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17 09:28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環境保護局網站
——堅持全民共治。政府、企業、公眾各盡其責、共同發力,政府發揮主導作用,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公眾積極參與。
五、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為“牛鼻子”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加快推進減量發展、綠色發展,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一)進一步加大去污染產能力度
完善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退出機制。市經濟信息化等部門強化目錄管理(《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7年版〉》)、節能環保標準約束,到2020年底前再退出1000家以上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
健全“散亂污”企業的發現、整治機制。2018年8月底前,各區通過“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組織鄉鎮(街道)、村(社區)拉網式排查“散亂污”企業,實施臺賬管理。2018年底前,各區依法采取關停取締、升級入駐工業園區等措施,完成對在冊“散亂污”企業的分類整治。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加強日常巡查,城市管理、水務、環保等部門要加強用電用水量監控和大氣污染熱點網格技術應用。各區、各鄉鎮(街道)要及時發現、分類整治“散亂污”企業。
建立鎮村產業聚集區淘汰機制。2018年底前,各區清理整治鎮村產業聚集區內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市經濟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務、環保等部門建立對鎮村產業聚集區的用電用水量、污染排放量綜合考評機制。自2019年起,重點對年度考評位于全市倒數后15%的鎮村產業聚集區,各區采取疏解、淘汰、整合、升級改造等措施,實現“騰籠換鳥”、提質增效。
(二)推動經濟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構建國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體系。自2019年起,劃定“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負面清單),作為發展與環境綜合決策的前提條件,不得變通突破、降低標準。
推動工業綠色發展。進一步嚴格節能、節水、節地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制訂廠區無組織排放標準,強化現有工業企業用電用水量監控、污染排放監測,加快節能環保升級改造。新建項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實行減量替代。整合提升工業園區等產業聚集區,發展“高精尖”產業,推行循環經濟,強化環保標準約束,確保工業園區等產業聚集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2020年比2017年下降20%左右。
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發展節能和環境服務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引導第三方提供環境污染治理的專業化、市場化服務。打造中關村科技園區節能環保品牌,支持有條件的環保企業向環境綜合治理服務商轉型。
(三)推進能源資源全面節約
建設節水型城市。嚴格水資源開發利用紅線管理,壓減高耗水的農業、工業、服務業,實施農業用水限額制度,建設節水型工業園區、節水型單位及公共機構,實行用水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到2020年,全市新水用量控制在31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地區生產總值水耗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加強節能降耗。推進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工作。實施公共建筑電耗限額管理并逐年降低限額,對超出年核定總量的依法實施強制審計、處罰等措施。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到2020年,全市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分別下降17%、20.5%以上。
加快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建筑施工、園林綠化、道路沖洗優先使用再生水,通過飼料化等方式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
(四)引導公眾綠色生活
積極培育生態文化、生態道德,使生態文明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成為城市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推廣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倡導使用節能環保家電家居等產品、節約用水用電、分類投放垃圾、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引導綠色餐飲和“光盤”行動、拒絕露天燒烤、不燃放煙花爆竹。創建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綠色餐館。
