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1-07 14:02
來源:生態環境部
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推薦“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候選城市的通知。通知要求,請會同省級相關部門綜合考慮城市工作基礎、城市代表性、政府意愿等情況,擇優推薦“無廢城市”候選城市,于2022年2月15日前將推薦函報送生態環境部。
關于推薦“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候選城市的通知
環辦固體函〔2021〕6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近日,生態環境部等18個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了《“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環固體〔2021〕114號),為做好“無廢城市”篩選工作,現請會同省級相關部門綜合考慮城市工作基礎、城市代表性、政府意愿等情況,擇優推薦候選城市,于2022年2月15日前將推薦函(見附件)報送我部。已列入國家“無廢城市”建設試點的城市和地區無需再推薦。
聯系人: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 王永明
電話:(010)65645746
傳真:(010)65645745
郵箱:swmd@mee.gov.cn
附件:關于推薦“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候選城市的函(模板)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12月29日(此件社會公開)
推薦函包括推薦函、推薦表和申報書三部分。申報書需要填寫城市基本情況表、城市概況和建設基礎、建設工作初步考慮、建設目標、有關建議和申報承諾等內容。城市基本情況表包括“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納入區域或所在省份重點工作部署情況,納入本市相關規劃、工作計劃或政府工作報告情況,印發或編制實施方案情況,實施方案印發或擬印發的形式以及建立工作推進機制情況等內容。
此前,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等18部門聯合印發《“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要求從工業垃圾、農業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險廢物等領域全面著手,推動100個左右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
方案指出,“無廢城市”建設分為三個步驟:確定城市名單—制定印發實施方案—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對于城市名單的篩選,市級人民政府本著自愿的原則,向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相關部門聯合確定推薦名單,報送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各省(直轄市)推薦情況,綜合考慮城市基礎條件、工作積極性和國家相關重大戰略安排等因素,確定開展“無廢城市”建設的城市名單。具有重大示范意義的縣級行政區、開發區等,可參照“無廢城市”建設要求一并推進。
編輯:趙凡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