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1-04 11:16
來源:中國水網
近日,中國水網從河南省發改委了解到,《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已經正式下發,《通知》主要是對河南省傳統基礎設施領域PPP重點項目范圍及操作模式進行規范,具體詳情如下: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豫發改投資〔2016〕1510號
各省轄市、直管縣(市)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實施意見》(豫政〔2015〕14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2014〕2724號)、《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令2015年第2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16〕174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傳統基礎設施領域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工作導則>的通知》(發改投資〔2016〕223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管理有關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認識做好基礎設施領域PPP工作的重要意義
PPP模式是指政府為增強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提高供給效率,通過特許經營、購買服務等方式,與社會資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風險分擔及長期合作關系。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省持續在基礎設施領域推行特許經營等PPP模式,為提高全省基礎設施水平發揮了積極作用。經濟新常態下,繼續做好基礎設施領域PPP有關工作,有利于推進結構性改革尤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加有效供給,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穩增長、補短板、擴就業、惠民生;有利于打破基礎設施領域準入限制,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提高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運營和管理效率,激發經濟活力,增強發展動力;有利于創新投融資機制,推動各類資本相互融合、優勢互補,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利于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按照國務院確定的PPP部門職責分工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工作要求,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等,切實做好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領域PPP推進工作,促進項目規范化管理,提高項目實施效率,并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政策合力,確保政令統一、政策協同、組織高效、精準發力,共同推動PPP工作順利開展。
二、傳統基礎設施領域PPP重點項目范圍及操作模式
(一)重點項目范圍
1、能源領域。包括供電/城市配電網建設改造、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資產界面清晰的輸電項目、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分布式能源發電項目、微電網建設改造、智能電網項目、儲能項目、光伏發電項目、水電站項目、熱電聯產、電能替代項目等,油氣管網主干/支線、城市配氣管網和城市儲氣設施、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石油和天然氣儲備設施等項目;煤層氣輸氣管網、壓縮/液化站、儲氣庫、瓦斯發電等項目。
2、交通運輸領域。包括列入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國家批準的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的各類鐵路項目,重點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以及支線鐵路,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鐵路客貨運輸服務業務和鐵路“走出去”項目;公路建設、養護、運營和管理項目,城市地鐵、輕軌、有軌電車等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港口碼頭、航道等水運基礎設施建設、養護、運營和管理等項目;民用運輸機場、通用機場及配套機場實施建設等項目;綜合運輸樞紐、物流園區、運輸站場等建設、養護、運營和管理項目,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等項目。
3、水利領域。包括引調水工程、水生態治理工程、供水工程、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灌區工程、農業節水工程、水土保持等項目。
4、環境保護領域。包括水污染治理項目、大氣污染治理項目、固體廢棄物治理項目、危險廢物治理項目、放射性廢物治理項目、土壤污染治理項目;湖泊、森林等生態建設、修復及保護項目。
5、農業領域。包括高標準農田、種子工程、易地扶貧搬遷、規模化大型沼氣等三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農業廢棄物資源環境利用、示范園區、國家級農產品批發市場等項目;旅游農業、休閑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
6、林業領域。包括重點防護林體系建設、國家儲備林、濕地保護與修復工程、林木種質資源保護、森林公園等項目。
7、重大市政工程領域。包括采取特許經營方式建設的城市供水、供熱、供氣、污水垃圾處理、地下綜合管廊、園區基礎設施、道路橋梁、公共停車場等項目。
(二)操作模式選擇
PPP模式主要包括特許經營和政府購買服務兩類。新建項目優先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T)、設計—建設—融資—運營—移交(DBFOT)、建設—擁有—運營(BOO)等方式。存量項目優先采用改建—運營—移交(ROT)方式。
1、經營性項目。對于具有明確的收費基礎,并且經營收費能夠完全覆蓋投資成本的項目,可通過政府授予特許經營權,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T)等模式推進。要依法放開相關項目的建設、運營市場,積極推動自然壟斷行業逐步實行特許經營。
2、準經營性項目。對于經營收費不足以覆蓋投資成本、需政府補貼部分資金或資源的項目,可通過政府授予特許經營權附加部分補貼或直接投資參股等措施,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BOO)等模式推進。要建立投資、補貼與價格的協同機制,為投資者獲得合理回報積極創造條件。
3、非經營性項目。對于缺乏“使用者付費”基礎、主要依靠“政府付費”回收投資成本的項目,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采用建設—擁有—運營(BOO)、委托運營等市場化模式推進。要合理確定購買內容,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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