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1-19 14:57
來源:中國水網
優先保障飲用水水質安全。鞏固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與治理成果,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保持100%。以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為重點,加強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因地制宜實施保護區整治與生態修復、風險源應急防護、湖庫型水源地富營養化與水華防治、重要水源地監控能力建設。嚴格控制西寧市城鎮供水、地下水集中開采區過采,防止開采區及其有效影響范圍內形成的局部降落漏斗進一步擴大。以傍河型地下水飲用水源為重點,防范受污染河段側滲和垂直補給對地下水污染。梯次推進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同步完成標志標識、宣傳牌和隔離防護設施設置,逐步推進“千噸萬人”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水源環境管理檔案,定期開展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調查評估,保障重大調水工程水質安全,加大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公開力度,加強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的全過程監管。加強農村水源水質監測,定期開展農村(縣級以下)“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建立健全部門間監測數據共享機制。
梯次深化黑臭水體整治。鞏固提升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嚴格落實河長湖長制,加強河湖日常巡查管護,及時發現解決水體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問題。定期開展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體水質監測,并向社會公布水質監測結果,切實保障城鎮生活、工業等各類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強化污水收集管網等設施的運營維護,努力實現長治久清。以縣級行政區為基本單元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和長效管理,因河(塘、溝、渠)施策,統籌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與農村生活污水、畜禽糞污、水產養殖污染、種植業面源污染、改廁等治理工作,實施農村水系綜合整治,逐步消除農村黑臭水體。
第三節 統籌推進水生態保護修復
穩步提升水源涵養能力。統籌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治山和治草、治草和治沙,強化雪山冰川保護,有序推進封山育林、退耕還林還草還濕、低質低效林改造、濕地生態修復、廢棄礦山植被恢復、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態修復工程,適時開展人工增雨雪作業,加強江河源頭集水區、水源涵養極重要區和重要區保護與修復。加強年保玉則、扎陵湖、鄂陵湖、冬給措納、龍羊峽、李家峽等良好湖泊及庫區生態環境保護,推進水源涵養工程建設、入湖河流水質改善、湖泊濕地與湖濱緩沖帶生態恢復和保育,提升湖泊生態系統穩定性和服務功能。推進建設美麗河湖,健全“五級”江河源守護人制度,創新設立江河源源長,嚴格重要水源涵養區用途管制,確保重要水源涵養區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功能不降低。
實施河湖生態緩沖帶保護和監管。有序推進生態緩沖帶劃定,優先劃定飲用水水源地、自然保護區、“三場一通道”、野生動物保護棲息地等重要河流干流、重要支流和重點湖庫生態緩沖帶。開展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現狀調查評估,優先將河湖生態緩沖帶納入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強化河湖生態緩沖帶監管,逐步清退、搬遷與生態保護(修復)功能不符的生產活動和建設項目。因地制宜開展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與建設,攔截周邊面源污染,凈化河流水質。開展黃河流域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與建設試點,形成一批有實效、可示范、可推廣的生態緩沖帶修復與建設項目。
推進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強化瑪柯河、楚瑪爾河、扎陵湖、鄂陵湖等河湖濕地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完整性保護,加強流域源頭生境保護,加大珍稀瀕危、特有物種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等關鍵棲息地保護力度。推進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保護,優化保護區網絡建設,完善保護區空間布局,開展水生生物資源及其生存環境的調查監測、資源養護和生態修復。加強對水域岸線開發利用的規范管理,嚴格執行禁漁期、禁漁區等制度,保障重點物種棲息地不受人為干擾。加強河湖水系生態修復,對具備條件的涉水工程實施生態化改造。科學實施江河湖庫水系連通工程,實現江河湖泊水系循環暢通。強化和規范增殖放流管理,合理實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強增殖放流效果跟蹤評估。管控放生和放流活動,嚴禁放流外來物種。加強野生涉水禽水鳥類資源的監測與保護、疫源疫病期監測防控。
第四節 持續深化水污染治理
加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依托排污許可證信息,建立“水體—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體系,追溯并落實治污責任。制定全省重點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要求,實施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單,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將黃河流域規模化農田灌溉退水口納入環境監管,實施黃河干流、湟水河等大中型灌區農田退水污染綜合治理,加強農田退水循環利用,開展規模化水產養殖退水治理。2025年,完成全省重點流域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重點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點湖泊排污口整治。
持續推進工業污染防治。嚴格執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研究制定差別化的流域性環境標準和管控要求,分階段逐步加嚴湟水流域水污染物排放要求,推動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綠色發展。加快推進黃河流域產業布局調整升級,推動產業合理聚集入園,合理調控現有煤炭、有色金屬、化工、牲畜屠宰等行業發展速度和規模,限制高能耗、高污染產業發展。全面落實固定源排污許可制度,依法清理整頓無證排污企業、不按證排污行為。加大現有工業園區整治力度,全面推進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加強化學品生產企業、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尾礦庫)等污染源地表地下協同防治與環境風險管控。
大力實施城鎮污水管網補短板。加快補齊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短板,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配套管網,提高污水收集率,有序推進老城區排水管網改造,逐步實現雨污分流。開展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處理廠收水范圍內管網排查,實施管網混錯接改造、破損修復。加快提升新區、新城、污水直排區、污水處理廠長期超負荷運行區等區域生活污水處理能力。支持西寧市、海東市、格爾木市、德令哈市開展初期雨水收集處理體系建設,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對處理達標后的尾水進一步凈化。污水處理廠出水用于綠化、農灌等用途的,應合理確定管控要求達到相應污水再生利用標準。推廣污泥集中焚燒無害化處理。到2025年,基本實現地級城市建成區污水“零直排”,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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