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4-02 16:57
來源:新華社
四、完善促進物價保持合理水平的價格調控機制
(九)加強價格總水平調控。綜合考慮總供給和總需求以及經濟增長、市場預期、輸入性影響等因素,合理確定價格水平預期目標,強化宏觀調控導向作用。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強價格政策與財政、貨幣、產業、就業等宏觀政策協同發力,提升價格總水平調控效能。
(十)夯實重要商品價格穩定基礎。著眼產供儲銷全鏈條,健全促進市場價格穩定的長效機制。加強產能調控,調整優化生產結構,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保持市場供需基本平衡和價格平穩運行。加快完善國家儲備體系。建立健全關系國計民生重要商品的引導性價格區間調控制度。
(十一)強化重要商品價格異常波動應急調控。統籌加強主要產銷區之間、相鄰區域之間重要商品聯保聯供。優化應急物流保障體系,保障重點運輸通道暢通、運輸樞紐穩定運行。及時有效開展價格異常波動應急調控,加大儲備調節力度,加強預期管理、市場監管,引導價格平穩運行。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五、優化透明可預期的市場價格監管機制
(十二)規范市場價格行為。強化事前引導預防和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綜合運用公告、指南、提醒告誡、行政指導、成本調查等方式,推動經營主體依法經營。防止經營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開展惡性競爭。對實行市場調節價但與群眾生活關系密切的少數重要商品和服務,探索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監管辦法。
(十三)強化價格監督檢查。圍繞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反壟斷監管執法,預防和制止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強化交通運輸、旅游、教育、網絡交易等重點領域價格收費行為監管,做好重點時段檢查巡查。
(十四)推進高效協同共治。加強行業企業自律、社會監督與政府監管的協同配合,完善多元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加強線上線下、現貨期貨聯動監管,形成監管合力。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完善價格社會監督體系,探索在重要商品現貨交易場所、行業協會建立價格監督員制度。推進價格信用制度建設,完善價格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六、強化價格治理基礎能力建設
(十五)健全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優化價格監測報告制度,豐富監測品種、創新監測方式、拓展監測渠道、提升監測信息化水平,健全覆蓋國內外、產供銷、期現貨的監測分析預警機制,增強時效性和針對性。完善價格信息發布,穩定市場預期。
(十六)加強成本監審和調查。堅持審定分離,強化成本監審獨立性,充分發揮成本監審和調查基礎性作用。完善分行業成本監審辦法和操作規程,建立輸配電等重點領域成本管制規則。強化成本有效約束,推動成本監審從事后監管向事前引導延伸。構建促進降本增效的激勵機制,探索建立重要行業標桿成本等制度。加強重要商品成本調查,探索建立成本報告制度。推進成本監審和調查信息化建設。完善農產品成本調查制度體系,加強數據共建共享。
(十七)完善價格法律法規。適應價格治理需要,加快修訂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完善政府定價、價格調控、價格監督檢查等規章制度,動態修訂中央和地方定價目錄。
七、加強組織實施
完善價格治理機制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價格治理工作的各領域全過程。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價格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抓好本意見貫徹落實。要認真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穩妥有序推進落實各項部署,合理把握改革時機和節奏,及時總結評估并研究完善兜底保障政策。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加強價格政策解讀。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明確價格改革方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關于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4月2日電 題:明確價格改革方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關于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魏玉坤、張曉潔
價格治理是宏觀經濟治理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完善價格治理機制,中辦、國辦近日印發《關于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為何出臺該意見?意見部署哪些重點舉措?記者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價格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
近10年,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價格改革縱深推進,取得顯著成效,全社會97.5%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由市場形成,極大優化了資源配置;基本建立了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政府定價制度,搭建起科學定價的“四梁八柱”;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年均漲幅1.6%左右,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新時代新征程,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完善價格治理機制,更好發揮價格信號作用;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要求完善價格治理機制,引導價格總水平和重要商品價格合理運行;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要求完善價格治理機制,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工作。
為此,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意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強頂層設計,統籌謀劃完善價格治理機制,明確未來一段時間的價格工作方向,系統部署重點任務。
問:完善價格治理機制把握的原則和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意見明確,完善價格治理機制應當堅持以下原則: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系統觀念、綜合施策;堅持問題導向、改革創新;堅持依法治價。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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