眾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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