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2-19 11:17
來源:發改委
在風能、太陽能資源富集地區,統籌考慮送端地區風電、光伏、光熱、抽水蓄能等各類資源互補調節能力,研究規劃新增外送輸電通道,統籌送端資源和受端市場,充分發揮受端調節作用,實現高品質新能源資源在更大范圍內的優化配置。研究探索內蒙古阿拉善盟、青海海西州、甘肅金昌武威等地區以可再生能源電量為主的外送方案。
專欄8風光熱綜合新能源基地
——內蒙古阿拉善盟:推進風電、光伏、光熱、抽蓄聯合運行機制、方式等研究,結合受端電力市場情況,適時探索啟動聯合外送方案論證。
——青海海西州:推進風電、光伏、光熱、抽蓄聯合運行機制、方式等研30究,結合受端電力市場情況,適時探索啟動聯合外送方案論證。
六、創新發展方式
結合電力市場建設和電力體制改革,選擇適宜地區開展各類可再生能源示范,探索可再生能源集成技術應用、規模化發展路徑及商業運營模式,為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利用、替代化石能源消費打下堅實基礎。
(一)可再生能源供熱示范工程
按照“優先利用、經濟高效、多能互補、綜合集成”的原則,開展規模化應用的可再生能源供熱示范工程。在城鎮規劃建設過程中,做好區域能源規劃與城市發展規劃的銜接,樹立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將可再生能源供熱作為區域能源規劃的重要內容。推進建筑領域、工業領域可再生能源供熱,啟動生物質替代城鎮燃料工程,加快供熱領域各類可再生能源對化石能源的替代。統籌規劃建設和改造熱力供應的基礎設施,加強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優化設計供熱管網,建立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協同互補、梯級利用的綜合熱能供應體系。到2020年,各類可再生能源供熱和民用燃料總計可替代化石能源約1.5億噸標準煤。
專欄9可再生能源供熱示范工程
——太陽能供熱。在繼續推廣太陽能建筑一體化基礎上,加快各類中高溫太陽能熱利用技術在工業領域應用,滿足熱水、取暖、蒸汽、制冷等各種品質用熱/用冷需要。在適宜地區推廣跨季太陽能蓄熱工程供熱。
——生物質能供熱。因地制宜推進農林廢棄物、城市垃圾等生物質能綜合開發,鼓勵城鎮小型燃煤供熱鍋爐改造為以生物質成型顆粒為燃料,擴大生物質熱電聯產比重,提高生物質利用效率,替代城鎮化石燃料消費。
——地熱能供熱。鼓勵地熱能資源豐富地區,建立以地熱能為主的供熱利用體系,滿足各種供熱需求。
——清潔電力供熱。在風能資源富集、供熱需求量大、電力供應相對過剩的北方地區,以替代燃煤小鍋爐為目標,推廣規模化的清潔電力供熱工程,在滿足這些地區剛性供熱需要的同時,擴大清潔電力就地消納比重,減少煤炭消費。
(二)區域能源轉型示范工程
在繼續做好綠色能源示范縣、新能源示范城市等工作基礎上,支持資源條件好、管理有基礎、發展潛力大、示范作用顯著的地區,以推進新能源應用、顯著提高新能源消費比重為目標,以省級、市級、縣級或園區級為單位,開展區域能源轉型綜合應用示范工程建設,促進新能源技術集成、應用方式和體制機制等多層面的創新,探索建立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能源技術應用和綜合管理新體系。在“三北”地區開展就近消納試點,發展與可再生能源配套的高載能工業,探索風電制氫、工業直供電等新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模式。爭取到2020年,在一些地區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增量或存量的能源消費中,率先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應用。
專欄10區域能源轉型示范工程
——能源轉型示范省(區)。支持可再生能源資源富集的西北、西南等省(區),規劃能源轉型戰略目標,探索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納與省間互濟、風光水電等互補協調運行機制,建設能源轉型示范省(區)。到2020年,示范省(區)內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超過30%。支持中東部可再生能源資源一般或相對貧乏但能源消費集中的省份,充分發揮網際輸電能力、區域調峰能力,探索實施需求側管理等綜合優化調度運行模式,增加可再生能源消納比重,爭取在“十三五”期間,通過市場化機制消納區外可再生能源,示范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超過30%,新增可再生能源在全部新增能源消費中的占比超過50%。
——能源轉型示范城市。在繼續深入開展新能源示范城市創建工作的基礎上,引導積極的城市創建能源轉型示范城市。示范城市以分布式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為重點領域,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信息統計和監測體系等管理制度,力爭城市增量能源消費大部分由新能源提供,加快新能源對存量化石能源消費的替代,提高新能源在城市用能中的消費比重,推動城市能源結構轉型。示范城市能源消費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占城市用能消費的50%以上。
——農村能源轉型示范縣(區)。支持在農業及人口大省開展農村能源轉型示范縣(區)建設。加快城鄉電力服務均等化進程,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推進各類生物質集中供氣、沼氣集中供氣、成型燃料供熱項目在農村和城鎮應用。利用荒山荒坡、農業大棚或設施農業等建設“光伏+”項目,因地制宜推動光伏和風力發電在提水灌溉等農業生產中的應用。支持示范縣(區)建設新型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合作模式,加快實現農村能源清潔化、優質化、產業化、現代化。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區。在可再生能源資源富集、體制機制創新等先行先試區域,支持因地制宜創建更高可再生能源比例的清潔能源應用示范區,滿足用電、供熱、制冷、用氣等各類用能需要,實現不同新能源技術之間以及新能源與常規能源生產消費體系的融合。示范區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超過80%。
(三)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示范工程
為探索建立容納高比例波動性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發輸(配)儲用一體化的局域電力系統,探索電力能源服務的新型商業運營模式和新業態,推動更加具有活力的電力市場化創新發展,最終形成較為完善的新能源微電網技術體系和管理體制,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補、技術先進、創新機制”的原則,推進以可再生能源為主、分布式電源多元互補的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示范工程建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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