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1-15 15:49
來源:天津環保
根據《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有關嚴控新增土壤污染和加強污染源監管的要求,市環保局對重點行業企業進行了篩選,經征求各區意見,確定了《天津市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第一批)》(以下簡稱“市級名單”)。
按照《市環保局日前關于做好重點監管企業土壤環境監管的函》(津環保土函〔2017〕421號),各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區實際落實以下工作:
一、確定并發布各區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各區將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等行業企業分批納入區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2017年11月底前確定并公布第一批名單,此名單必須包括市級名單中的企業,今后每年對名單進行更新。
二、各區人民政府在2017年年底前與轄區內第一批區級重點監管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并向社會公開。
三、逐步落實重點監管企業環境監測要求。自2018年起,各區督促轄區內土壤重點監管企業每年開展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自行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各區環保部門每3年對轄區重點監管企業周邊開展環境監測,2018年底前完成第一批重點監管企業周邊首次環境監測。同時,應逐步將鎘、汞、砷、鉛、鉻、多環芳烴和石油烴等特征污染物納入重點監管企業污染物排放監督性監測范圍。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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