六、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以細顆粒物(PM2.5)來源解析為基礎,緊扣大氣污染結構的變化,聚焦柴油貨車、揚塵、揮發性有機物等重點防治領域,針對工程減排向管理減排轉變的趨勢特征,編制實施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年底前,市政府制訂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并向社會公開。2020年與2017年相比,全市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減排20%,交通領域大氣污染物減排30%,各區降塵量下降30%,實現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一)打好柴油貨車等移動源污染治理攻堅戰
調整運輸、車輛結構,減少柴油車使用。支持京津冀地區煤炭、建材、礦石等運輸“轉公為鐵”。爭取國家支持,盤活現有鐵路資源,建設城市貨運鐵路網,充分利用現有鐵路貨場,改造物流配送基地,提高物流園區、產業園區貨物,以及建材、汽車、石化產品等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重。到2020年,全市貨物到發鐵路運輸的比重提高到10%。采取優化物流園區和客貨運場站布局、加強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建設等措施,依靠科技進步,推進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環衛、郵政、輕型物流配送等車輛基本為電動車。到2020年,郵政、快遞、輕型環衛車輛(4.5噸以下)基本為電動車,辦理貨車通行證的輕型物流配送車輛(4.5噸以下)基本為電動車,在中心城區和城市副中心使用的公交車為電動車。鼓勵購買、使用新能源車,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車保有量達到40萬輛左右。
嚴格監督管理,減少移動源污染排放。自2019年7月起,公交、環衛行業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自2020年起,其余車輛實施國六(B)排放標準。篩選在用車超標問題較多的車型,開展溯源符合性檢查,對生產、銷售超過國家和本市排放標準的車輛,依法召回,依法處罰生產單位、銷售單位并沒收違法所得。對在用車,2018年9月底前,發布低排放區擴展到全市域的政策。完善經濟鼓勵政策,加快淘汰老舊燃油機動車。嚴格執行高排放重型柴油貨車禁行限行規定,加強路檢夜查等執法檢查,每年在進京路口、市內主要道路完成150萬輛(次)的重型柴油車檢查,每周對各區的執法檢查情況進行排名、通報。自2018年8月起,對全市域柴油車氮氧化物排放進行檢測,并逐步開展遠程在線監控。對超標排放的柴油車,實施閉環管理,嚴厲查處。按照《北京市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記分制管理辦法(試行)》標準,嚴格對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實施“記分制”管理,加強遠程監控、現場巡查,嚴肅查處數據造假等違法行為。
2019年底前,市環保部門制訂非道路移動機械備案和標識管理政策,開展在線監控試點,2020年在各遠郊區重點區域設置低排放區。2019年底前,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城市管理、園林綠化、水務、農業、質監等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本行業本領域使用備案、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制度,鼓勵使用電動或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自2020年起,禁止使用未經備案、無環保標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組織本行業本領域非道路移動機械在屬地備案并接受排放檢測。各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備案、環保標識發放、執法檢測等工作。支持建設“綠色機場”,在北京新機場使用的運營保障車輛、地面支持設備,除因安全因素和特殊設備外,基本實現按新能源車輛和設備配備;到2020年,首都機場近機位全部實現地面電源供電,加快運營保障車輛電動化替代。
鼓勵綠色出行,引導降低小客車使用強度。大力發展以軌道交通為主的公共交通系統,加強靜態交通治理,嚴格停車規范管理,提升自行車和步行系統的連續性、安全性、舒適度和便利化水平。到2020年,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5%以上。
(二)打好揚塵污染管控戰
健全統分結合、行業監管、屬地負責、分級管理的責任體系。市環保部門負責監測評價考核各區及鄉鎮(街道)揚塵污染控制情況,統籌行業主管部門、執法監管部門建立信息共享、督察檢查、處罰等機制;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牽頭制訂各類工地揚塵控制規范,市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水務、園林綠化等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業本領域工地;市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執法檢查。各區負責本行政區域揚塵污染控制工作,實現揚塵污染管控“全覆蓋”“無死角”。
