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7-31 13:48
來源:河北省人大
《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20年7月30日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十章七十二條,全文如下:
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202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源頭減量
第四章 分類投放
第五章 分類收集、運輸與處理
第六章 資源化利用
第七章 宣傳引導和社會參與
第八章 保障與服務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投放、收集、運輸、處理、資源化利用及其管理、服務、監督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第三條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應當堅持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簡便易行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全程分類管理系統,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相關重大事項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依法行使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行政執法權,指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社區)組織動員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參與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活動。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社區)應當通過制定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等方式,督促、動員單位和個人主動開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活動。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確定生活垃圾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服務、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相關工作。
第六條本省分步、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具體區域和實施時間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全程分類體系,按照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分地域、場所和單位,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社區)應當采用多種方式,加強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全程分類管理、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的宣傳教育,普及相關知識,培養全社會生活垃圾分類習慣。
第八條單位、家庭和個人應當遵守生活垃圾分類規定,履行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義務,承擔生活垃圾產生者責任。
機關、事業單位等應當帶頭開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工作,發揮示范作用。
第九條生活垃圾處理應當采取先進技術,因地制宜,綜合運用資源化利用、無害化焚燒、生化處理等方式,逐步降低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比例。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的研究、開發和應用推廣,運用信息網絡等科技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全程分類覆蓋率和智能化水平。
第十條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收集、運輸、處理等活動。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對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和取得優異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十二條設區的市、縣(市、區)生活垃圾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商務等有關部門,依據本地區人口、城鄉生活垃圾處理目標,結合生活垃圾產生和處理情況,編制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專項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專項規劃應當依法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并與其他有關規劃相銜接。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導則。
第十三條設區的市、縣(市、區)生活垃圾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商務等有關部門,按照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專項規劃,制定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年度建設計劃并按照職責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等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年度建設計劃所需的資金、土地,分別納入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土地供應計劃。
按照國土空間規劃、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專項規劃確定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設施和場所用地,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途。
第十五條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選址應當堅持布局科學合理、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兼顧區域統籌的原則,符合環境準入條件。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域、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禁止建設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利用、處置的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
編輯:陳偉浩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