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14 14:25
來源: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3.加強尾礦庫、渣場環境監管
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長江干流岸線3公里范圍內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原則上不新(改、擴)建尾礦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對尾礦庫實施分類分級環境監管,以綿陽等地為重點,梳理排查尾礦庫環境污染問題,建立問題臺賬清單,有序推進尾礦庫治理。有序推進嘉陵江上游等區域歷史遺留尾礦庫污染治理,針對性開展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堅持“一庫(場)一策”,實施尾礦廢渣風險管控與治理工程。以飲用水水源地上游尾礦庫為重點,加強對尾礦庫尾水排放及下游地表水水質的監測監控,建立健全尾礦庫環境監測預警體系。以成都平原以及地質災害高易發區為重點,統籌環境風險等級、治理難易程度和危害程度等因素,有序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堆場(渣場)整治,推動工業固體廢物規范管理,逐步消除歷史遺留環境風險隱患。
4.推動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
持續推進公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活動,在成都平原試點開展區域生態環境與健康調查評估工作,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區實際,開展生態環境與健康影響調查。加強飲用水、空氣、土壤等環境健康影響監測與評價,逐步建立生態環境與健康調查、監測和風險評估制度,強化環境人體健康及生態風險預測預報能力。以長江上游(四川段)等重點流域為試點,探索建立生態環境健康監測網絡及風險評估工作體系,完善生態環境與健康影響評價機制。
專欄8區域環境風險防控及管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項目
1.源頭防控與應急保障能力提升
在長江干流及嘉陵江、岷江等重要支流實施3個沿岸化工企業、園區環境風險防控工程。在成都、德陽、樂山、瀘州、遂寧、廣安、內江等地建設7處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基地。
2.生態環境數字網格監控
建設生態環境要素感知系統,補充完善監測分析要素,建立健全環境感知網絡,集成應用生態環境、水文氣象、安全監督、地質災害風險預警等信息資源。包括水環境質量感知能力現代化建設、環境空氣質量感知能力現代化建設、污染源監控感知能力現代化建設、環境風險感知能力現代化建設、省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質量保障能力提升建設、市縣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標準化建設等6個子項目。完善大氣顆粒物組分監測網絡和光化學監測網絡。推動長江上游水生態綜合觀測站和長江上游主要干支流巡航監測觀測試驗平臺建設。
3.省(市)級生態環境智能監管指揮中心
建設數據運算平臺,匯集各類生態環境網格監控數據,利用物聯網、5G通信、數據倉庫等技術手段,按生態環境業務需求和功能進行運算分析,穩定提供快捷、精準的決策支撐方案。以數據和業務雙中臺架構為切入點,構建統一生態環境大應用。推動成都市“數智環境”監管應用平臺項目建設,做好成果對接應用,在相關地市建設指揮分中心,在成都市建設環境宣傳教育基地,配置齊全應急指揮和宣傳教育基礎設備。包括生態環境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建設、生態環境信息分析決策能力建設和生態環境業務應用智能化建設3個子項目。
七、完善生態環境治理協作機制
(一)強化區域生態環境管理頂層設計
1.構建生態環境協同治理體系
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川渝協同立法,加強協同立法溝通協商和信息交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協同,完善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在川渝毗鄰地區圍繞規劃、監測、執法等方面先行先試。嚴格執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針對跨區域的生態環境損害事件,與重慶加強處置合作,探索構建跨區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線索篩查、聯合調查取證、損害鑒定評估和信息互通制度。
2.推進生態環境標準統一
強化聯合攻關,探索建立區域生態環境標準制定管理和相關保障機制,制定實施統一的生態環境標準編制技術規范。聯合實施現有生態環境標準差異分析評估,銜接國家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完善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體系,按照強制性標準“約束、兜底”、推薦性標準“激勵、引領”的要求,分階段、階梯式制定跨區域統一的大氣、水、土壤以及危險廢物、噪聲等領域生態環境標準規范。到2025年,協同制定川渝兩地陶瓷行業、玻璃行業、養殖尾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及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探索建立公園城市規劃導則、指標評價、價值轉化等體系。
3.建立生態環保督察聯動機制
加強川渝兩地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聯動,互享互通兩地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情況。動態開展交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聯動督察,共同推動問題收集,共同厘清問題癥結,共同交辦問題清單,共同督促問題整改,共同檢驗整改成效。聯動推進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碳達峰碳中和、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長江大保護等重大決策部署。
(二)完善聯合巡防執法機制
1.構建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
建立完善川渝兩地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共同研究聯合執法協作事項,通報聯合執法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跨界環境污染糾紛、環境治理、污染源排查等重大問題。建立行政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實現區域行政執法信息、監測數據共享和互相監督。
2.統一生態環境聯合執法尺度
探索研究統一管控對象的界定標準和管控尺度。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聯合重慶制定統一執法標準,統一執法處罰尺度,實現治污同步,寬嚴統一。強化執法能力,探索建立統一的環保執法標準化建設規范,共同提升環境執法能力和水平。
3.統一“兩法銜接”機制
建立川渝跨區域“兩法銜接”聯席會商機制,協同研究跨區域司法案件偵辦工作。完善跨區域環境案件信息交流共享機制,定期進行案件線索和信息通報。建立跨區域重大環境案件提前介入機制,對案情重大、復雜和社會影響較大的跨區域環境刑事案件,聯合成立專案組。建立區域環境資源審判信息共享平臺,強化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協作,共同打造長江上游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探索建立跨區域環境法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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