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5-08 14:42
來源:甘肅人民政府
23、加強灌溉水水質管理。加強規模化農作物種植區灌溉水管理,制定灌溉水水質定期監測計劃,開展評價工作。(市農牧局牽頭,市水務局參與)
24、減少生活污染。推進全市餐廚垃圾處理試點工作,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年度目標任務。完成全市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排查工作,組織制定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整治計劃,推動完成年度任務。(市食藥局、市建設局、市衛計委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等參與)
完成省級下達的年度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范項目。(市環保局負責)
(六)開展污染治理與修復,改善土壤環境質量
25、制定土壤治理與修復規劃。各縣(市、區)要按照先規劃后實施、邊調查邊治理的原則,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確定治理與修復目標、優先區域、主要任務和進度安排,建立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塊治理修復項目庫。2018年10月底前,規劃和項目庫報市環保局備案。(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局、市建設局、市農牧局參與)
26、有序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根據國土、農牧部門現有掌握受污染耕地情況,實施治理與修復。(市國土局、市農牧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參與)
27、啟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以重污染企業、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周邊、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廢棄物堆存場地等為重點,結合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塊治理修復項目庫建立情況,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工作。(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局、市建設局、市農牧局、市財政局等參與)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管理體制,明確主體責任。按照“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市級協調、區(縣)落實”的原則,建立完善土壤環境管理體制和跨區域聯動協作機制,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督查制度,對各縣(市、區)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情況進行督查、評估和考核。(市環保局牽頭,市考核辦、市審計局等參與)
(二)統籌資金使用,確保重點任務。加大土壤環境監測、調查、風險評估、治理與修復、監督管理等工作的資金投入,重點向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傾斜。(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市國土局、市水務局、市農牧局等參與)
(三)提高監管能力,夯實防治基礎。加強土壤環境監測、執法、應急能力建設,建立土壤環境應急系統,完善應急預案。結合土壤環境監管工作實際,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和技術培訓,除參加中省組織的土壤環境監測技術培訓外,市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技術培訓。(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牧局等參與)
(四)加快科研投入,提升防治水平。以企業為主體,強化企業的自主科技創新能力,鼓勵企業依托現有資源建設一批土壤污染防治實驗室。優化整合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引導和支持高等學校、研究機構、企業等科研資源重點從土壤環境基準、土壤環境容量與承載能力、污染物遷移轉化規律、污染生態效應、重金屬低積累作物和修復植物篩選、土壤污染與農產品質量和人體健康關系等方面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基礎研究。(市科技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牧局等參與)
(五)開展宣傳教育,加強社會監督。各縣(市、區)政府及省級以上園區管委會要制訂土壤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方案,普及土壤環境保護知識,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支持環保志愿團體參與土壤污染防治相關工作,樹立“保護土壤人人有責”的意識,營造土壤環境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鼓勵公眾通過舉報熱線、信函、電子郵件、政府網站、微信平臺等途徑,對超標排放廢水、廢氣,亂倒廢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市環保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文廣新局、市國土局、市農牧局、市水務局、市科技局等參與)
編輯:程彩云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