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資源低價、產品高價、廢物無代價或低代價排放是制約提高資源效率和降低污染排放的根本性問題。因此,建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經濟政策目標是以資源-產品-廢物為主線構建新的成本-價格體系,原則是形成利益驅動機制,方向是改革調整重點經濟政策。
世界銀行《促進中國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研究》報告指出重點經濟政策的種類與改革方向,分別為:重點經濟政策有三類:1)自然資源開采環節的資源稅收和價格政策;2)末端處理處置環節的環境稅(費)政策;3)消費等環節的扶持獎勵政策。重點經濟政策改革的方向是: 1)提高初始資源價格,提高循環經濟比較利益;2)提高廢棄物排放成本,增強循環利用廢棄物的成本優勢;3)降低廢棄物再生利用成本,提高再生資源的比較利益;4)降低循環經濟的交易成本和市場開發成本,提高循環經濟效益。具體做法為:
一、 提高資源稅和環境收費標準
(1)中國可以對所有的資源能源稅提高一個較大的幅度,例如10-20%的水平,并且可以按照資源的自然屬性、稀缺程度、損害環境成本大小等因素,實行差別稅額。對非再生、非替代性的資源,其單位稅額應高于可再生、可替代性的資源。CGE 模型分析表明,如果將煤炭和石油稅提高20%,可降低6.4%的煤炭消費和10.2%的石油消費,對GDP 的影響只有0.1%; 將綜合礦產資源稅提高20%,可降低金屬礦產資源消耗11.75%,降低非金屬礦產資源消耗8.31%。盡管提高資源價格與提高資源稅對節約資源有相似的效果,但提價負擔從總體上全部落到在居民身上,因此,從促進社會公平的角度看,提高資源稅征收水平應該成為主要的改革方向。
(2)CGE 模擬結果顯示,提高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費標準,對宏觀經濟影響很小。若將征收的排污費全部用于重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則污染防治水平與能力將得到顯著提高和改善。所以,近期,中國應逐步提高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COD、固體廢棄物)的排污費征收水平,使之逐步接近環境治理和損害成本。取消高能耗高污染產品出口退稅政策資料表明,中國目前部分高能耗高污染出口產品生產所消耗的能源占國內能源消費量的15%左右,因此,建議中國制定高能耗高污染產品名錄,對列入名錄的產品出口,取消實行多年的退稅優惠政策,甚至開征出口稅,以降低高能耗高污染產品的生產量,激勵企業提高能源效率、降低單位產品的污染排放強度。
二、建立健全稅收優惠政策體系
按照促進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的思路來建立科學的稅收優惠政策。
(1)在生產環節,稅收優惠政策應有利于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排放。對企業采用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的新設備以及采用太陽能、熱能、風能等清潔能源的熱回收裝置,允許在增值稅前加速折舊和抵扣進項稅額;對企業在開發和冶煉過程中利用廢棄物回收和生產的產品免征增值稅。
(2)在流通環節,稅收優惠政策應調動和鼓勵企業回收和經銷廢棄物的積極性,除給予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之外,還可以實行定期的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3)在分配環節,稅收政策可以對企業利用廢水、廢氣、廢渣等廢棄物為主要原料生產取得的收入實行免征所得稅的政策;對企業利用節能技術改造國產設備,實行按投資的一定比例抵扣當年新增所得稅的政策,以支持企業節能技術改造。
(4)在消費環節,調整消費稅的課稅范圍和合理設計稅負水平,鼓勵消費者對清潔能源的使用,約束消費者不健康的消費行為。將有損于環境、過度耗費資源的消費品和奢侈品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對高檔消費品和消費行為以及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的消費品實行高稅率。
(5)加大對高新技術、環保技術、節能技術、節材技術和人力資源的開發的支持力度,突出稅收優惠政策的科技導向作用,建立起一套從支持科技投入、產品研制開發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稅收優惠政策體系。
編輯:姚森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