建立監測評價考核體系。2018年10月底前,建成覆蓋全市各區及鄉鎮(街道)的粗顆粒物監測網絡。自2018年11月起,對鄉鎮(街道)的粗顆粒物進行實時監測,監測結果及時反饋至各區及鄉鎮(街道);將每月監測評價結果納入對各區及鄉鎮(街道)的生態環境保護考核體系。
嚴格施工揚塵控制要求。2018年底前,制訂施工場界揚塵無組織排放標準;按照“六個百分之百”的要求,修訂《綠色施工管理規程》,增加噴淋、噴霧、洗輪機等新技術應用要求。2019年底前,全市所有規模以上的各類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砂石料廠、建筑垃圾渣土消納場,全部安裝視頻監控設備、顆粒物在線監測系統,并實現與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水務、園林綠化等行業主管部門和環保、城管執法部門在線監測平臺聯網。相關實時監測結果要在施工工地主要出入口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加強揚塵違法行為閉環管理。自2018年8月起,建立揚塵執法檢查量、違法查處率等指標體系。每周對各區的執法檢查情況進行排名、通報。各級城管執法部門加強現場執法檢查,對視頻監控、在線監測發現的違法行為要在24小時內現場核驗,依法處罰。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及時將通過視頻監控、在線監測等發現的揚塵污染行為線索移送至城管執法部門和屬地政府;城管執法部門要在接收后24小時內現場核驗,確保違法查處率與實際違法情況相匹配,一周內將查處結果反饋至行業管理部門和屬地政府。在同一施工周期內,對因施工揚塵違法行為被處罰2次、仍有揚塵行為的施工單位,城管執法部門、相關行業管理部門依法對其采取責令停工整改7天等措施;對被處罰3次仍有揚塵行為的,暫停其在京投標資格半年;對被處罰4次(含)以上、惡意揚塵污染、拒不整改的,納入企業信用“黑名單”。
提高道路保潔水平。2018年9月底前,市城市管理部門牽頭、市交通部門配合,修訂本市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與作業要求,對城市道路、背街小巷、高速公路、郊區公路,按等級,分主路、輔路和人行步道,逐一明確機械清掃保潔、人工輔助清掃的責任主體、清掃標準和作業頻次。各區可根據實際制訂實施嚴于市級標準的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與作業標準。自2019年1月起,實現各級各類道路的主路、輔路和人行步道清掃保潔“全覆蓋”。到2020年,城市道路“沖、掃、洗、收”新工藝作業率達到92%。嚴格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標準,在京使用的車輛必須達到相關要求,并加裝衛星定位裝置。對不符合要求、遺撒的車輛,依法對相關單位和個人予以處罰。
運用車載光散射、走航監測車等新技術,檢測評定道路揚塵污染狀況。自2018年8月起,檢測評定重點地區的道路揚塵污染狀況并反饋至道路清掃的責任主體,督促其整改;自2019年起,擴展到城六區各鄉鎮(街道);自2020年起,擴展到遠郊建成區。
整治面源揚塵。應用衛星遙感等手段,按月監控裸地和拆遷地塊的分布、整治情況,各區采取生物覆蓋、綠化、硬化等措施及時整治裸地、拆遷地塊的揚塵污染。對裸地、拆遷地塊的揚塵整治完成比例位于全市后10位的鄉鎮(街道),由市環保部門按月予以通報。2019年底前,完成本市全部砂石料場、砂石坑的整治。
(三)分類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污染
治理工業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針對石化行業,2018年底前,完成物料儲運環節的污染治理,動態實施泄漏檢測修復工程(LDAR),及時更換閥門、泵、壓縮機等易泄漏污染物的設備,減少無組織排放;2020年底前,實現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逐年遞減10%。針對印刷、家具、電子等重點行業,自2019年起,建立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體系,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料,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實施環保技術改造工程、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行動計劃,配備高效溶劑回收和廢氣深度治理系統。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專項執法檢查,從嚴查處超標排污行為。
源頭管控建筑涂料和有機溶劑污染。2018年9月底前,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自2019年1月起,使用公共財政的房屋建設和維修、市政道路橋梁建設和維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鐵路維護等各類工程,必須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建筑涂料、膠粘劑。嚴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自2018年9月起,市工商、質監等部門每月對超市、建材市場、生產企業等進行抽檢抽查,曝光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銷售場所。市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將抽檢發現不達標產品的生產企業名單反饋至質監部門。對出現2個以上批次產品抽檢超標的,依法追溯生產企業責任。鼓勵市民購買、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產品。
編輯: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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