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07 13:30
來源:陜西省人民政府
11月16日,陜西省人民政府發布《陜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標2023年發布《陜西省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劃定新污染物分布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有針對性的選取重點排放企業進行污染源監測和環境質量監測,掌握新污染物在多環境介質中的賦存現狀。到2025年,完成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完成一批多環境介質中新污染物賦存現狀與生態環境風險評估。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健全,科技支撐、基礎能力建設等得到全面加強。
陜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是新污染物主要來源。目前,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持續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將新污染物治理納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總體安排部署。按照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理理念,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實施調查評估、分類治理、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以生態環境更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美麗陜西建設。
(二)工作原則。
調查評估,精準施策。開展化學物質調查和新污染物環境監測,精準識別環境風險較大的新污染物,建立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實施“一品一策”精準管控。
政府調控,市場調節。強化科技支撐與基礎能力建設,系統構建新污染物治理長效機制,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新污染物治理機制。
示范引領,總體推進。開展新污染物監測和治理試點工作,堅持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配合、區域協作與屬地管理相協調,統籌推動大氣、水、土壤多環境介質協同治理。
(三)主要目標。
2023年發布《陜西省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劃定新污染物分布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有針對性的選取重點排放企業進行污染源監測和環境質量監測,掌握新污染物在多環境介質中的賦存現狀。到2025年,完成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完成一批多環境介質中新污染物賦存現狀與生態環境風險評估。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健全,科技支撐、基礎能力建設等得到全面加強。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制度和管理機制建設。
1.做好相關制度銜接落實。貫徹落實國家制定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條例,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技術標準體系。涉及農藥、獸藥、藥品、化妝品等相關職能部門在制定政策時應與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相關制度相銜接。(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跨部門新污染物治理協調機制。建立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商務、衛生健康、市場監管、藥監、海關等部門參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門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強部門聯合調查、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按照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原則,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機制,全面落實新污染物治理屬地責任。成立省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強化新污染物治理技術支撐。〔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西安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區)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市(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開展新污染物現狀調查。
3.開展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制定實施我省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我省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工作,摸清重點行業中重點化學物質生產使用的品種、數量、用途等信息。針對國家列入優先評估計劃的化學物質,編制陜西省首批優先評估化學物質清單,進一步開展有關生產、加工使用、環境排放數量及途徑、危害特性等詳細信息調查。2023年底前,完成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4.建立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依托現有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鼓勵引導社會監測機構參與,加強監測能力建設,在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典型工業園區開展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2022年底前,制定我省“十四五”重點區域新污染物試點調查監測工作方案。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我省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5.開展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與評估。因地制宜,結合我省產業結構,以高關注、高產(用)量、高環境檢出率、分散式用途化學物質為重點,篩查需要優先關注的化學物質,識別區域管控重點,開展環境與健康危害測試和風險篩查。開展一批多環境介質中新污染物賦存現狀與生態環境風險評估。(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制定并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開展我省涉新污染物企業調查、環境調查監測,建立環境調查制度和數據庫。在國家發布的首批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基礎上,2023年制定并發布我省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和管控措施。(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西安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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