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2-24 15:14
來源:吉林省環保廳
第五節 加強固體廢物處理的監管
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建立政府、社區、企業和居民 協調機制, 通過分類投放收集、 綜合循環利用, 促進垃圾減 量 化、資源化、無害化。完善收集儲運系統,設市城市全面推廣密閉化收運,實現干、濕分類收集轉運,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 市 (區)、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范項目。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 加快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 整治非正規垃圾填埋 場。推廣垃圾綜合循環利用,積極發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生物處理技術,鼓勵區域共建共享焚燒處理設施,重點建設長春和白 山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長春和吉林餐廚垃圾處理工程、延邊 和白城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工程。加強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場運行監 督管理,重點加強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焚燒飛灰處理處置、填 埋場甲烷利用和惡臭處理,向社會公開垃圾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 情況。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
加強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開展工業固體廢物集中申報登 記,建立數據庫,強化對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的監管。全面整治尾礦、煤矸石、 粉煤灰等工業固體廢物, 以及脫硫、 脫硝、 除塵產生固體廢物的堆存場所,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 設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實施。 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 對電子廢物、廢輪胎、廢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動進行清理整頓,引 導有關企業采用先進適用加工工藝、集聚發展,集中建設和運營 污染治理設施,做好土壤污染預防工作。
第六節 穩步提升聲環境質量
加大重點領域噪聲污染防治力度。加大交通、施工、社會生 活、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力度,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 道路兩邊配套建設隔聲屏障, 嚴格實施禁鳴、 限行、 限速等 措 施,加強機場、軌道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加強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管理,實施城市建筑施工環保公告制度,嚴格限制在敏感區 內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嚴格管理敏感區內的文體活動和室內娛樂活動,嚴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作業,加大敏感區內噪聲排放超標污染源關 停力度。
強化噪聲排放源的監督管理。 嚴格建設項目聲環境影響 評 價,明確改善噪聲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嚴格建設項目環境噪聲 “三同時”驗收 管理, 未通過驗收的噪聲排放項目, 一律不得投 入運行。加強工業園區噪聲污染防治,禁止高噪聲污染項目入園 區。建立和完善聲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強化市 (州)政府所在地 城市聲環境達標管理。
加強噪聲監管支撐能力建設。 建立各級環保、 公安、 文化、 交通、鐵路、建設、工信、工商等多部門聯防聯控噪聲污染防治機制,定期組織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將排放超標并嚴重擾民的噪 聲污染問題納入掛牌督辦范圍。加強噪聲污染執法監測能力,環 境監察部門應配置相應的噪聲現場監測設備和儀器。促進公眾參與,廣泛宣傳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環境信息 通報制度,加大噪聲違法的輿論監督和曝光力度。
第七節 嚴格管控環境風險
加強源頭環境風險防控。嚴格執行區域、流域、重點行業戰 略和規劃環評制度,開展土壤、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 評估,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的環境和健康風險,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威脅飲用水和生態安全、危害群眾環境權益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得審批,不斷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嚴 格排污許可證管理,從源頭降低區域突發和累積性環境風險。
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 對開發建設超出資源環境承載力、 存在重大環境風險或者生態保護紅線受到威脅的地區發布環境影 響預警信息,深化重污染天氣、 飲用水水源地、 有毒有害氣體、 核安全等關系公眾健康的重點領域風險預警與防控。加強露天礦 坑、矸石山、尾礦庫等綜合治理,控制和消除重大地質災害和環 境安全隱患。完善危險化學物質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監控評估飲 用水水源地、農產品種植區及水產品集中養殖區環境激素類化學物質風險, 加強石化、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 醫藥制 造 業、化學纖維制造業、食品及飼料添加劑制造業等主要生產化學 品行業的污染防治。
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及處置應對。 完善環境風險防范 設 施、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深入推進跨區域、跨部門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協調機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響應方案,充分發揮 大數據在環境應急管理中的作用,加快構建環境風險源地理信息 系統、危險品定位追蹤系統,確保及時響應、科學應對、妥善處 置突發環境事件。加強重大環境風險企業隱患排查,完善有毒有 害化學物質、石油化工等行業應急預案并備案。在對區域性突發 環境事件、環保投訴舉報等情況進行大數據分析基礎上,向有關 地方政府發布預警通知。強化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組織開展核與輻射污染事故、重污染天氣管控、流域水污染、危險化學物質及尾礦庫等敏感領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水平。
防范核與輻射環境風險。 加強放射源監督管理, 嚴格審查、 核發輻射安全許可證, 實現執證單位現場檢查 “全 覆蓋”。 建立 吉林省放射源在線監控系統,實現重點放射源射線裝置的實時監控、數據采集、異常報警和信息傳輸,實現對重點放射源的日常 遠程監管。加大輻射環境執法力度,對放射源運輸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加強對Ⅲ類以上放射源安裝、更換現場的監督,加強放射源異地使用的現場檢查,對Ⅲ類以上流動使用的放射源進 行核驗,防止發生放射源管理失控情況。強化放射性廢物收貯風險管理,加強退役源收貯場所和放射性廢源的安全管理,嚴格審 查放射性廢物送貯申請,及時收貯廢舊放射源、放射性廢物,廢 舊放射源 做 到 100% 安 全 收 貯; 加快推進低放廢液固化處理處 置,嚴格執行放射性物質運輸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確保放射性物質在裝卸途中安全。加強放射性廢物庫的庫區安全管理,加強 對現有設施維護保養,完善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安保系統。加強突 發核與輻射事件的應急與響應準備工作,完善應急指揮、應急服 務、應急監測、應急保障等體系,確保及時接受與傳達各類突發 事件應急指令,快速啟動監測儀器、布設固定監測點位、開展巡測等各項應急工作,有序開展大氣、水、土壤輻射環境監測。推 進輻射前沿監測檢測實驗室和指揮部建設,加強邊境地區輻射環 境應急監測工作。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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