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8-31 09:26
來源:環保多巴胺
作者:莫龍庭
有害垃圾:配套設施可大大簡化縮小
一年前,在筆者公司內部組織的一次垃圾分類宣傳活動中,有一個環節是現場進行垃圾分類。在前期準備垃圾原料的過程中,就發現生活中的有害垃圾真是少之又少,為了湊夠一點活動“原料”,不得不發動身邊幾個同事回家搜集。
這種數據反應到現實分類浪潮中,垃圾桶似乎就沒必要造四個,擺四個一模一樣的大桶,空間有限的小區垃圾箱房也可以砍掉近1/4的占地面積,從而節省資源。
收費機制:不能促進分類減量的定額收取意義何在?
作為環境管理一直倡導的“污染者付費”原則,生活垃圾收費應該說是遲早的事情。雖然收費是大趨勢,但其根本目的不在收費,而在于促進垃圾的分類減量。
然而根據今年7月的《江蘇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居民,可按戶或人為單位定額收取,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根據用水量、燃氣消耗量或者垃圾產生量等實行計量收費;對單位,可按在職職工人數、經營、辦公場所面積等定額收取,或者按照垃圾產生量計量收費。
可見,目前并沒有一種很好的管理模式去衡量每戶人垃圾產量的大小和分類的質量。在這種背景下,倉促上馬的居民收費制度只能淪為定額收取。
而失去了利用價格調節垃圾產量和分類作用這個根本目的,定額收費與政府直接付費相比,除了增加一點百姓的額外負擔,似乎就沒有什么太大區別。
而按質按量計費對政府的管理能力,尤其是基層的執行能力要求極高。原則上的“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怎么落地執行,按個人分類檢驗成果,則極大增加管理成本,按小區則又帶有連坐制度嫌疑,難以兼顧公平。
可見,作為一個社會系統工程,垃圾分類在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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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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