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05 11:21
來源:國家發改委
推廣“3R”生產法。發布重點行業循環型企業評價體系,把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貫穿到企業生產的各環節和全流程。加大清潔生產審核力度,繼續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實施綠色制造工程,促進制造業綠色化升級改造。
(五)推進園區循環化發展
按照“空間布局合理化、產業結構最優化、產業鏈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運行管理規范化”的要求,對新設園區和擬升級園區要制定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規劃或者在總體規劃中設置循環經濟篇章,按產業鏈、價值鏈“兩鏈”集聚項目、招商選資、優化布局;對存量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構建循環經濟產業鏈,實現企業、產業間的循環鏈接,提高產業關聯度和循環化程度,增強能源資源等物質流管理和環境管理的精細化程度。對綜合性開發區、重化工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不同性質的園區,加強分類施策和指導,強化效果評估和工作考核。
(六)推動產業循環式組合
推動行業間循環鏈接。組織實施產業綠色融合專項,在冶金、化工、石化、建材等流程制造業間開展橫向鏈接。推動不同行業的企業以物質流、能量流為媒介進行鏈接共生,實現原料互供、資源共享,建立跨行業的循環經濟產業鏈。總結推廣跨行業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發布重點行業循環發展指南。
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大力推動農業循環經濟發展,以農牧漁結合、農林結合為導向,優化農業種植、養殖結構,積極發展林下經濟,推進稻漁綜合種養等養殖業與種植業有效對接模式;推進農產品、林產品加工廢棄物綜合利用,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拓展農業林業多功能性,推進農業與旅游、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發揮促進扶貧攻堅的積極作用。建立完善全產業鏈資源循環利用體系,選擇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等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示范區和種養加結合循環農業示范工程建設。
三、完善城市循環發展體系
(七)加強城市低值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推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制度化和規范化。總結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經驗,出臺《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南》,在全國設區城市推廣。加強監管,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登記、定點回收、集中處理、資源化產品評估制度,加大對非法回收處理餐廚廢棄物行為的處罰力度。
加快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發布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及資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開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試點省建設工作。完善建筑垃圾回收網絡,制定建筑垃圾分類標準,加強分類回收和分選。探索建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技術模式和商業模式。繼續推進利用建筑垃圾生產粗細骨料和再生填料,規模化運用于路基填充、路面底基層等建設。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技術裝備水平,將建筑垃圾生產的建材產品納入新型墻材推廣目錄。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要求列入綠色建筑、生態建筑評價體系。到2020年,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率達到13%。
推動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建立園林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探索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路線,鼓勵利用園林綠地廢棄物進行堆肥、生產園林有機覆蓋物、生產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人造板、制作食用菌棒等。推動園林廢棄物與餐廚廢棄物、糞便等有機質協同處理。鼓勵市政園林、花圃、苗圃、果園等使用有機肥、基質、土壤調理劑等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品。
加強城鎮污泥無害化處置與資源化利用。按照“綠色、循環、低碳”的技術路線,建設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置設施;推動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與餐廚廢棄物、糞便、園林廢棄物等協同處理;推動河湖清淤淤泥的無害化處理處置及資源化。完善污泥無害化處置標準,鼓勵將污泥處理處置達標的產物用于移動式綠化、綠色建材等。
(八)促進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的循環鏈接
推動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能源共享。積極發展熱電聯產、熱電冷三聯供,推動鋼鐵、化工等企業余熱用于城市集中供暖,鼓勵利用化工企業產生的可燃廢氣生產天然氣、二甲醚等燃料供應城鄉居民,鼓勵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廠污泥能源化利用。
推動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的水循環鏈接。鼓勵城市污水處理后的再生水用于城市生態補水、景觀及鋼鐵、電力、化工等工業生產系統,開展再生水用于農業澆灌的示范應用。推動礦井水用作生產、生活、生態用水。在沿海缺水地區、海島積極發展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因地制宜推動海水淡化水進入生產和生活系統。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京津冀區域達到30%以上。
推動生產系統協同處理城市及產業廢棄物。因地制宜推進水泥行業利用現有水泥窯協同處理危險廢物、污泥、生活垃圾等,因地制宜推進火電廠協同資源化處理污水處理廠污泥,推進鋼鐵企業消納鉻渣等危險廢物。鼓勵將生活廢棄物作為生產的原料、燃料進行資源化利用,加強環境監管,確保安全處置。穩步推進有關試點示范,建立長效機制。
(九)推進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建設
深化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對101個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地區開展評估和驗收。研究制定循環型城市建設指導意見,統籌規劃布局城市生產、生活、生態和廢棄物處理空間,加強綠色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推進制度創新,促進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制定循環型公共機構評價標準,引導公共機構開展節水型、節能型單位建設。完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制定政府綠色采購產品清單。建立城市循環發展指數核算、發布和評價制度。
四、壯大資源循環利用產業
(十)推動產業廢棄物循環利用
推動共伴生礦和尾礦綜合利用。在儲量大、共伴生的鐵礦、鋁土礦、銅礦、鉛鋅礦、金礦、鎢錫礦等礦區,開展金屬礦產綜合開發利用試點示范。繼續推進煤礦、高嶺土、鋁礬土、磷礦等共伴生非金屬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推進尾礦有價金屬的高效分離提取和高值高效利用,開展尾礦多元素回收整體利用。支持利用尾礦和廢石生產建筑材料和道路工程材料。鼓勵資源枯竭礦區開展尾礦回填和尾礦庫復墾。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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