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8-18 14:01
來源:甘肅人大客戶端 酒泉人大
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和綜合利用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制定建筑垃圾源頭減量措施和綜合利用扶持政策,組織建立建筑垃圾處置監督管理信息平臺,健全管理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重大事項,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第六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城市建筑垃圾監督管理工作。
縣(市、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垃圾處置的日常監督檢查,依法對違法行為實施處罰。
發展和改革、公安、財政、市場監督管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務等部門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做好建筑垃圾處置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接受市、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對本轄區建筑垃圾處置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 建筑垃圾應當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
各類建設工程在項目立項、規劃設計和施工過程,應當采取有利于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循環利用的措施。鼓勵應用綠色施工、裝配式建筑等新技術應用。
第八條 建筑垃圾處置實行許可制度。工程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需要向施工地外排放、運輸、消納的,應當向項目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建筑垃圾處置許可。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向原核準機關提出變更申請。
未獲得建筑垃圾處置許可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建筑垃圾排放、運輸、消納與綜合利用等處置活動。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工業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法處置建筑垃圾的行為進行勸阻、投訴和舉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收到投訴、舉報后,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反饋投訴人、舉報人。
第十一條 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準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在編制建設工程概算、預算時,應當專門列支建筑垃圾處置費用。
第二章 排 放
第十二條 向施工場地外排放建筑垃圾的,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持下列材料向建設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排放)許可證》: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的統一格式的書面申請書;
(二)建設項目核準文件;
(三)建筑垃圾分類排放方案;
(四)與取得《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許可證》的運輸企業或者個人簽訂的運輸合同;
(五)與建筑垃圾消納場或者綜合利用企業簽訂的建筑垃圾排放合同。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予以核發;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核發,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原因。
第十三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放《建筑垃圾處置(排放)許可證》時,應當根據實際承運建筑垃圾的運輸車輛數量配發相應的《建筑垃圾處置(排放)許可證》副本;副本應隨車攜帶,接受管理部門的檢查。
第十四條 屬于下列情形的,不需要辦理建筑垃圾排放許可:
(一)因搶險、救災等特殊情況需要緊急施工的;
(二)市政零星施工、維修的;
(三)單位零星施工或者個人居住房屋裝飾裝修、維修的;
(四)依法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限額小型工程、文物保護建筑工程等施工的。
第十五條 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工地周邊設置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的圍蔽設施;
(二)硬化施工現場出入口道路,對駛出施工現場的車輛進行除泥除塵處理;
(三)施工期間采取措施避免揚塵,新建、改建、擴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應當采取噴淋除塵措施并設置立體式遮擋塵土的防護設施;
(四)配備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管理人員,監督建筑垃圾裝載;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條 市政工程需要進行管線鋪設、道路開挖、管道清污、綠化等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市政工程圍蔽標準隔離作業,采取有效防塵保潔措施;工程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當在工程竣工后二十四小時內清運完畢。
第十七條 單位零星施工或者個人居住房屋裝飾裝修、維修以及依法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限額小型工程、文物保護建筑工程等施工排放建筑垃圾的,業主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實行袋裝化收集或者采取其他防撒漏措施,并自行清運至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點;未能自行清運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置:
(一)實行物業管理的,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通過取得建筑垃圾運輸經營資格的運輸企業或者個人處置;
(二)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委托環境衛生專業服務單位或者取得建筑垃圾運輸經營資格的運輸企業、個人處置。
按前款規定處置建筑垃圾所產生的費用由排放建筑垃圾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
第三章 運 輸
第十八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企業及車輛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經營活動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并向建設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許可證》:
(一)依法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企業或者個人;
(二)運輸車輛配備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或者密閉苫蓋裝置,安裝行駛記錄儀、衛星定位等電子裝置;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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