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30 09:37
來源:北海市人民政府網
廣西北海市印發實施了《2020年度北海市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計劃》,目標是到2020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達到15585畝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1.5噸。詳情如下:
北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2020年度北海市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計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4-20 10:35 文章來源:北海市生態環境局 [字體大小:大中小] 打印文章
北環字〔2020〕8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潿洲島旅游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0年度北海市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4月17日
(聯系人:吳高創聯系電話:3033056)
(信息是否公開: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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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2020年4月1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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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北海市土壤污染防治
重點工作實施計劃
2020年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和《廣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辦發〔2016〕167號)的終期考核之年,為扎實推進我市凈土保衛戰,順利完成《北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以及《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下一階段農用地安全利用等有關目標任務的函》(桂環函〔2019〕2608號)各項目標任務,特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工作目標
繼續以“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為基礎,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為核心,分解落實重點任務,確保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各項工作任務如期完成,達到終期考核目標。到2020年底,實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達到15585畝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1.5噸。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完成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工作
1.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按照全國土壤詳查辦與自治區年度工作統一部署,配合自治區完成采樣地塊的采樣布點工作、布點方案編制和采樣分析測試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和企業的前期溝通協調,協調提供增補資料,組織人員全程配合布點現場踏勘,協調解決布點工作期間突發事件,做好布點方案外審的組織評審工作,為布點技術單位提供充分的行政保障,確保順利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參與,合浦縣、海城區、銀海區、鐵山港區人民政府,潿洲島旅游區管委會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和潿洲島旅游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加強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應用。利用廣西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試點工作,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北海市土壤目標責任書相關任務考核工作。按照“邊調查、邊應用、邊管控”的要求,針對調查發現的突出問題,督促和指導相關部門及企業責任主體及時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土壤環境風險。(市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參與)
(二)持續加強土壤污染源頭控制
1.著力加強工業污染源管控
一是強力抓好涉重金屬企業污染管控。持續深入做好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和管理,更新涉重金屬企業全口徑清單。根據自治區的工作部署,落實下達我市的重金屬減排項目。嚴格執行涉重金屬行業新、改、擴建項目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或“等量置換”。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按照“能耗、產業政策、環保、質量、安全”等標準,各司其責,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有序退出,堅決淘汰長期無法正常生產的落后產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政審批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參與)
二是持續做好涉鎘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本著“邊治邊查,以治為主”原則,持續做好涉鎘等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排查與整治工作,動態查補重點區域和污染源整治清單,確保全面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做到“整改完成一個,核查一個,銷號一個”,按國家、自治區要求和部署全面完成整改任務。對難以有效切斷重金屬污染途徑,且土壤重金屬污染嚴重、農產品重金屬超標問題突出的耕地,及時采取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市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發展改革委等參與)
三是推進解決歷史重金屬污染問題整治。根據《廣西重金屬污染突出問題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6月底前,完成北海市誠德鎳業有限公司礦熱爐渣和強堿性精煉爐渣堆填侵占鐵山港碼頭問題整治以及鐵山港碼頭堆放廢渣場地污染現狀調查及污染風險評估,對已完成的整改工作要加強復查和鞏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等參與)
四是深化落實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防治。更新公布2020年度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單。督促重點監管單位做好用地土壤與地下水環境年度自行監測與信息公開,規范做好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拆除的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備案與實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等參與)加強重點監管單位排污許可管理,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排污許可證核發或變更工作,將報告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情況、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制定并實施自行監測方案等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編輯:趙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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