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15 10:23
來源:山東省環保廳
2.切實加大保護力度。根據臨沂市生態紅線、臨沂市耕地生態紅線,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環境質量不下降。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以“兩個優先”為原則,即優先將城鎮周邊、交通沿線現有易被占用的優質耕地、優先將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除法律規定的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不得占用。全市產糧(油)大縣、蔬菜產業重點縣、果品生產大縣要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制定土壤環保方案。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向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地區傾斜,2020年年底前,全市建成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的高標準農田538.7萬畝。實施保護性耕作,推行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免(少)耕播種、糧豆輪作、農膜減量與回收利用等措施。農村土地流轉的受讓方要履行土壤保護的責任,避免因過度施肥、濫用農藥等掠奪式農業生產方式造成土壤環境質量下降。市政府將對行政區域內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減少或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縣區,進行
預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環評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254.6萬畝,基本農田數量確保1079.15萬畝不減少,實施保護性耕作120萬畝以上,推廣秸稈精細化還田技術500萬畝。(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牽頭,市發改委、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供銷社等配合)
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化工、醫藥、農藥、焦化、制革、電池制造、印染、金屬冶煉、石油加工、有色金屬礦采選、金屬表面處理、電鍍及其他涉重金屬等排放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的項目,現有相關行業企業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提標升級改造步伐。(市環保局、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等配合)
3.著力推進安全利用。以耕地為重點,采取相應管理措施,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和農產品超標情況,安全利用類耕地集中的縣區要結合當地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依據國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指南等有關規定,制定實施適合當地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強化農產品質量檢測,在重點土壤污染區域,每年定期組織對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重要農產品風險監測和重點監控產品監控抽查。同時,逐步擴大開展對食用農產品的風險監測和重金屬協同監測預警。依托全省農業技術推廣體系,重點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等內容,每年分期分批對農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龍頭企業等進行培訓。到2020年,完成省下達的輕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標。(市農業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等配合)
4.全面落實嚴格管控。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要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對威脅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安全的,有關縣區要制定環境風險管控方案,并落實有關措施。研究將嚴格管控類耕地納入國家、省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實施范圍,制定實施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計劃。到2020年,完成省下達的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指標。(市農業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環保局等配合)
5.加強林地草地園地土壤環境管理。加強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及分布較為集中的果園等土壤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和果園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完善生物農藥、引誘劑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廣力度。優先將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區域納入禁牧休牧實施范圍。加強對重度污染林地、園地、果園產出食用農(林)產品質量檢測,發現超標的,要采取種植結構調整等措施。(市農業局、市林業局負責)
(三)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范人居環境風險。
1.明確管理要求。建立調查評估制度。自2017年起,按照國家、省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規定,逐步開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重點行業企業用地、重點倉儲場所、尚未開發再利用的已關閉搬遷企業遺留場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公園、城市綠地、游樂場所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等相關責任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所在地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開展調查評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農用地轉為城鎮建設用地的,由所在地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開展調查評估;調查評估結果向所在地環境保護、城鄉規劃、國土資源部門備案。(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規劃局、市經信委等配合)
分用途明確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各縣區要結合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情況、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結果和定期監測結果,對化工、醫藥、農藥、焦化、制革、電池制造、印染、金屬冶煉、石油加工、有色金屬礦采選、金屬表面處理、電鍍及其他涉重金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等行業企業用地、重點倉儲場所污染地塊及其周邊可能受到影響的地塊、尚未開發再利用的已關閉搬遷企業遺留場地開展排查工作,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符合相應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的地塊,可進入用地程序。具備土壤污染修復條件的地塊,研究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方案,實施修復;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由所在地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劃定管控區域,設立標識,發布公告,開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氣環境監測;發現污染擴散的,有關責任主體要及時采取污染物隔離、阻斷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水利局等配合)
2.落實監管責任。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加強土地征收、收回、收購以及轉讓、改變用途等環節的監管。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狀況調查、風險評估和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活動的監管。各級城鄉規劃部門要結合土壤環境質量狀況,依據《臨沂市城鄉規劃條例》相關要求,加強城鄉規劃論證和審批管理。各級住建部門根據已有的調查、評估、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等方面的結果,加強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等環節的監管。建立國土資源、環保、規劃、住建、發改、經信等部門間的信息溝通機制,對處于各種土地流轉環節下的地塊實行聯動監管。加強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體功能區劃、生態紅線規劃等規劃的多規合一進程,統一標準。2018年6月底前,制定臨沂市污染地塊環境安全聯動監管辦法。(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負責)
3.嚴格用地準入。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各級國土資源、城鄉規劃等部門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規劃時,應充分考慮污染地塊的環境風險,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嚴格用地審批。經評估認定對人體健康有嚴重影響的污染地塊,應當明確修復責任主體并編制治理修復方案,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擴散,治理達標前不得轉為城鄉住宅、公共設施用地和農用地。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風險評估、治理修復以及治理修復后的環境監測等環節的文件資料及論證評審資料,應當報市級環保部門備案。(市國土源局、市規劃局牽頭,市環保局等配合)
(四)強化未污染土壤保護,嚴控新增土壤污染。
1.加強未利用地環境管理。實施最嚴格的生態紅線管控,重點保護好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水源
保護區等重點紅線區域,切實保護好臨沂的資源稟賦。按照科學有序原則開發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擬開發為農用地的,有關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組織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評估;不符合相應標準的,且有污染風險的,不得種植食用農產品。各地要加強納入耕地后備資源的未利用地保護,定期開展巡查。依法查處和嚴厲打擊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滲井、滲坑、河流、河道等非法排污、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礦山等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影響區域內未利用地的環境監管,發現土壤污染問題的,要及時督促有關企業采取防治措施。(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配合)
2.防范建設用地新增污染。重點行業企業、礦山開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加油站及其他排放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須在環境影響評價時,同步監測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環境本底值,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評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體措施;需要建設土壤污染防治設施的,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環保部門要做好有關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企業對現有土壤污染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污染危害,不得建設除節能減排、污染治理和清潔生產以外的其他項目,有關部門不予辦理開工手續。自2017年起,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與重點行業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相關措施和責任,責任書向社會公開。(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等配合)
3.強化空間布局管控。以生態保護紅線為基準,優化和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化格局、農業發展格局和生態安全格局。加強規劃區劃和建設項目布局論證,根據土壤等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空間布局。鼓勵工業企業“退城入園”、集聚發展,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減少土壤污染。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周邊新建重點行業企業;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產業結構調整和化解過剩產能等,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現有企業;環境風險較大的企業或新建項目,必須遷入或納入依法設立、環保基礎設施完善并經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產業園區。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學布局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等設施和場所,合理確定畜禽養殖布局和規模。(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城管局、市節能辦、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林業局等配合)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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