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1-29 14:24
來源:科技部
日前,科技部印發《土壤污染防治先進技術裝備目錄》(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共涉及土壤污染防治先進技術裝備16個。
為落實國務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鼓勵土壤污染防治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應用,科技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先進技術裝備目錄》的編制工作。經省級主管部門、中央企業、相關行業協會推薦、專家評審,形成了《土壤污染防治先進技術裝備目錄》(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如有意見,請于2017年12月3日前反饋科技部社會發展科技司。
郵寄地址:北京市復興路乙15號(郵編:100862)。
聯系電話:010-58881435,傳真:010-58881471。
附件:《土壤污染防治先進技術裝備目錄》(征求意見稿)
科技部社會發展科技司
2017年11月27日
1.異位間接熱脫附技術裝備
技術路線:通過加熱將污染物從土壤中轉移至氣體中,再通過氣體凈化實現污染物去除。污染土壤經破碎、篩分等預處理后送入土壤與加熱源不直接接觸的加熱裝置;通過控制污染土壤的加熱溫度和停留時間將目標污染物加熱到沸點以上,從而使污染物氣化揮發達到污染物與土壤分離目的;氣化污染物進入氣體處理系統去除或回收。
主要指標:設備處理能力1~20t/h,土壤進料粒徑<30mm、含水率<30%,加熱溫度150~650℃可調,土壤在加熱裝置內停留時間10~60min可調。有機污染物去除率可達95%以上。
適用范圍:揮發性、半揮發性有機物及汞污染土壤修復。
2.異位直接熱脫附技術裝備
技術路線:將污染土壤經破碎、篩分等預處理后送入加熱火焰與土壤直接接觸的加熱裝置;部分污染物被加熱至氣化溫度轉移至氣相中,部分污染物被直接高溫氧化去除;氣相中的污染物經氣體處理系統去除或回收。
主要指標:設備處理能力可達100t/h;進料粒徑<50mm,加熱裝置內氣體溫度150~850℃可調。土壤在加熱裝置內停留時間10~60min可調。有機污染物去除率可達95%以上。
適用范圍:揮發性、半揮發性有機污染土壤修復。
3.原位氣相抽提修復技術
技術路線:通過向土壤中施以負壓產生空氣流動,促使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揮發并由氣流帶出,達到土壤凈化目的。氣相抽提系統主要由抽氣井群、輸氣管道、抽氣系統(負壓風機或真空泵)和尾氣處理系統組成。土壤孔隙中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氣體經抽氣井、管道被不斷抽出,抽出氣經尾氣處理裝置處理達標后排放。尾氣處理可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或焚燒等方法;尾氣處理產生的廢棄活性炭及氣水分離系統產生的廢水采用適宜技術妥善處理。
主要指標:單井影響半徑(與土壤透氣率等相關)一般為5~45m,抽提井口負壓8~250cmH2O柱,單井抽氣速率0.28~2.8m3/min。
適用范圍:亨利常數大于0.01或蒸汽壓力大于0.5mmHg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土壤的修復,土壤透氣率大于1′10-4cm/s。
4.多相抽提修復技術
技術路線:通過真空抽提設備將污染區域的氣體和液體(包括土壤氣、地下水和非水相液體)同時從地下抽出至地上處理,達到迅速控制并同步修復土壤與地下水污染的目的。抽出的氣體、液體或氣液混合物在地面處理系統中通過氣液分離器、非水相液體-水分離器進行多相分離。分離后氣體中污染物可采用熱氧化法、催化氧化法、吸附法、濃縮法、生物過濾及膜法過濾等方法處理;污水采用膜法、生化法和物化法處理;分離得到的非水相液體及產生的廢活性炭一般作危險廢物處理。
主要指標:單井影響半徑>2m,系統負壓>0.05MPa,抽提井頭負壓>0.01MPa,氣體抽提流量>100m3/h,液體抽提流量>1.0m3/h。
適用范圍:易揮發、易流動的非水相液體如汽油、柴油、有機溶劑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復,不適用于滲透性差或地下水水位變動較大的場地。
5.類芬頓氧化法污染土壤修復技術
技術路線:該技術以Fe2+為催化劑,在酸性條件下H2O2產生具有強氧化能力的羥基自由基,氧化分解污染土壤中的有機污染物。用于異位土壤修復時,將污染土壤按一定比例與類芬頓試劑混合攪拌并反應一定時間后,去除土壤中有機污染物。
主要指標:土壤中藥劑濃度H2O2 1.2mol/kg和FeSO4˙7H2O 0.12mol/kg為宜,體系含水率0.3左右,反應體系pH值調整至4左右。苯并(a)芘初始濃度4.53mg/kg,經處理后濃度降至0.172mg/kg,去除率達96%。
適用范圍:有機污染場地。
6.污染土壤異位淋洗修復技術
技術路線:通過采用水等淋洗液沖洗顆粒表面吸附的污染物,促使污染物從土壤固相顆粒轉移至液相,實現土壤凈化和污染土壤減量的目的。污染土壤經篩分、破碎等預處理工序去除較大粒徑(>50mm)渣塊后,剩余土壤通過進料斗進入造漿設備,經水力分離逐級篩選出的較大粒徑顆粒經沖洗后達標,較小粒徑顆粒與洗脫廢水混合為泥漿。泥漿固液分離后的濾液采用混凝沉淀、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等工藝處理后回用,重金屬污染泥餅采用固化穩定化工藝處理,有機物污染泥餅采用熱脫附或水泥窯處理。
主要指標:處理能力>20m3/h,水土比5:1~10:1,洗脫時間20~120min,污染土減量>75%。
適用范圍:重金屬及半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土壤修復,不宜用于土壤細粒(粘/粉粒)含量高于25%的土壤。
7.基于天然礦物混合材料的重金屬污染場地穩定化技術
技術路線:該混合材料以沸石類天然礦物為主要成分,混合少量鈣鎂化合物、鐵鹽、鋁鹽及粘性土等制備而成。根據重金屬污染濃度,經試驗確定材料配比和添加量,添加比例一般在1%~10%,將材料與污染土壤充分混勻,保持含水率25%,自然養護7d。對于土壤清挖、運輸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揚塵污染,采取灑水、覆蓋等措施進行控制。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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