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1-06 10:11
來源:環保部
14.為什么現有企業的許可限值原則上按排放標準和總量指標來確定?
企業達標排放和滿足總量指標控制要求是現有企業污染治理的最基本要求,超標和超總量排放污染物將依法實施處罰,國家層面對于現有企業其許可限值按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指標來核定,即不因為實施排污許可制改革而增加對企業的額外負擔,這有利于排污許可證制度順利與現有環境管理要求相銜接,從而保障排污許可制度的有效推行,以最小的制度改革成本推進制度的快速落地,實現管理效能的提高。同時也有利于實現企業間的公平。
此外,《方案》同時也指出對于環境質量不達標或有改善需求的地區,環保部門可以通過提高排放標準、制定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等手段對排污單位提出更加嚴格的要求。
15.地方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的內容如何納入企事業單位的排污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提出國家要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根據應急需要可以采取包括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的應急措施。因此在排污許可的制度設計中,要求將地方依法依規制定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等文件中對轄區內企業污染物排放的具體要求納入企業的排污許可證中,以法律文書的形式,明確特殊時期和環境質量不達標地區的企業應當承擔的減排義務。
上述所指的特殊時期主要由下列文件規定:如①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可能發生重污染天氣的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②國家或所在地區人民政府依規制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動保障措施等文件;③地方限期達標規劃或有關水污染防治應急預案對枯水期等特殊時期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等。
在許可證有效期內,國家或企業所在地區人民政府發布新的特殊時段要求的,企業應當申請許可證變更,按照新的要求進行排放。排污許可證也應當依法遵守并明確要求。
16.排污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什么首次核發為3年,延續核發是5年?
為結合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5年計劃的制度安排,兼顧排污許可相對穩定的需要,排污許可證的有效期原則上為5年。但考慮到改革從易到難,逐步完善的需要,對于此次改革開始后首次核發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確定為3年。這主要考慮以下兩個方面的因素。
第一,有利于推動改革。目前各地對現有企業核發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為1年至5年不等,且管理要求和許可內容存在較大差異,短時間內要實現全國統一難度大,需要有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因此設定一個折中的有效期限有利于確保改革的正確方向。
第二,有利于對新建項目及時完善環境管理。對于新建項目,由于企業剛剛從建設期轉入生產運行期,各項污染治理設施、環境管理制度、管理水平均需要不斷調試與完善,對執行排污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縮短有效期有利于企業減少辦理許可證變更手續。
17.環保部對于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具體時間安排是什么?
根據《方案》,環保部將在現有環保法律的框架體系下,以排污許可管理名錄為基礎,按行業分步推動排污許可證的核發。2016年率先開展火電、造紙行業企業許可證核發工作;2017年完成水十條、大氣十條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許可證核發,重點包括石化、化工、鋼鐵、有色、水泥、印染、制革、焦化、農副食品加工、農藥、電鍍等;2020年全國基本完成名錄規定行業企業的許可證核發。
18.為什么選擇火電和造紙兩個行業先行核發排污許可證?
為使排污許可制度實施之初在全國易于推行,通過行業試點工作,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行業排污許可管理經驗,為在全國分批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奠定基礎。環保部在選取優先試點行業時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第一是污染物排放量大,具備試點意義。火電、造紙行業分別是我國大氣和水污染重點控制行業。據統計,2014年納入環境統計的火電企業3288家,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排放量分別占全國工業排放量的40%、55.7%、16.2%;納入環境統計的造紙企業4664家,其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占全國工業排放量的18.7%、7.9%。
第二是環境管理基礎相對好。目前火電、造紙行業在自行監測開展、臺賬記錄等方面有較好的基礎;火電企業和造紙企業在原料、生產工藝等方面差異不大,便于開展排污許可證管理實踐。
第三是污染物排放特征具有代表性。火電、造紙行業污染物排放種類包括廢水、廢氣等,排污方式包含直接排放、間接排放等,通過制定排污許可技術規范,明確許可證中不同污染物排放種類和排污方式等,為其他行業實施排污許可提供經驗借鑒。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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