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19 09:58
來源:中國水網
作者:丁寧、劉琪
摘要: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發布,共六章 102 條,其中,修改 50 條(不包括僅修改“環境保護”為“生態環境”的條款),新增 14 條,刪除 4 條。E20固廢產業研究中心第一時間對本次修訂草案做出了分析,詳情請見下文。
近日,國家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18]644號)(以下簡稱“修訂草案”),征集意見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18日。修訂草案共六章 102 條,其中修改 50 條(不包括僅修改“環境保護”為“生態環境”的條款),新增 14 條,刪除 4 條。
E20固廢產業研究中心第一時間對本次修訂草案做出了分析。
固廢法的前世今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于1995年會議通過并公布,并于1996年4月1日起開始實行,在法律層面填補了對固體廢物污染控制管理的空白,也是國家第一次從法律層面對危險廢物處理行業進行管理的文件。2004年“固廢法”第一次進行較大幅度修訂,明確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實行污染者依法負責的原則,規定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使用者對其產生的固體廢物依法承擔污染防治責任。2013、2015和2016年的三次修訂分別對“固廢法”的第四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和第五十九條條款進行了具體修改。
固廢法在實施的22年中,對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到目前為止,我國固廢法已出臺22年,距離上次大規模修訂也有13年之久,部分內容已經不能滿足當前我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
2017年11月1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實施情況做出報告。報告內容深入解讀參見(參考鏈接:人大常委會“固廢法”執法檢查報告深度解讀)。本次執法檢查堅持問題導向,從城鄉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和農業廢棄物污染防治情況、危險廢物監管和進口固體廢物管理情況、垃圾分類等配套法規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責任落實和監察執法情況等多方面進行檢查,并總結了各地固廢法實施過程中的存在的主要問題,同時對修改完善固廢法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目前,固廢法中的一些制度規定難以適應當前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新形勢新任務。固廢法的及時修訂對我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及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舉措。
本次固廢法修訂,統籌把握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關系。一方面突出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無害化底線要求,強調固廢無害化作為固廢管理的底線,同時也對固廢綜合利用過程和產品做出了污染防治要求;另一方面強化減量化和資源化的約束性規定,通過最大限度降低填埋處置量,倒逼源頭減量和資源化。E20固廢研究中心將從生活垃圾管理、危廢管理、法律制度銜接等三方面對本次固廢法修訂作出解讀。
生活垃圾篇:差別化收費將成垃圾分類的重要突破點
1. “生產者責任延伸”首入固廢法,多方聯動促進生活垃圾協同治理
本次修改方案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將各環節主體“責任”進行了明確劃分。在歐美國家被廣泛運用的“生產者延伸責任制”首次被寫入,強調生產者對其產品全生命周期的責任,以鼓勵企業采用可回收的原料生產加工產品,從源頭減少進入末端處理環節的生活垃圾。
此外,本次修訂將固體廢物處理各環節的多主體責任進一步細化,生產者、運輸轉移者、使用者及各環節上下游的監管部門共擔污染防治責任,清晰界限,合力促進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及無害化:一方面強化產生者的主體責任,提出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增加關于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規定,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管理經驗吸納與固化,鼓勵生產者開展生態設計、建立回收體系,促進資源回收利用。另一方面明確了上下游部門污染防治責任。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原則,明確相關部門應擔負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主體責任。
2. 增設垃圾分類制度,差別化收費將成垃圾分類的重要突破點
2017年3月份,《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正式發布。《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在46個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方案》的發布,將垃圾分類工作再次帶入民眾視線焦點。2018年6月底,住建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將強制分類的城市范圍由“46城”擴容為全國所有地級市,此次固廢法的修訂將垃圾分類制度進行了明確,無疑為正在火熱進行的垃圾分類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次修訂,增設了生活垃圾分類制度,要求地方政府做好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體系建設,為推動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提供法律支撐。并提出了“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建立差別化的生活垃圾排放收費制度”,創新性地為垃圾分類問題提出了經濟手段刺激的思路。這一條文與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中關于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指導思想高度一致(參考鏈接:透視發改943文:垃圾收費分類雙管齊下,固廢管理進入體系化)。E20研究院固廢產業研究中心負責人潘功博士認為,對生活垃圾的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融入了生活垃圾分類理念,明確了“污染者付費”原則,是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的有效手段、有力手段、強制手段。全面垃圾收費的號角,伴隨強制垃圾分類的“再擴容”和固廢法修訂案的再次強調而正式吹響,通過全面建立覆蓋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將成為垃圾分類工作的一個重要突破口。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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