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1-20 09:40
來源:江蘇省人民政府
6﹒構建數字化監管體系。加快建設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實現危險廢物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省級層面充分運用“5G+大數據+AI”等新技術,建立“無廢城市”智慧管理平臺,實現固體廢物治理綜合監控調度、無廢城市綜合展示、部門間信息融合等,為政府和部門提供監管服務和決策支撐。各地要利用遙感、天眼、大數據等多元化監管方式建立“無廢城市”智慧應用平臺,聯通各類固體廢物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領域的數據共享與平臺互聯互通。通過對接和共享信用評價數據與執法處罰等數據,加強對固體廢物相關企業信用監督,促進企業加強自我約束。鼓勵企業建立生產、安全、環保、設備、視頻監控等運營系統,與政府管理平臺進行對接,實現動態監管和風險預警;鼓勵收集、利用、處置企業使用智能收集轉運APP,系統優化運輸路徑,提升收集效率,降低收集運輸成本,形成“互聯網+服務+監管”的創新管理模式。(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大數據管理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堅持創新驅動,全力打造“無廢城市”地方特色。
1﹒試點固體廢物行業碳排放減量方式。以焚燒、填埋、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方式等為重點,選取典型地區典型企業,以優化設施布點、合理配置設施規模、選取最佳可行工藝技術為導向,引導固體廢物應用盡用,減少填埋量,在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基礎上,實現固體廢物處置行業全流程減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2﹒推行“綠島”建設。依據“集約建設、共享治污”的思路,建立五大類固體廢物全覆蓋收貯運體系,實現網格收集、高效運轉、規范處置、服務便捷、風險可控。到2025年,全省建成工業固體廢物收貯運一體化中心6-8個。選擇沿江地區、太湖上游生態保護引領區、南京都市圈、徐州都市圈等重點區域,加強區域協作,健全信息互通、設施共享、區域補償和應急處置聯合應對等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環太湖地區廢棄物處理利用。無錫、常州、蘇州等環太湖地區要加快城鄉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示范區建設,建立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管理體系。到2023年,根據本地實際,因地制宜推進建設廚余垃圾、秸稈、藍藻等有機廢棄物“1+X”的區域性收集轉運和利用處置體系,即1套有機廢棄物綜合利用處理設施,X個就近收集點。到2025年,建立財政資金引導、社會資本為主的多元化市場運作模式,完善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規范和產品標準體系,健全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聯動合作機制,形成一體化的區域環境治理格局。(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創新化工、醫藥等行業固體廢物治理模式。對沿江、沿海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開展在產及取消化工定位園區固體廢物綜合整治試點,強化源頭治理,做好關閉退出企業“兩斷三清”,落實各類廢料、廢物的規范化處理處置,有效管控風險。開展“無廢園區”建設,鼓勵園區企業內、企業間和產業間物料閉路循環,實現固體廢物循環利用。在連云港、泰州等醫藥產業發達地區,開展廢中藥渣、廢培養基、廢藥物藥品、動物尸體、精(蒸)餾殘渣、廢酸堿、廢溶劑、廢脫色過濾介質、廢吸附劑、有毒有害化學品等醫藥廢物綜合治理試點。(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5﹒開展典型固危廢示范項目建設。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培育一批具有高水平研究團隊的骨干企業,形成一系列經濟可行、綠色低碳的新技術研究成果。以廢酸、飛灰、廢鹽、生物質、爐渣等產生量大、難利用廢物為重點,加大技術研發,通過引進國內外先進成熟技術,建設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項目。開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回收、傳統石化燃料替代等技術攻關,建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處置環境技術交流與轉化平臺。研發集成由秸稈、玉米芯等農業廢棄物到聚乳酸可降解材料的全產業鏈關鍵技術,建立和完善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袋、農用地膜等終端制品的技術標準,推進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步驟
(一)制定實施方案。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本方案提出的目標任務,2022年7月底前,結合本地實際編制印發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項目清單、保障措施等,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對實施方案編制進行技術指導。
(二)組織開展建設。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作為“無廢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加強工作調度、督導和考核,有力有序推進。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調配技術力量,建立“無廢城市”建設專家庫和技術幫扶組,為地方提供全流程跟蹤式技術指導。
(三)開展總結評估。
建設期間,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對“無廢城市”建設總體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進行年度總結,形成總結報告,并于次年1月底前報送省生態環境廳。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對各地“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開展綜合評估,總結成效經驗,推動創新舉措制度化,強化推廣應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級層面建立“無廢城市”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設立專門工作組,制定相關部門和各設區市年度重點任務責任清單,指導協調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各地要建立橫向包括相關職能部門,縱向覆蓋市、縣、鎮、村的協調機制,并成立工作專班。
(二)抓好工作落實。
建立“無廢城市”建設成效定期評估機制,并將其作為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堅成效考核內容。根據考核和評估情況,對“無廢城市”建設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城市給予通報表揚或資金獎補。
(三)加大政策扶持。
地方政府要加大財政、土地、資金、人才、技術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保障示范項目建設用地,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示范項目建設。加強財政資金統籌整合,明確“無廢城市”建設資金范圍和規模。
(四)強化宣傳引導。
通過創建“無廢園區、無廢工廠、無廢校園、無廢小區、無廢菜場”等,提高市民的獲得感,并將“無廢城市”的理念納入生態文明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廣泛開展全面立體的“無廢城市”宣傳教育,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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